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宁畲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景招A[2025]053号
招标人: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蓝浩、林秋丽、雷招华、沈诗玲0578-2571155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 2025年 10月20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
工程质量
工期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号
2025年9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

1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2164773元
合格
450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周妍婷
贵2522019201910755
A

2
浙江骏强建设有限公司
152164773元
合格
450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高翔翔
浙2332023202400933
A

3
浙江万腾建设有限公司
152164773元
合格
450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叶胜华
浙2332010202304324
A

4
浙江瓯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52164773元
合格
450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陈芳
浙1332018202006118
A

5
纳琦绿能工程有限公司
152164773元
合格
450日历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王存建
浙2332007202309130
A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名称: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宁畲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景招A[2025]053号招标人: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蓝浩、林秋丽、雷招华、沈诗玲0578-2571155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序号单位名称预中标价工程质量工期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号2025年9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1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52164773合格450日历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周妍婷贵25220192019107552浙江骏强建设有限公司152164773合格450日历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高翔翔浙23320232024009333浙江万腾建设有限公司152164773合格450日历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叶胜华浙23320102023043244浙江瓯立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52164773合格450日历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陈芳浙13320182020061185纳琦绿能工程有限公司152164773合格450日历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王存建浙233200720230913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10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