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贵州丰榕冠吉置业有限公司2025)



招标人:贵州丰榕冠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榕江县202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标段(包)
榕江县202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业主
贵州丰榕冠吉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电话
18798886698

招标人
贵州丰榕冠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电话
16668531603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15185563577

开标时间
2025-09-10 09:30:00
开标地点
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1号裕豪国际写字楼21楼(2107号)

控制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600000 元
公示期
2025-09-11至2025-09-13

投标报价方式
总价
是否分项报价


发布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排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价格
评标价格
评分结果
工期/交货期

1
91510108MA6CCA7F9H
实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98000 元
598000 元
89.33分
365 天

2
91510100709228299L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99300 元
599300 元
75.49分
365 天

3
915100007745165450
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599840 元
599840 元
70.94分
365 天


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项目负责人
张金伟
注册监理工程师(00723798)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项目负责人
赵毅斌
注册监理工程师(51001411)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项目负责人
曾华
注册监理工程师(0077293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榕江县自然资源局、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兴隆街91号、 0855-6622332)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

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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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202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榕江县202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基本信息标段(包)项目业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间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方式总价发布媒体榕江县202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监理贵州丰榕冠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业主电话18798886698招标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贵州丰榕冠吉置业有限公司16668531603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151855635772025-09-1009:30:00开标地点公示期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1号裕豪国际写字楼21楼(2107号)人民币600000元2025-09-11至2025-09-13是否分项报价否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名评标价格评分结果工期/交货期191510108MA6CCA7F9H实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98000元598000元89.33分365天291510100709228299L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99300元599300元75.49分365天915100007745165450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599840元599840元70.94分365天第一中标候选人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张金伟注册监理工程师(00723798)第二中标候选人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赵毅斌注册监理工程师(51001411)第三中标候选人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曾华注册监理工程师(0077293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榕江县自然资源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兴隆街91号、0855-6622332)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其他情况说明李月峰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