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机房网络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2025)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2025 年异地机房网络设备采购项 目-包 2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RH-WTGK2025034-2

二、项目名称: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2025
年异地机房网络设备采购项


-

2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此公告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公示,排名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广州新华时代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万柳亿城中心
C2


905
室,

投标报价:
¥86,304.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投标人: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19
号华润置地大厦
D

9
层,

投标报价:
¥160,000.00
元;

第三中标候选投标人:深圳市杰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

大厦
901

931-932


投标报价:
¥319,600.00
元;

四、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姜越鹏,陈松,陈东光,朱诚,李

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

圳国际创新中心
E


联系方式:翁女士
0755-0380099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
32


联系方式:李女士
6619451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话:
66194516

九、附件:
招标文件

相关附件:

2.2、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百行异地机房采购包2.pdf

RH-WTGK2025034-1、-2-百行征信有限公司2025年异地机房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2025 年异地机房网络设备采购项 目-包 2

品目

采购单位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7:11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00:00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不详

项目联系电话
不详

采购单位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不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不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不详

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编号:RH-WTGK2025034-2二、项目名称:百行征信有限公司2025年异地机房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包2三、中标候选人信息此公告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公示,排名如下: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广州新华时代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2座905室,投标报价:¥86,304.00元;第二中标候选投标人: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19号华润置地大厦D座9层,投标报价:¥160,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投标人:深圳市杰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1、931-932,投标报价:¥319,600.00元;四、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姜越鹏,陈松,陈东光,朱诚,李淳。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E栋联系方式:翁女士0755-038009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联系方式:李女士661945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66194516九、附件:招标文件百行征信有限公司2025年异地机房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H-WTGK2025034-1、-2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6月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邀请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百行征信有限公司2025年异地机房网络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WTGK2025034-1、-2)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遵照执行《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程序。一、招标标的本次招标标的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包1(RH-WTGK2025034-1):采购标的的类别:货物,服务,工程包2(RH-WTGK2025034-2):采购标的的类别:货物,服务,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次招标将按照项目包次分别组织供应商报名、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和签约、履约环节的工作。本次招标标的预算包1:249万元;包2:120万元最高限价包1:249万元;包2:120万元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核心产品最高限价1框式核心交换机(含三年原厂维保)A02010202台2否是249万元2盒式万兆交换机(含三年原厂维保)A02010202台6否否3盒式千兆交换机(含三年原厂维保)A02010202台2否否4中高端路由器(含三年原厂维保)A02010201台2否否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核心产品最高限价1硬件防火墙(含三年原厂维保)A02010301台4否是120万元二、招标文件发放发放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线上报名领取供应商前往https://jzcg.pbc.gov.cn/注册并登录,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领取招标文件。若有技术问题,咨询010-66195993。三、招标公告期限招标公告期限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不少于5(含)个工作日)。四、澄清截止期限及要求澄清截止期限2025年6月20日16时前澄清文件递交方式由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授权书,递交纸质澄清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4层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包1:2025年8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包2:2025年8月4日14时2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参与多个包次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照项目包次分别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六、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包1:2025年8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包2:2025年8月4日14时2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11室根据通泰大厦物业要求,访客进入通泰大厦需要办理人脸识别信息录入,供应商有关人员应当提前预留合理时间七、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信用核查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例》第十七条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九、联合体及分包投标联合体投标该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分包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十、CA办理密钥联系方式:(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具体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事项,详见集中采购中心互联网交易系统-“系统公告”中《关于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具体详见https://jzcg.pbc.gov.cn/freecms/site/templet/xtgg/info/2022/36209.html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人采购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联系人:翁青电话:0755-28780919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E栋邮政编码:518000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4层邮政编码:100033联系方式:李先生(文件发放、开标前咨询)电话:010-66195317;包1:李女士(开、评标咨询)电话:010-66194516;包2:冯先生(开、评标咨询)电话:010-6619477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包括前格式)投标人须知前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本表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其他未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序号内容要求及说明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七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以及“(三)需求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全部材料)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前提交。采购机构在开标现场拆封纸质版开标一览表并予唱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递交文件及参加开标时,应须另行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需密封,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未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如果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电子版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因纸质正本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须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格式材料:(1)开标一览表:见格式1;(2)投标书:见格式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见格式3;(4)投标分项报价表:见格式4;(5)货物说明一览表:见格式5;(6)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逐项应答表:见格式6;(7)商务及合同条款逐项应答表:见格式7;(8)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见格式8;(9)同类业务案例介绍:见格式9;(10)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见格式10;(11)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见格式11;(12)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见格式12;(13)正版软件声明:格式见附表13;(14)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材料:见格式14;(15)投标人关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见格式15;(16)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两者一致性的承诺书:见格式16。(17)制造商授权书:见格式17(如评分细则中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授权进行5投标文件构成打分,则由投标人提供此表);(18)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证书:见格式18。6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有关技术要求7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否9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三、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10投标报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报价”。11交货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2投标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组成审查小组,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给出审查结论。13相同品牌的投标人的认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16确认中标方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7信息公示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以以银行电汇、支票倒存、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签订合同。供应商在保证金到期后,向采购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提供采购人原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或往来票据、最终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退还保证金申请表,经采购人审核后,于15个工作日日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开户名称: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5593787261030619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投标人”指响应本次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的投标人。1.2“货物”指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软件、备品配件、工具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3“服务”指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承担的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以及其他伴随服务。2、合格的投标人2.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均可响应本次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投标范围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标的整体投标。5、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非限制性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规定的技术指标仅说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用性能等同的设备或部件进行投标,但必须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对技术性能实质性的要求,并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的说明和论证。6、招标通知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信息公示渠道”发布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所有公告、通知等。投标人没有接收其他形式的通知,不视为招标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内容与技术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等。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五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和技术要求等,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请于澄清截止期限前由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正式书面提出(书面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和往来函件应以中文书写。11、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投标文件构成”。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投标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含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备件等所有伴随服务)的最终价格。13.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报出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分项单价。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投标人未提供分项报价的视为免费提供。13.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供的选择性报价、赠送,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3.4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13.5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分项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变动。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文件需清楚的标明“正本”,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是打印文件(一份正本文件)。同时,投标人须随一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与其内容相同并在首页加盖《关于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中指定供应商签发的单位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本文件一份,并在首页注明电子签章签发单位(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证书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与电子版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因纸质正本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4.2.1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投标人使用Microsoftofficeword2010以上版本编写投标文件后另存为PDF格式。14.2.2投标人在提交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份OfficeWord版本的投标文件,并自行承诺两份文件一致性。14.3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逐页签名或逐页盖单位公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文件中的盖章、公章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单位公章,而非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单位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投标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单位公章。14.4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单位公章。14.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正本均未按要求加盖《关于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中指定供应商签发的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的;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正本、电子版及两者一致性的书面承诺书的;14.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或电子版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5.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格式》第一款。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封装在独立信封中,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字样。15.3外层信封应:(1)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公章。(2)注明“请勿在202年月日时00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5.4外层包装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5.5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授权代表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四、开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17.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对于未按规定格式编制,或未盖单位公章,或未盖投标专用章(注: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只需选择其中一种,即满足开标要求。)的开标一览表,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唱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投标人资格审查18.1见“投标须知前格式”中“投标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2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必须留存,并与该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评标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原则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9.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9.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0.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六)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20.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响应、报价)供应商不是中小微企业,该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报价)按无效处理。20.4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合格投标文件的修正与澄清21.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2.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以下的评标原则和办法进行评标。22.2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评标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3)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22.3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上述评标办法制定的评分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部分)进行评标,计算各投标人得分并排出名次。23、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2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3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并不保证成为中标候选人。24、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中标25、公示中标候选人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第二十八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全流程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提交评审报告后,在“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的“信息公示渠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26、确定中标确定中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的“确认中标方式”。如评审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27、采购代理机构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在签订合同之前,保留拒绝任何投标,终止以及宣布招标活动取消的权利。采购代理机构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向投标人解释理由。28、中标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格式”中的“信息公示渠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示。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七、履约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款规定与采购人签约,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中标供应商被发现前期采购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该供应商中标无效,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要求处理。29.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八、附则30、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1、未尽事宜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包1合同文本:百行征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BH-MM-××-××甲方: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乙方:××××××××20XX年X月签订地点:深圳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H-WTGK2025034-1、-2甲 方: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E栋联系人:翁青联系电话:0755-28780919电子邮箱:wengqing@baihangcredit.com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55937872610306税号:91440300MA5F1GM25B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号:××××××××甲方依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谈判/询价/磋商采购的评标结果,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包括本合同提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有文件。(2)“合同总金额”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的设备、软件、配件、安装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技术服务”系指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测、技术支持、软件升级、维护、保养、备品备件更换、补发货、退换货、技术支持及其他。(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甲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6)“工作日”系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日历天数,“日”是指日历天数。(7)“交货”系指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和甲方对货物进行的交接和查验。设备检验/检测通过后,由甲方出具《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单》。(8)“初步验收”或“初验”系指乙方对货物调试完成后,由甲方进行的货物的再测试和验证。若货物的测试结果满足本合同的所有要求,则乙方和甲方签署《设备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单》,货物进入试运行期。(9)“试运行期”系指货物初步验收合格之后与最终验收之前用以证明货物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要求的货物运行期。(10)“最终验收”或“终验”系指货物经过试运行后,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货物进行的最终验收测试。(11)“质量保证期”系指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技术服务的期限。2、合同的组成2.1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2)甲方的招标/谈判/询价/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3)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4)中标/成交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协议。2.2如果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高于甲方招标/谈判/询价/磋商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为准。如果合同条款与合同附件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如果合同附件之间有矛盾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附件内容为准。1.3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说明。如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2.1条第(1)款至(6)款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对于第(7)款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包括2.1条(1)-(6)款中所列的所有文件)存在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3、合同标的3.1本合同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3.2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产品说明、单价、总价、折扣率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4、交货时间、地点4.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将合同项下设备产品交付至用户指定地点,并提前5个日历天将到货时间告知甲方。甲方出具《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单》之时视为货物的交货时间。4.2交货地点:北京市(甲方指定地点)。5、合同总金额5.1根据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整)。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其他相关服务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培训、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所有伴随的其他服务价格),详见附件一;合同总金额也是甲方依据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价款。此价款为含税价,不因税收政策调整所导致的税费的增加,而对合同总价款再进行上调。5.2除上述金额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6、付款条件6.1交货付款:合同所列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和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以及《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单》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百分之三十),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6.2初步验收付款:到货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后,可组织货物的初步验收。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和甲方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设备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单》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百分之四十),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6.3最终验收付款:到货验收完成后六个月后,可组织货物的最终验收。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和甲方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以及《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单》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百分之三十),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6.4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3]年”,自《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单》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向采购需求部门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5甲方应当将费用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公司地址:公司电话:7、履约保证金7.1乙方应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下述金额的履约保证金。7.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其有效期截止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履约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7.3除非双方另有协定,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后,甲方接到乙方提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履约保证金收据或往来票据和合同约定的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应将履约保证金或扣除违约金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息)。7.4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电汇或支票倒存的方式汇入或存入甲方于合同第一页中指定的账户。8、质量保证8.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并且保证其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相符。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清晰和准确的,且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有关规定。8.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8.3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8.4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8.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按照本合同以及在投标(响应)文件、澄清文件中所作的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8.6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没有按照本合同以及在投标(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所作的服务承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仍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行使其他权利。8.7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若因货物质量或权利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9、包装及标记9.1乙方应提供货物送达合同规定的项目现场所需要的原厂包装,以防货物在运输中损坏,并提供原厂包装证明。若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受损,乙方应负责更换或修复。9.2乙方应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在各包装箱上标明通用规范的运输标记或标志,如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与合同号、以及甲乙双方名称等相关信息。9.3每个箱子侧面应清楚标明交货地点的全称;装箱单应清楚注明每个站点总箱数(如果分站点交货);乙方应对包装箱内每件辅件进行标签,标明“备件”或“工具”及具体名称,并注明合同号、箱号及安装站。甲方有权不接收未按上述规定包装的合同设备、技术文件。9.4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维修指南及服务手册、产品产地证明书、质量保证书和系统操作说明书等应清晰、正确、完整,并应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0、运输及交货10.1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及运输保险事宜,支付交货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搬运费等费用。乙方应选择可靠的运输方式和承运商,确保货物安全、准时送达。10.2乙方派专人将所供合同中全部货物运至甲方要求的最终目的地,并由甲方出具《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单》之时视为货物的交货时间。10.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将货物及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文件送达项目现场。10.4乙方应随同货物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标明货物内容的明细单一式五份以及合同要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由生产厂商签发)、原产地证明(原件一份)、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等。11、货物的验货、安装、调测与验收11.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并参与验收。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招标文件。11.2货物的验货、安装、调测与验收由甲方组织。12、技术、服务和培训12.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提供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2.2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培训要求高于甲方要求,则以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为准。13、知识产权13.1乙方保证甲方拥有货物中包含的软件(含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的永久使用权,各方确认甲方没有获得对于上述软件的所有权,但乙方依据本合同,为甲方使用系统专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对于乙方后续为甲方开发的新版本软件或对现有软件的升级版本,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约定新版本或升级版本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原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永久免费使用的权利,且甲方有权对新版本或升级版本进行二次开发和改进,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13.2乙方保证在安装完毕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甲方不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的授权使用证明。对于乙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乙方应提供由乙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使用证明;对乙方不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乙方应提供由拥有知识产权的原厂商签署的授权使用证明。13.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4本条款的规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而失效。14、不可抗力14.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遭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法律法规变更、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等),致使影响合同履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4.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六十(6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14.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先,而在迟延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除外。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4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影响停止或消除后十(10)日内将不可抗力事故已停止的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5、税费1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5.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5.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15.4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合同税费下调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税费差额部分。16、合同的解除16.1当乙方破产或无供货(或提供服务)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该解除合同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16.2一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7.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1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17.3除合同本身以外,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乙方应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上述资料包括副本退还给甲方。18、保密条款18.1任何一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相对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漏上述秘密,由此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8.2不论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18.3甲、乙双方在提出相关争议,以及在争议协商处理、仲裁或诉讼、投诉中,均有权在必要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地以口头或书面引述、以及以其它合理方式利用本合同的整体及/或任何部分条款内容。上述行为不应当被视为泄露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也不应当被认为违约。19、权利的保留19.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19.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双方同意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依据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遵照本合同的原则和精神,拟定补充协议,对本合同因无效部分而缺失的条款进行补全。19.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20、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主导语言和通知21.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以外文书写的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如果两种文本的含义发生冲突,双方同意以中文文本为准。21.2本协议的通知的对象应以合同次页中列明的双方的联系人为准。本合同列明的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对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通知送达前,另一方仍有权依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并且该通知应视为有效通知。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除明确约定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通知的情况外,通知均应采取书面的形式进行通知,书面通知的方式包括专人递送、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的形式。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送达的日期:(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即视为送达。(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市内的,发出后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往内地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3)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的,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22、违约责任22.1如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2.2如果乙方逾期完成交货或安装调测的,则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交货或安装调测为止。22.3因乙方原因致使货物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通过初步验收或最终验收的,按逾期完成验收处理。乙方则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迟交货物或逾期完成安装调测引起初步验收或最终验收迟延的,乙方在支付初步验收或最终验收违约金时可减除乙方已交付的迟延交货违约金或逾期完成安装调测违约金。22.4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免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若逾期交付,按22.2处理;乙方不能更换合同约定货物的,按22.1处理。22.5当以上违约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百分之五)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满足合同需求的货物,所产生的差价损失由乙方承担。22.6乙方违反维护、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义务的,应向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22.7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或服务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22.8如果乙方应对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从未支付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不足支付赔偿金额的,乙方还应当赔偿对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2.9若甲方逾期支付货款,应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2‰(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货款为止。当违约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百分之五)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因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2.10乙方未按约定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十(2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补足。22.11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十(2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补足。22.12.以上各项违约金可累计计算,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23、索赔23.1从合同签订到质量保证期结束,除了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赔偿之外,甲方还有权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和乙方共同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3.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1)退货。乙方应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23.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二十(2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索赔要求。24、反商业贿赂条款24.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4.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24.3双方严格禁止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双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其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24.4双方均反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24.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2款、第3款、第4款之规定,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4.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25、争端的解决25.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端,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方式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26、法律适用26.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27、合同的终止27.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根本无法履行或进一步履行已没有必要时。27.2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部分类似的设备或软件,并自行安排安装调试,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设备或软件以及安装调试所支付的超出原合同相应部分价款的费用,并且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8、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开始生效。29、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目录如下:附件一、合同清单及价格附件二、货物说明一览表附件三、乙方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附件四、乙方备品、备件明细报价单(或乙方备品、备件供应方案)附件五、保密承诺函附件六、承诺函附件七、履约验收方案参考模板附件八、廉洁交往承诺书(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附件一、合同清单及价格附件二、货物说明一览表附件三、乙方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附件四、乙方备品、备件明细报价单(或乙方备品、备件供应方案)附件五、保密承诺函致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拟与贵司就百行征信××××项目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合作。本单位确认对双方协商以及合作过程中所接触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本单位进一步同意并做出以下承诺,该等承诺一经做出,无需以贵司做出任何意思表示为前提,即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第1条保密信息的定义本承诺函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贵司向本单位披露的与贵司及贵司直接或间接的附属公司、控股公司和关联方、目标公司以及项目有关的任何保密及专有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由贵司或贵司任何高管、雇员、借调人员、外包人员、代理或关联方以书面、电子、口头或视觉方式交付或披露给本单位的,直接或间接涉及贵司及贵司集团成员、目标公司以及项目有关的一切信息、资料(不管其是以何种形式及何种方式传达或保存的,包括口头、电子或文件、电脑储存或其它方式),但不包括有书面记录证明在贵司向本单位披露之前已经为本单位掌握且并非由于违反任何保密义务而取得的此类信息和资料,在贵司向本单位披露之前已经处于公开领域的此类信息和资料,或在贵司向本单位披露之后并非由于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合法进入公开领域的此类信息和资料。第2条不披露保证2.1本单位承诺,严格保密所有保密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本单位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或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企业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2.2本单位承诺,不向除其本着诚信原则确有必要接触保密信息的本单位股东、联营人、雇员及代表(下称“代表”)以外的任何人士或实体披露保密信息。2.3事先未经贵司予以明确的书面批准,本单位不得向任何其它方披露、公开或以其它方式泄露任何保密信息,并应促使本单位代表不向任何其它方披露、公开或以其它方式泄露任何保密信息。2.4本条约定并不妨碍本单位或其代表进行如下披露:1.适用法律或拥有适当管辖权的任何监管、政府或政府机构(包括任何税务机构)所要求的披露(但前提是本单位或本单位代表事先通知贵司披露此等信息的原因并征询贵司对于披露时间、内容和方式的合理意见并仅在要求范围内进行披露)。2.为了与本承诺函(或其他和贵司就本项目签署的文件)相关的任何仲裁、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目的要求的披露。第3条保密信息的使用本单位同意以下内容:3.1本单位仅为本次协商、合作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本单位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3.2本单位有责任告知参与本次协商、合作或项目的代表遵守本承诺函的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履行保密义务。贵司有权要求本单位告知所有代表的身份信息。若本单位或本单位代表违反本承诺函的规定,泄露了保密信息或根据本承诺函应予保密的其他信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违反本承诺函条款,本单位应与本单位代表承担连带责任,就该等行为导致的一切损失、开支、费用、责任等向贵司做出赔偿。第4条违约责任4.1本单位或任何代表如违反本承诺函的规定泄露保密信息的,应当按照贵司的指示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有效方法视情况对该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或阻止保密信息进一步扩散,所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本单位对第4.1条的履行并不影响贵司依据下面第4.2条规定从本单位取得赔偿的权利。4.2本单位应当赔偿贵司因本单位或任何代表违反本承诺函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第5条期限5.1本单位在本承诺函中的义务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构成本单位的义务,且该等义务的终止并不影响贵司因本单位在终止之前违反本承诺函或未能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任何职责或义务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救济,亦不制约或以其它方式限制因本单位在终止之前违反本承诺函或未能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任何职责或义务而产生的任何诉因或请求。5.2本承诺函不因贵司与本单位就此次相关项目事宜的协商、合作终止而失效。第6条适用法律本承诺函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因本承诺函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提交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承诺人:【××××】(公章)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附件六、承诺函致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与贵司的______________项目合作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防止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向贵司承诺:本公司通过正常途径与贵司开展相关业务,不为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及其他合作的利益,向贵司员工输送任何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给贵司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由本公司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承诺人(盖章):日期:附件七履约验收方案参考模板(1)验收主体采购人(需求部门)安全运维部采购人(需求部门)拟邀请(☑本项目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2)验收时间:到货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初步验收时间:自设备到货验收后3个月起、6个月内最终验收时间:自设备到货验收后6个月起、12个月内(3)验收地点:北京市(甲方指定地点)(4)验收方式:根据《百行征信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履约管理办法》,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中标人与验收小组共同出具验收报告,采用远程加现场方式进行分段验收。(5)验收程序:验收小组按照招标要求对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进行到货查验、安装调试、最终验收、服务验收。(6)验收内容:根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清点设备数量、查验货物性能、厂商出具巡检报告等。(7)验收标准:对照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进行验收,要求货物品牌数量型号无误,设备运行正常,供应商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8)其他事项(如有)/附件八廉洁交往告知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对外经济活动,杜绝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合作双方合法权益,现将廉洁交往禁止事项告知如下,并由双方以共同签收的方式不可撤销地保证做到如下事项:一、廉洁自律,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在本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发生商业贿赂、贪污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依法合规,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第三人合法权益。三、双方保证本单位有关人员在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向对方员工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不邀请对方单位员工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参加宴请、住宿、旅游、健身、文体娱乐等活动;不向对方单位员工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馈赠礼品、礼金、购物卡、预付卡、会员卡、提货券、电子红包、有价证券、股权(份)、土特产、金融产品、消费卡(券)等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不为对方员工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留学、旅游、住宿等;不向对方员工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出借钱款、房屋、车辆、通讯器材及其他用品等,或提供明显优于正常市场交易价格的交易和服务;不给对方员工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报销或支付(代垫)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不让对方员工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持有或变相持有股权(份);不接受对方员工介绍的家属等特定关系人从事招标采购、产品销售、管理咨询等经济活动;不发生其他可能导致对方员工违反廉洁纪律、廉洁交往有关规定的行为;四、确需邀请对方员工参加本单位举办的会议或活动时,如会议涉及发放贵重礼品的,将严格遵守对方单位相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五、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技术服务等商务活动中,如发现对方员工有不廉洁行为的,应立即采取制止措施,并及时告知对方单位。六、因一方单位或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义务且查实的,对方单位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采取退回本单位投标(采购申请),或撤销本单位中标通知(成交决定)、终止合作、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违反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放弃以投诉、举报、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方式追究对方单位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任何责任的权利。七、因一方单位或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义务并涉嫌犯罪的,对方单位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后果均由违反方单位全部承担。违反方单位承诺,赔偿在此情形下因犯罪行为给对方单位造成的损失,放弃以投诉、举报、诉讼、仲裁等任何救济方式要求对方单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任何损失。如有一方员工提出违规违纪违法要求的,对方应予以拒绝并告知双方单位纪检部门。如一方如发生违反上述禁止事项,对方有权采取退回违规方投标(采购)申请、撤销违规方中标通知(成交决定)、终止合作、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违规方自行承担。本廉洁交往告知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XXX(单位)签收:XXXX年XX月XX日XXX(单位)签收:XXXX年XX月XX日包2合同文本:百行征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BH-MM-××-××甲方: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乙方:××××××××20XX年X月签订地点:深圳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H-WTGK2025034-1、-2甲 方: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E栋联系人:翁青联系电话:0755-28780919电子邮箱:wengqing@baihangcredit.com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55937872610306税号:91440300MA5F1GM25B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号:××××××××甲方依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谈判/询价/磋商采购的评标结果,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包括本合同提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有文件。(2)“合同总金额”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的设备、软件、配件、安装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技术服务”系指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测、技术支持、软件升级、维护、保养、备品备件更换、补发货、退换货、技术支持及其他。(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甲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6)“工作日”系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日历天数,“日”是指日历天数。(7)“交货”系指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和甲方对货物进行的交接和查验。设备检验/检测通过后,由甲方出具《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单》。(8)“初步验收”或“初验”系指乙方对货物调试完成后,由甲方进行的货物的再测试和验证。若货物的测试结果满足本合同的所有要求,则乙方和甲方签署《设备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单》,货物进入试运行期。(9)“试运行期”系指货物初步验收合格之后与最终验收之前用以证明货物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要求的货物运行期。(10)“最终验收”或“终验”系指货物经过试运行后,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货物进行的最终验收测试。(11)“质量保证期”系指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本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H-WYGK2025034-1、-2格式6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逐项应答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注:针对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逐条应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异地机房网络设备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