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项目 法律顾问中标候选人公示(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金鹃公司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鹃公司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编号:GN2025-11-269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5月20日
金鹃公司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法律顾问服务费折扣率:68%;诉讼固定代理服务费折扣率:50%;风险提成服务费折扣率:38% 。
招标(采购)人名称: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766号科研生产楼1幢
联系人:卫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13866768166、159569389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张蕾蕾
联系电话:0551-66061409
公示期: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张工,0551-6222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2025年5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项目 法律顾问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