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产业发展巩固提升中标候选人公示(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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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塔岭镇东瓜川村实施产业发展巩固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标段唯一标识码:(9303302832505150829588016K112001)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庄河市塔岭镇东瓜川村实施产业发展巩固提升项目标段名称:庄河市塔岭镇东瓜川村实施产业发展巩固提升项目标段编号:A210200ET01000048001001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06月16日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06月19日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2.评标情况2.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得分排名1辽宁凯方建设有限公司1718047.81元合格6695.94第一名2辽宁新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23959.69元合格6687.80第二名3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1712000.25元合格6686.39第三名2.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辽宁凯方建设有限公司衣庆禹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21171886428)2辽宁新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唐聪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12021202200422)3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李妍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212021202201102)2.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辽宁凯方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三级2辽宁新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二级3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三级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4.其他公示内容4.1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序号废标单位名称废标原因///4.2其他公示内容说明:/5.监督信息1.监督部门:庄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刘明忱,联系方式:0411-89706256。2.招标负责人:刘客,联系方式:15040631024。6.联系方式招 标 人: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煜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庄河市塔岭镇地 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海富路9-1号A0279室联 系 人:刘客联 系 人:吕晓强电 话:15040631024电 话:0411-89837879电子邮件:1348464536@qq.com电子邮件:YULIN89837879@163.com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章)2025年06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施产业发展巩固提升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