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摊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资产置业公司长租项目和中国视界地上非机动车停车场修建工程沥青摊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资产置业公司长租项目和中国视界地上非机动车停车场修建工程沥青摊铺工程
项目编号:2025BHCYJTFW00038
资产置业公司长租项目和中国视界地上非机动车停车场修建工程沥青摊铺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晨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拾肆万柒仟陆佰柒拾肆元捌角整(147674.80元) ;
第二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维能源(安徽)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拾伍万捌仟贰佰贰拾叁元整(158223.00元) ;
公示期: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采购部)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大楼1815室,联系电话:0551-6519881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产发集团纪委办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示日期:2025年07月03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沥青摊铺工程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