上海人工心肺机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
1825-254A20250362
二、项目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
上海宇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光泰路1758号2幢2层241室
29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
人工心肺机系统
LivaNova
1台
2995000
S5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伟民、徐军、曹少平、王树仁、沈寒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金额*1.09%计取。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2645.5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1台,政府采购编号:0024-W00036158。中标单位推荐理由:上海宇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及技术评议,且评标价格最低,推荐为中标单位。2、本公告已于同日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3、本项目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截止时间以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规定为准。4、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评审结果公示截止时间前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向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62261357*5539)提出异议,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
联系方式:李逸明 2507899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姜诚东、王瑢、孙瑞声62261357、15001951689、1****60970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诚东、王瑢、孙瑞声
电话:62261357、15001951689、1****609709
九、附件
附件信息:
招2025-0362_采购文件-中文.doc (335.5 KB)
CAiRUiCONSULTSHANGHAI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825-254A20250362医院采购编号:CGZC250135(第二册)招标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招标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总目录第五章投标邀请1第六章投标资料表5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23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30第五章投标邀请第五章投标邀请日期:2025-04-0717:00招标编号:1825-254A202503621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招标人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人工心肺机系统,1台。政府采购编号:0024-W00036158;项目预算:人民币3,000,000.00元。2本次招标所需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3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31.1.1.1.1.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在国家商务部指定的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www.chinabidding.com)上完成有效注册;31.1.1.1.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1.1.1.1.1.3)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31.1.1.1.1.4)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1.1.1.1.1.5)境内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1.1.1.1.6)境内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1.1.1.1.7)投标人是专业生产本次所需设备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4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登录上海财瑞招投标平台(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40.0.0.0.0.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40.0.0.0.0.2)获取招标文件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40.0.0.0.0.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0.0.0.0.0.4)境内投标人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发售50.0.0.0.0.1)发售时间:2025-04-0717:00~2025-04-1417:00,过时不候。50.0.0.0.0.2)发售地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财瑞招投标平台(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首页免费下载《用户手册-供应商》,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免费实名信息录入,完成录入后登录平台、网上付费(购买招标文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操作,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50.0.0.0.0.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600元,售后不退。50.0.0.0.0.4)未从招标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5)其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准招标文件(第一册)由投标人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hinabidding.com)”上自行下载。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04-2814: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7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招标机构名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邮编:200050联系人:姜诚东、王瑢、孙瑞声电话:62261357、15001951689、1****609709传真:/电子信箱:wangrong@cairui.com.cn第六章投标资料表分目录第六章投标资料表7附件6-1银行资信证明20附件6-2质保期结束后第1~5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21第六章投标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细化、补充和(或)修改,两者之间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一、说明1.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联系人:李逸明电话:25078999传真:/1.2招标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名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联系人:姜诚东、王瑢、孙瑞声电话:62261357、15001951689、1****609709传真:/电子信箱:wangrong@cairui.com.cn1.3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的名称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招标。项目任务单号:招2025-0362根据需要补充下列内容:本次招标共分1个包件,各个包件编号及货物名称分别为:包件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评标;招标人将以包件为单位进行授标。本次招标的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本次招标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凡招标文件未作规定之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商务部令〔2014〕第1号)执行。二、招标文件6.1提交对招标文件澄清要求的截止期: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语言:中文或者中文和英文(当两种语言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报告使用中文。10.3备选方案: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非本资料表第26.4.3条选择方案1)时所允许提交的付款偏离计划),凡包含备选方案的投标都将被否决。11.2报价缺漏项范围或比重:投标人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含删除报价项、漏报或报零)。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标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投标人因报价缺漏项所导致的最大允许加价幅度为其经核准的投标价格(系指对可能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折扣或涨价声明以及暂估价和暂列金额进行了纠正、考虑和扣除之后的投标价格,下同)的百分之十(10%),超过这一比例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直接作否决处理。11.5是否设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000,0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将对其投标直接作否决处理11.6.1从境内供货的投标报价方式:销售价(最终目的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是否要报境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是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前发生的仓储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第16.1条所规定的全部伴随服务的费用。11.6.2从境外供货的投标报价方式:DDP价(最终目的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是否要报境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是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前发生的仓储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第16.1条所规定的全部伴随服务的费用。11.9投标报价性质:投标人如果中标,其经核准的投标价格(系指对可能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折扣或涨价声明以及暂列金额进行了纠正、考虑和扣除之后的投标价格,下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1从中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人如果中标,此投标货币即为合同项下的支付货币。12.2从中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人如果中标,其投标货币即为合同项下的支付货币。13.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3.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其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要求中列明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在国家商务部指定的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网上平台(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chinabiding.com)上完成有效注册。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如投标人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4)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境内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境内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是专业生产本次所需设备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14.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清单:货物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以及货物通过性能检验和验收,且正式投入使用后的技术规格中规定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相关费用应分别填入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3所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栏内,并计入投标总价。对重要技术要求允许的其它形式的技术支持资料:见本资料表第26.4.8条第(2)款。(本招标文件的提及有重要技术要求是指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下同。)15.1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或可在中国境内银行自由兑换的外币;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或可在中国境内银行自由兑换的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第十四(14)天前最近时刻中国银行公布的相应外币的现汇买入价计算)。(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定西路支行(2)账号:094309010400785285554388096(3)联系电话:62261357、15001951689、1****60970915.3投标保证金形式和收退方式:当投标保证金采用境内或境外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格式或招标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九十(90)个日历日17.1投标文件副本的份数:四(4)份投标人在递交纸型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以只读光盘形式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一般文件或表格应采用Word或Excel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AutoCAD格式;图像文件应采用JPEG或TIF格式),和“开标一览表”封装在一起。17.2投标文件的小签:除没有修改过的公开发布的印刷样本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文件拒收条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外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不予受理(如果仅单独提交的投标声明未按规定密封,则只拒收投标声明,原投标文件仍将受理;内层密封情况不作为判定拒收的条件)。18.2投标文件的提交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的外层信息上应清晰地注明: (填入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填入招标编号) ,在 (填入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如采用挂号信或快递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的外层信封上应清晰地注明下列信息:(1)邮政编码:200050(1)收件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收件人:本资料表第1.2条注明的联系人采用挂号信或快递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的,视为其默认开标结果,且对整个开标过程无异议。19.1投标截止时间:2025-04-28 14:30(北京时间)五、开标与评标22.1开标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日期:2025-04-28 14:30(北京时间)地点: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会议室23.1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25评标货币换算:本次招标的评标货币为美元,如投标报价由多种货币构成,评标委员会将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报价货币相对于美元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投标货币对评标货币的转换以计算评标价格(此时对于人民币报价部分,换算所需的人民币相对于美元的卖出价即为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相对于人民币的现汇买入价;对于美元之外的其他国际通用货币,换算所需的该货币相对于美元的卖出价即为中国银行公布的该货币相对于人民币的卖出价除以美元相对于人民币的现汇买入价)。26.4评标价量化因素:投标人须知第26.3中的第1)~5)、7)~8)款26.4.1货物进关后运抵指定地点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本合同的项目现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投标人应提供:(1)每件包装箱的估计尺寸和运输重量;(2)每件包装箱的EXW(工厂交货)价(对境内供货)、CIF(上海港)价(对境外供货);(3)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3“投标分项报价格式”的规定报明“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在评标时将按投标人须知第26.4.1条的规定,在评标价格中计入内陆运输、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26.4.2交货期的偏离:所选方案:1)要求在合同生效后承诺的交货期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车、性能检验及验收准备工作,具备提交买方验收的条件。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以投标文件进度安排中具备验收条件的时间节点为准,每延期一周评标价格将在对应包件经核实的投标总价(系指已对可能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报价漏项以及折扣或涨价声明进行纠正、调整和考虑之后的投标总价,下同)的基础上上调百分之零点五(0.5%)。26.4.3付款条件的偏离:所选方案:1)本项目付款方式详见“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投标人应首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和方式进行报价,同时允许投标人提出一个付款偏离计划,但应申明其投标报价所对应的付款条件和方式仍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和方式,并申明采用投标人提出的付款偏离计划后其投标总价可降低多少以及具体的降价环节或方式。在评标时仍将按付款条件和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但中标后招标人可以考虑接受中标人此前提出的付款偏离计划,并相应降低合同价格,也可以不考虑中标人此前提出的付款偏离计划。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或方式进行报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凡是未申明投标报价所对应的付款条件和方式的,将一律视为该报价所对应的付款条件和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6.4.4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费用:所选方案:1)投标人应按本资料表第14.3条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报明货物通过性能检验和验收,且正式投入使用后技术规格中规定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这部分备品、备件的价格应填入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3所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备品备件”栏内,并计入投标总价。26.4.5中国境内的备品、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设施: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应满足下列要求:(1)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固定的备品、备件供应渠道;(2)一旦接到报修电话或传真后,应在2h内作出响应,在8h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工程师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免费,质量保证期后只收取合理成本费);(3)维修工程师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对于一般故障应在24h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一般应在48h内修复。投标人对上述第(1)或第(2)或第(3)款要求的偏离,其评标价格将在经核准的投标价格基础上上浮百分之1(1%)。26.4.6预计的运行和维护费用:不适用26.4.7设备性能和生产率:所选方案:1)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条款、参数、指标或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均为主要技术要求;本资料表第26.4.8条第(1)款所列明的各项商务要求均为主要商务要求,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投标人承诺的相关条件不满足此类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及承诺的相关条件的不符合项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本招标文件有编号或标志的任一最低层条款均算作一项,下同),其投标也将被否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所有未加注星号(“★”)的要求均为一般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满足此类要求,则每有一项不符合,评标价格将在对应设备经核准的投标价格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一(1%);26.4.8其它额外评标因素和标准:除本资料表第13.3条、第26.4.1~26.4.7条以及本资料表“适用于本次招标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部分所明确的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判定条件及标准外,在此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所规定的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他判定条件及标准一并汇总、说明如下:(1)主要商务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本款所列的主要商务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如评标委员会在商务评议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投标货物制造商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任一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a)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b)投标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c)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d)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e)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当招标文件规定了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f)投标人身份不合格(包括不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常贸易国;投标人或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咨询机构有任何关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不独立、不是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g)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1填写和提交“投标书”;(h)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2填写和提交“开标一览表”;(i)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3填写和提交“投标分项报价表”;(j)投标有效期不足;(k)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的币种不符合要求、未提交正本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或者投标保函的开具银行或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1条和15.3条以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7的规定;(l)投标文件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字人无单位负责人的有效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8);(m)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包括逐页小签);(n)投标人(包括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或制造商的资格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证明文件包括:(i)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9-1);(ii)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9-2);(iii)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9-3,制造商直接投标时无需填写和提交该资格声明);(iv)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9-4,制造商直接投标时无需填写和提交该授权函);(v)证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9-5);(vi)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开具日期应在开标日前三个月之内,其参考格式见附件6-1);(o)投标人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p)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q)除本资料表第11.5条明确允许外,在投标文件中包含价格调整要求;(r)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或者在该协议中未说明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或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将承担连带责任(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招标项目);(s)承诺的仲裁机构、规则或地点与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第32.2条不符;(t)承诺的适用法律与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第34条不符;(u)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报价计算错误所作的更正;(v)投标报价的币种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者所采用的报价方式将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按既定规则计算出其评标价格;(w)因报价缺漏项所导致的评标价格加价幅度超过了最大允许比例;(x)在投标截止期前未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完成有效注册;(y)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情况。(2)技术标书的编制要求对于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响应性说明(包括可能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技术支持资料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如通过3C认证的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为准,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不一致,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的设备,投标人也可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应有用户代表签名)作为技术支持资料。如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议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下列任一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a)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要求(若有时),或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要求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b)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技术要求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或累计的(若有时);(c)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投标的;(d)投标人复制或照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的;(e)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他可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情况。26.5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27综合评价法:不适用六、授予合同31.3中标人确定方法: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6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金额*1.09%计取。适用于本次招标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可能有的图样、图片和光盘等),如果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发现有缺页、印刷不清楚或对其中内容不理解而未向招标机构提出,由此导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除本资料表第26.4.3条选择方案1)时所允许提交的付款偏离计划外,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人的提出的选择性报价或者带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如有发生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或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或开标后认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或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6.2条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若在开标前招标机构已通过规定的报备程序选择并实施了两家开标,则上述规定中的 “三个”均改为“两个”),招标人将依照规定重新招标。(4)投标人在其供货清单中如有超出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部件、配件、装置、设备或软件,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标价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投标人在其“投标书”和“开标一览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标时和开标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5)投标人不得将可能影响投标产品主要功能或性能的标准配件或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选购件,否则将不予认同,在评标时仍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6)投标人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含漏报或报零)。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标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投标人因报价缺漏项所导致的最大允许加价幅度为其经核准的投标价格的百分之十(10%),超过这一比例时,将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7)当投标人对其源自中国境内的供货在“境内供货分项报价表”的表下注释中明确说明了其拟投境内产品需交纳的增值税(或增值税占比)时,在计算技术偏离的调整和(或)商务偏离的偏差折价时将从对应设备报价和(或)投标总价中剔除相关税费,否则在计算上述调整和(或)偏差折价时将以原报价为准。(8)凡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部分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之间存在负偏离(即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中予以反映,否则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考虑。但在评标时,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之外发现上述负偏离的,则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估。(9)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某项主要商务或技术要求时,评标委员会在不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前提下,可以选择统一放宽该项要求。(10)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设备报价中已经包含了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则必须在“开标一览表”的“价格条件”或“备注”栏中明确申明。否则,在最终计算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时,将一律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报价要求以及国际商会最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中对相关贸易术语的定义进行处理。(11)如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再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承诺,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评标委员会的推荐顺序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人中标,或者选择重新招标。此时,原中标人将被视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投标人不得将从第三方采购设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需要另行收费的备品、备件,否则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授标对象的投标价格中扣除这部分费用,但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13)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a)设备的设计、配置方案及说明;(b)质保期结束后第1~5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格式见本资料表附件6-2)(c)主要设备的产品样本、认证证书、鉴定报告和试验报告(若需要时)附件6-1银行资信证明(此格式仅供参考)编号:日期:致(To):(投标人名称)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1结算纪律执行情况兹证明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投标人名称)在我行的结算纪律执行情况列示如下:内容空头支票印鉴不符次数 次 次金额 元 元2存款情况兹证明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在我行的存款帐户余额情况如下:银行帐号帐户性质货币种类贷方余额备注仅此证明银行名称:授权签字人:附件6-2质保期结束后第1~5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序号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价格条件单价合价主要技术指标遵循的标准、规范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本表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2)本表作为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3“投标分项报价表”的附表。(3)对境外备品备件报CIP;对境内备品备件报销售价。附件6-3信誉声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声明本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分目录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251定义257履约保证金2511装运条件2516伴随服务2517备件2618保证2620付款2632争端的解决2935通知2936税和关税29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1定义21.1.1.1.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1.1.1.1.2)买方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联系方式如下:21.1.1.1.1.2)a)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1.1.1.1.2)b)买方邮编:________21.1.1.1.1.2)c)买方电话:86-21-________21.1.1.1.1.2)d)买方传真:86-21-________21.1.1.1.1.2)e)买方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1.1.1.1.2)f)买方联系人:________21.1.1.1.1.3)卖方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联系方式如下:21.1.1.1.1.3)a)卖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1.1.1.1.3)b)卖方邮编:________21.1.1.1.1.3)c)卖方电话:__________21.1.1.1.1.3)d)卖方传真:__________21.1.1.1.1.3)e)卖方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1.1.1.1.3)f)卖方联系人:________21.1.1.1.1.4)项目现场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履约保证金2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11装运条件22.2如果是CIF/CIP合同:22.21.1.1.1.5)目的港为上海港,项目现场见本专用条款第1条第4)款。11.3.3如果是FOB/FCA合同:22.21.1.1.1.6)目的港为上海港,项目现场见本专用条款第1条第4)款。16伴随服务23.3本合同项下卖方应提供的伴随服务为合同通用条款第16.1条第1)、2)、3)、5)款。23.31.1.1.1.7)卖方在本合同项下还应增加提供以下伴随服务:23.31.1.1.1.8)应负责将所供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并承担货物在运抵项目现场前发生的所有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进口设备的法定商检、港杂(如装卸、驳运、港务和港监等)、检疫(如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等)费用(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由买方支付,通关手续由买方代理负责办理);23.31.1.1.1.9)应对所供货物的界面接口设计(包括软、硬件接口)及其安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配合(如委派有关人员参加设计联络会或对买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确认等);23.31.1.1.1.10)应对买方指定的土建工程以及相关系统和设备的卖方或供应商提供接口配合与支持(包括软、硬件接口)。3备件17.2.2卖方的供货范围中应包括货物通过性能检验和验收,且正式投入使用后合同规定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30.0.0.0.0.1)卖方还应按其在投标时填写和提交的“货物正式投入使用后第___年至第___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报价表”,在规定年限内向买方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上述___年保证供应期后,卖方仍应以不高于向其他同类客户的供货价格,向买方长期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4保证18.2.2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期为全部货物通过买方验收后的个月,或在最后一批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后的个月,以先到者为准。18.3.3卖方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响应时间为收到买方报修电话或传真后的2h内,且卖方还应在8h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工程师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维修工程师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对于一般故障应在24h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一般应在48h内修复。20付款41.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如下所列: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42.2对于境内中标人,上述各期付款均采用汇票、支票或银行划帐方式支付。对于境外中标人,上述交货付款以有效期不超九十(90)天的即期L/C方式支付;其他付款以T/T方式支付。43.3卖方应按下列规定提供支付所需的单据:43.30.0.0.0.1)对于境外供货的合同或合同部分43.30.0.0.0.1)a)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预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1)a)1)金额与预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一式5份;43.30.0.0.0.1)a)2)卖方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该保函应由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由一家信誉良好的境外银行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开具,保函金额应与预付款相等,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III-3(或采用买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43.30.0.0.0.1)a)3)说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5份。43.30.0.0.0.1)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交货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通过L/C的通知行和开证行转递,并复印一套给保险公司):43.30.0.0.0.1)b)1)金额与交货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一式5份;43.30.0.0.0.1)b)2)全套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到货港、承运公司及“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或已交付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式3份、副本一式2份;43.30.0.0.0.1)b)3)详细的货物装箱单一式5份;43.30.0.0.0.1)b)4)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运输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正本1份,副本一式4份;43.30.0.0.0.1)b)5)合同通用条款第8.5款规定的制造厂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一式5份;43.30.0.0.0.1)b)6)以买方为台头致(银行名称)的金额与交货付款相等的即期汇票;43.30.0.0.0.1)b)7)表明承运船只已经买方同意的信函;43.30.0.0.0.1)b)8)由当地商会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书一式5份;43.30.0.0.0.1)b)9)已按《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4号令)的规定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声明1份,或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1份;43.30.0.0.0.1)b)10)相关设备通过CCC强制产品认证的证书复印件1份(若需要时);43.30.0.0.0.1)b)11)合同通用条款第12款规定的通知启运的通知复印件1份。43.30.0.0.0.1)c)买方必须在货物运抵到货港至少七(7)天前收到上述第b)款所述的所有单据,如果未能收到,则卖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费用。43.30.0.0.0.1)d)卖方应在所有系统设备安装完工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安装完工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1)d)1)金额与安装完工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一式5份;43.30.0.0.0.1)d)2)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设备安装完工证书副本1份。43.30.0.0.0.1)e)卖方应在货物性能检验结束并通过买方正式验收后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验收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1)e)1)金额与验收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一式5份;43.30.0.0.0.1)e)2)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书副本1份。43.30.0.0.0.1)f)卖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后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质量保证期后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1)f)1)金额与质量保证期后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一式5份;43.30.0.0.0.1)f)2)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合格证书副本1份。43.30.0.0.0.2)对于境内供货的合同或合同部分43.30.0.0.0.2)a)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预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2)a)1)金额与预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43.30.0.0.0.2)a)2)卖方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该保函应由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由一家信誉良好的境外银行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开具,保函金额应与预付款相等,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III-3(或采用买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43.30.0.0.0.2)b)卖方应在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并通过开箱检验后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交货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2)b)1)金额与交货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43.30.0.0.0.2)b)2)货物装箱单一式5份;43.30.0.0.0.2)b)3)制造厂出具的货物检验合格证书一式5份;43.30.0.0.0.2)b)4)进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一式5份(适用于进口货物);43.30.0.0.0.2)b)5)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环节税完税证明副本各1份(适用于进口货物);43.30.0.0.0.2)b)6)买方出具的到货证明副本1份。43.30.0.0.0.2)c)卖方应在所有系统设备安装完工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安装完工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2)c)1)金额与安装完工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43.30.0.0.0.2)c)2)卖双方代表签署的设备安装完工证书副本1份。43.30.0.0.0.2)d)卖方应在货物性能检验结束并通过买方正式验收后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验收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2)d)1)金额与验收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43.30.0.0.0.2)d)2)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书副本1份。43.30.0.0.0.2)e)卖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后向买方书面提出支付质量保证期后付款要求的同时,提供下列单据:43.30.0.0.0.2)e)1)金额与质量保证期后付款相等的商业发票;43.30.0.0.0.2)e)2)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合格证书副本1份。32争端的解决32.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SIETAC),按其在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中国上海进行。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35通知44.4本合同项下卖方给买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本专用条款第条第7)款所示的地址;买方给卖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本专用条款第条第8)款所示的地址。5税和关税51.1互惠协议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待定)政府关于所得税和财产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分目录第一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25第二部分技术规格26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第一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人工心肺机系统详见本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1台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货注:1.如果届时项目现场因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原定计划接纳所供货物,则买方将会提前(15)天通知卖方延期交货,此时卖方应按买方通知中所明确的新的交货期要求安排运输和完成后续的设备安装组织指导、系统调试、工艺试车、性能检验及验收准备工作。第二部分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补充说明1.本技术规格如与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有冲突,以本技术规格为准。2.本技术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招标欲采购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国际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本技术规格为准。3.本技术规格中指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若有时)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工艺、材料、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格的要求。(但当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严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时,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取得招标人的确认,如果投标人没有提出,则在中标后招标人仍有权在合同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按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执行)。4.除有特殊说明之外,本技术规格中所有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均应理解为是招标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也即,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小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上限值或最大允许范围;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大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下限值或最小允许范围。技术规格:人工心肺机系统/1台(1)主要功能及工作原理:在心肺灌注手术中用于体外循环的控制和监测。(2)技术参数序号需求描述1.底座:1.1三泵位底座1.2万向轮移动,不锈钢支架,高度可调式灌注杆;变压及电压保护系统,24V医疗安全电压,电压不稳或断电时自动切换到UPS,无间断1.3UPS自动充放电,独立供电时,整机负荷≥90分钟,并显示电池剩余使用时间1.4中文/英文操作系统,数据处理中心,机器工作时对所有部件进行数据分析、记录、监控并自动纠错,保证整机正常工作1.5每个独立的泵、监测模块、底座等均具有独立微处理控制,10秒钟内机器快速启动,保证急诊快速备机2.数字单头滚压泵和数字悬挂单头大泵2.1重量:数字单头滚压泵≤15kg;数字悬挂单头大泵≤15kg2.2泵参数:数字单头滚压泵和数字悬挂单头大泵泵头跑道的直径为120-180mm内;速度范围至少包含0到250 RPM ;旋转方向(顺时针、逆时针),速度精确度的偏离±1 %内;工作电压:24V DC;流量范围:管径1/4英寸:至少包含0-3 LP;管径3/8英寸:至少包含0-6.50 LP;管径1/2英寸:至少包含0-11 LPM2.3多种尺寸管道夹,至少包含:1/2英寸*3/32英寸、1/2英寸*1/16英寸、3/8英寸*3/32英寸、3/8英寸*1/16英寸、1/4英寸*3/32英寸、1/4英寸*1/16英寸,具备双孔管道夹2.4泵槽设计:马蹄型2.5泵头可≥180度转动2.6涡轮杆转子锁紧结构2.7无终点铝钛合金编码器式泵转速调节旋钮,适应粗调、精调2.8常用管道流量记忆和微调系统,用于消除管道的误差所造成的灌注偏差2.9开盖停泵保护2.10泵头可更换2.11任意两个泵之间都可以设置主泵/从泵的灌注关系2.12具有转速异常、反转等声光报警2.13液晶屏数字显示流量、转速、管径、工作模式、监测设备及所有状态信息2.14泵头传动系统使用直轴传动,非皮带传动2.15可脱离数字化控制,由灌注师进行机械式操作;有开机自检保护系统;有错误定位诊断系统3.数字双头滚压泵和数字悬挂单头小泵3.1重量:数字双头滚压泵≤15kg,数字悬挂单头小泵≤15kg3.2泵参数:数字双头滚压泵和数字悬挂单头小泵泵头跑道的直径70-100mm内,速度范围至少包含0到25 RPM,旋转方向(顺时针、逆时针),速度精确度的偏离±1%内;工作电压:24V DC流量范围:管径1/4英寸:至少包含0 -1.5 LP;管径5/16英寸:至少包含0-2 LPM 3.3多种尺寸管道夹,至少包含:1/2英寸*3/32英寸、1/2英寸*1/16英寸、3/8英寸*3/32英寸、3/8英寸*1/16英寸、1/4英寸*3/32英寸、1/4英寸*1/16英寸,具备双孔管道夹;3.4泵槽设计:马蹄型3.5泵头可≥240度转动3.6涡轮杆转子锁紧结构3.7无终点铝钛合金编码器式泵转速调节旋钮,适应粗调、精调3.8常用管道流量记忆和微调系统,用于消除管道的误差所造成的灌注偏差3.9开盖停泵保护;泵头可更换3.10任意两个泵之间都可以设置主泵/从泵的灌注关系3.11具有转速异常、反转等声光报警3.12彩色液晶屏数字显示流量、转速、管径、工作模式、监测设备及所有状态信息3.13泵头传动系统使用直轴传动,非皮带传动3.14可脱离数字化控制,由灌注师进行机械式操作3.15有开机自检保护系统;有错误定位诊断系统4监测操作及显示面板系统4.1含压力、温度、时间、气泡、血平面、心肌保护灌注、搏动灌注显示控制功能,并数字显示监测数据4.2模块化监测面板,可根据不同用户需要排列监测与显示内容;操作显示屏可快速锁定和解锁4.3完整的中英文泵操作和监测的用户界面系统5.压力监测5.1可监测≥2导压力5.2压力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0 mmHg 到 +800 mm Hg 显示精度:≤1mmHg5.3可设定压力监测上、下限,超过设定时立即声光报警5.4可通过设定压力上、下限智能控制泵速或停泵6.温度监测6.1可监测至少包含1-4导温度6.2显示精度:≤0.1℃6.3显示范围:至少包含0—50℃6.4可设定温度监测上、下限,超过设定时立即声光报警7.时间监测及时钟7.1可显示≥3导时间7.2精确到秒7.3系统时钟8气泡及血平面监测8.1警报限值(气泡探头)≥15rpm8.2气泡监测范围包含:0.1 立方厘米-0.04 立方厘米8.3管径:至少包含1/4英寸、3/8英寸、1/2英寸-3/8英寸、3/16英寸8.4微气泡的敏感度可调节8.6发生气泡时可声光报警,并智能控制泵速或停泵8.7监测范围:至少包含血平面贴片顶端±10mm8.8停泵位置:血平面贴片顶端0mm~-10mm8.9发生血液及预冲液的水平下降可声光报警,智能控制泵速或停泵9心肌灌注保护控制监测9.1可通过压力控制、温度控制及容量控制,达到控制心肌灌注液的目的,心肌保护液量控制调节范围至少包含0-2L,剂量精确度±10%内,最小允许量±20ml内9.2可显示现时灌注量、总量、灌注时间、上次灌注至现在的时间9.3所有数据的累计随泵的运转自动开始或停止,无需灌注师操作10两路机械式空气氧气混合器10.1可以调节进入氧合器的空气、氧气的百分比10.2FIO2 :至少包含21%~100%11.三路全自动变温水箱系统11.1具有开机自检、错误诊断系统★11.2水箱容积:≤15升11.3启动无须预热;预冲时自动祛除气泡11.4温度控制范围:至少包含5℃—40℃11.5变温速度:每升、降10℃≤2分钟11.6可将管道中的循环水吸回12.血凝分析仪12.1测试项目ACT+、APTT、PT、INR、ACT-LR12.2监测中高浓度肝素1-6单位/ml血的ACT+、监测中低浓度肝素0-2.5单位/ml血的ACT-LR、监测低浓度肝素0-1.5单位/ml的APTT、监测PT和INR12.3用血量:≤50微升/每次12.4反应温度:37±1℃12.5内置条码阅读器,可网络上传数据12.6存储量≥600个患者记录和≥600个QC记录13配置要求13.1三泵位底座(含UPS、泵控制台) 1台13.2数字单头滚压泵(含管道夹、手摇柄) 2个13.3数字双头滚压泵(含管道夹、手摇柄) 1个13.4数字悬挂单头大泵 1个13.5数字悬挂单头小泵 1个13.6监测控制、操作及显示面板系统 1个13.7双压力监测模块 1个13.8压力传感器帽 2个13.9压力传感器导线 2条13.10压力传感器支架 1个13.11四导温度监测模块 1个13.12成人温度探头 1个13.13儿童温度探头 1个13.14液平面监测模块 1个13.15液平面传感器 1个13.16气泡监测模块 1个13.17气泡探头及支架 1套13.18心肌灌注保护模块 1个13.19空氧混合器(含空氧混合器管路1套) 1台13.20人工心肺机水箱 1台13.21血凝分析仪 1套13.22置物台 1个(3)售后服务要求1.响应时间:1.1.1.一旦接到报修电话或传真后,应在2h内作出响应,在8h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工程师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免费,质量保证期后只收取合理成本费);1.2.2.维修工程师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对于一般故障应在24h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一般应在48h内修复。2.维保内容与价格:质保期后,维保费用以双方最终认定价格为准,原则上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以双方最终认定价格为准,且采购人有权更换服务方。3.备品备件供货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80%。投标时需填写上述价格,出质保期后,上述产品供货价格以双方最终认定价格为准,且采购人有权更换供货方。4.★保修年限:原厂保修≥3年(4)伴随服务要求:1.产品附件要求:用户手册2.安装:供货方免费负责送货至医院指定地点,免费安排卸货及安装3.调试: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4.产品升级服务要求:软件免费升级5.提供技术援助: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及其他相关资料,对用户进行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培训服务。6.培训:免费提供培训,直至用户完全掌握设备,并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全方位培训。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且无期限限制。7.验收方案: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后,经过双方确认现场运行,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能达到招标要求的,按照院方规定签署设备验收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心肺机系统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