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临时用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中标候选人公示(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2025)



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京段)通州区临时用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成交候选人公示

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京段)通州区临时用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BSX-EPC-ZC-2025-02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6月12日
一、评审情况
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京段)通州区临时用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北京嘉华绿舟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最后报价:¥960000.00元;服务期限: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自工程启动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成交候选人第2名:国环首衡(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最后报价:¥964000.00元;服务期限: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自工程启动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成交候选人第3名:北京京瑞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后报价:¥966000.00元;服务期限: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自工程启动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北京嘉华绿舟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淑燕
成交候选人(国环首衡(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韩薇
成交候选人(北京京瑞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安慰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北京嘉华绿舟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国环首衡(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北京京瑞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4、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北京嘉华绿舟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综合评分为82.33分;
成交候选人(国环首衡(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综合评分为70.94分;
成交候选人(北京京瑞博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综合评分为67.24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文件发送邮件至邮箱bjswzxeb@126.com。
注意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受理: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纪委。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10-88823238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青东商务区C座7层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18810760927
邮箱:bjswzxeb@126.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