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烟台市丰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2025)
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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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 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8563
工程地址:
烟台市蓬莱开发区
建设规模:
道路位于蓬莱开发区,西起湾子口路,东至振兴路,道路总长度约2091米,车行道宽8米,无人行道。道路等级:支路;计算行车速度:30km/h,配套建设雨污管道等设施。投资概算22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烟台市丰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晓梅
联系电话:
0535-5635523
招标单位:
烟台市丰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晓梅
联系电话:
0535-5635523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飞
联系电话:
0535-5133839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定标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09:00:00
定标方式:
集体议事法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7.7
48.97
48.16
47.08
48.8
48.22
35.0
14.52
97.74
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8.4
49.19
47.93
48.68
49.22
48.76
35.0
13.83
97.59
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
45
45.98
47.99
45.82
45.18
45.66
35.0
13.98
94.64
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5.3
46.87
48.02
46.36
46.04
46.42
35.0
12.44
93.86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票决得分
定标推荐理由
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
0.6000%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集体商议最优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
0.6000%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集体商议第二
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0.6000%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3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2026年2月28日完工。
1
集体商议第三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文登区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文山西路)监理
2
冷链物流基地冷链二路工程(一期)(监理)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烟台市蓬莱区东方海岸果谷绿化提升工程监理
2
裕民路、登州东路及海市西路道路工程监理
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
1
凤凰西路北延、虎山路东延项目监理
2
虞美人广场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曲剑波
总监理工程师
37029042
市政公用工程
有
2
苗玉华
专业监理工程师
VF20190037
/
有
3
梁凯华
监理员
PF20180070
/
有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都基圣
监理员
(1)138551201406001975(2)VF20210038
(1)/(2)/
2
任宇峰
专业监理工程师
(1)20166000012(2)VF20180091(3)104515201006670004
(1)/(2)/(3)/
3
王宇君
专业监理工程师
(1)VF20140076(2)20156000749(3)00623767
(1)/(2)/(3)/
4
赵坤琳
项目总监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无等级/37010476
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
1
王雷
总监理工程师
37029227
市政公用工程
2
王永钢
专业监理工程师
职称证/建筑工程/工程师
建筑工程
3
马正阳
监理员
138551201906000332
/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
李辉
0.006(费率)
35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无
七、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1:30:00 - 2025年10月30日 17:0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定标报告、会议纪要和专家评审意见.pdf
定标报告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709:00:00企业名称报价(元/费率)定标结果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006,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006,第二中标候选人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0.006,第三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或签章: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定标集体商议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会议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会议主要内容:一、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招标单位:烟台市丰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山东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类别:监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蓬莱区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道路位于蓬莱开发区,西起湾子口路,东至振兴路,道路总长度约2091米,车行道宽8米,无人行道。道路等级:支路:计算行车速度:30km/h,配套建设雨污管道等设施。投资概算2200万元。本项目包含与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调试、验收、配合完成移交和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的全过程监理。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3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2026年2月28日完工。招标范围:1本项目包含与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调试、验收、配合完成移交和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的全过程监理。二、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三、定标程序(一)定标会召开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00分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一定标室(二)定标过程1.定标过程在按规定组建的定标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2.按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定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纪律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定标委员会成员到场后将所有通讯工具收交统一管理,断绝与外界联系。3.在定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定标会上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等。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问。4.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5.招标文件中的定标因素2定标候选人的报价因素(报价合理性)、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近6个月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情况、评标报告以及技术咨询建议等因素。四、定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一)定标委员会成员库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组成11人(:)。(二)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在定标当日(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抽取定标专家,抽取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室,抽取过程在定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留存影像资料。定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烟台市丰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蓬莱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蓬莱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蓬莱仙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由烟台市丰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五、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3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采用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法(集体议事发)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集体议事法经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在定标因素中,定标因素:报价因素(报价合理性)、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近6个月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情况、评标报告以及技术咨询建议等因素。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意见记录表),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最终中标候选人及排序结果中标候选人原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集体商议最优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集体商议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集体商议第三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2025年10月27日4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赵晓101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专家考核细则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专家考核细则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细2021111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专家考核细则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专家考核细则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赵专家考核细则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单位签到表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单位名称,签到时间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2025-10-2108:06:55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10-2108:22:02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10-2108:26:21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10-2108:32:53专家签到表项目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 09:00:00序号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签到时间是否甲方是否补录是否回避1,高工2025-10-2109:16:14是2,高工2025-10-2109:16:193,高工2025-10-2109:17:494,高工2025-10-2109:18:075,高工2025-10-2109:18:21评标委员会签字:违法违规行为问询单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在项目招标评标过程中,是否发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和其他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若发现请向监管人员举报,若未发现,填写无。评标专家签字,是否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评标专家回避承诺书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参加本工程投标单位名单:序号,投标单位名称1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回避承诺作为本工程评标专家,谨在此郑重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动申请回避,如有违反,同意取消本人评标专家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系拟评标工程投标人的工作人员;2.系拟评标工程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3.系拟评标工程投标人的离退休人员,且离退休时间不满五年;4.系拟评标工程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5.系拟评标工程投标人聘用的顾问;6.与拟评标工程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7.近期与本评标工程的投标人有过可能影响本次标后评标活动公正性交流的;8.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其他情形。评标专家签字,有无利害关系投标文件硬件信息汇总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CPU批次号(标书上硬盘序列号(标书MAC地址(标书上CPU批次号(标书制硬盘序列号(标书制,造价软件加密锁序企业名称,MAC地址(标书制作),实名传),上传),传),作),作),列号(标书制作)KIOXIA-EXCERIAKIOXIA-EXCERIASATASSDSATASSD3132424a3337334943132424a333733494aIntelCorei3-a4b32342020202020,IntelCorei3-4b3234202020202020,未能解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7100CPU@3.90GHzBF202020,ST1000DM030-9C-23-45-FC-087100CPU@3.90GHzBFE2020,ST1000DM010-30-9C-23-45-FC-08,析实名!有限公司EBFBFF000906E910-2EP102,BFBFF000906E92EP102,nullIntelCorei3-WDCWD10EZEX-04-42-1A-AC-6A-IntelCorei3-WDCWD10EZEX-04-42-1A-AC-6A-,未能解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10105CPU@3.70GHzB00BBHA0WD-CB,B0-D5-9D-A4-10105CPU@3.70GHzBF00BBHA0WD-CB,B0-D5-9D-A4-,析实名!理有限公司FEBFBFF000A0653WCC6Y7RZ589AC1-73EBFBFF000A0653WCC6Y7RZ589AC1-73,nullKINGSTONKINGSTONSA400S37120GSA400S37120GIntelCorei5-,IntelCorei5-,未能解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50026B768243F0D1,50026B768243F0D1,8400CPU@2.80GHzBF,E0-D5-5E-EE-50-108400CPU@2.80GHzBFE,E0-D5-5E-EE-50-10,析实名!询有限公司,,WDCWD10EZEX-,WDCWD10EZEX-EBFBFF000906EA,BFBFF000906EA,null08WN4A0WD-08WN4A0WD-WCC6Y7JD1TX5WCC6Y7JD1TX5WDCWD10EZEX-WDCWD10EZEX-08WN4A0WD-08WN4A0WD-WCC6Y3KEAJ9C,SAMIntelCorei5-,IntelCorei5-WCC6Y3KEAJ9C,SAMS,未能解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SUNG10400CPU@2.90GHzB,D8-BB-C1-29-E1-CF10400CPU@2.90GHzBFUNGMZVLB256HBHQ-D8-BB-C1-29-E1-CF,析实名!监理有限公司,MZVLB256HBHQ-FEBFBFF000A0653,EBFBFF000A0653000L7,null000L70025_3882_11C8_0FF0025_3882_11C8_0FC.FC.评标委员会签字: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投标单位,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理有限公司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专家签字: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投标单位,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理有限公司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专家签字: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投标单位,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理有限公司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专家签字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投标单位,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理有限公司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专家签字: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投标单位,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理有限公司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专家签字:赵晓101形式评审汇总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投标人名称是否与投标函是否有法定,如果接受联合体投营业执照、资质证,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代表人或其委托代标,是否提交联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投标单位书、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招标文件给定,其他形式评审内容评审结果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体协议书并明确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电子招标投标,格式要求位公章合体牵头人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理有限公司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询有限公司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监理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签字:资格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格专家签字:资格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格专家签字:赵,01资格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格专家签资格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格专家签字:资格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格专家签字:资格评审汇总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评审结果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合格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合格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格,合格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合格,合格评标委员会签字:响应性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蓬莱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天津北路一期)监理开标时间:2025-10-2109:00:00当前专家: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投标,评标委员会人须知”载,应当书面要明的招标控,求存在细微制价或最高,规费、税金,偏差的投标投标文件提,列入投标价限价,凡投,以及招标文,人在评标结出了不能满,格中的暂列,投标文件载标人的投标,件明确列出投标文件载,束前予以补足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高金额、以项,明的货物包价格超出招投标人技术,的其他不可明的招标项明显不符合投标文件附不符合招标正。拒不补要求或者招投标报价未于招标文件为单位设立,装方式、检标控制价或标不能满足,竞争费用项目完成期限技术规格、有招标人不文件中规定正的,在详投标单位标人不能接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的暂估价等,验标准和方最高限价工程施工需,目、费率或超过招标文技术标准的能接受的条的其他实质细评审时可受的工程验要求编制的控制价或最非竞争性费,法等不符合的,该投标,要的,计算基础未件规定的期要求的,件的性要求的。以对细微偏收、计量、高限价的用金额与招,招标文件的人的投标文,按国家和省限或工期的,差作不利于价款结算和,标文件的规,要求的件不能通过,、市有关规,该投标人的支付办法的,定不一致的响应性评,定计取的,量化,量化审(适用于,标准应当在设立招标控,招标文件中制价或最高,规定。限价的情形)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理有限公司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山东新时代工程管理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平安路桥工程咨询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专家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