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整体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5)


项目编号:50000120250410012010101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5日)

项目标段名称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5809910.92元 

项目编码
5000012025041001201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61691099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68881331-9310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总价(元)
工期
工程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900321.08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吴成浩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渝2502020202101573

第二名
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63666.74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郑建华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川 2512012201364464

第三名
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62290.45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陈庭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渝2502020202104057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业绩名称: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卫生院迁建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业绩名称:荣昌区仁义中学校舍建设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业绩名称:重庆市畜禽用抗菌肽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重庆通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财务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 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未提供 2021 年财务报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所有中标候选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61691099)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5年05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05月12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单位名称)的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中小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71人,营业收入为32088.657833万元,资产总额为24042.14409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8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别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5.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用《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代替《分包承诺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单位名称)的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中小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8人,营业收入为24139.403079万元,资产总额为12949.87331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8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别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5.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用《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代替《分包承诺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单位名称)的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中小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025.613646万元,资产总额为1294.99027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8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类别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5.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用《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代替《分包承诺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5日)项目标段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南岸校区2025年整体改造项目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5809910.92元项目编码50000120250410012010101招标公告编号/招标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标人联系电话023-61691099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3-68881331-9310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总价(元)工期工程质量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第一名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900321.08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吴成浩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渝2502020202101573第二名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963666.74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郑建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川2512012201364464第三名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62290.45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陈庭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渝2502020202104057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业绩名称: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投标业绩名称:荣昌区仁义中学校舍建设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业绩名称:重庆市畜禽用抗菌肽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重庆通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财务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未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所有中标候选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61691099)提出异议。招标人(盖章):2025年05月12日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5年05月12日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改造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