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集成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202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102811166224748341 01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数字化集成项目102811166224748341 01(项目编号:ZYJSZ250826ZJC1)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苏州瑞勤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525358.80元/人民币/不含税、572641.09 元/人民币/含税(增值税税率9%)。
(3)工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具备施工进场条件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年。
(5)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A证(苏建安A(2024)0011121)、安全员B证(苏建安B(2022)1004059)、安全员C证(苏建安C2(2019)3001375)。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否决响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情况。
公示期:【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邹佳成18136549044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翟经理0512-68302456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集成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