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标候选人公示(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2025)
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
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83号;
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5-62
3、项目代码:2303-411426-04-01-960693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总控制价约:17550930元
第一标段:设计费率控制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 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价格*70%
工程建设费率控制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价格*97%
第二标段:审定工程总承包费结算价款的0.9%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15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11月6日
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总监
质量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期限
1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87(%)
方志永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约240日历天)
2
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89(%)
刘志强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3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0.88(%)
李光敏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约 240 日历天)
4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89(%)
仝锐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5
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89(%)
黄春雷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6
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88(%)
乔岩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7
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88(%)
任文涛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8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87(%)
杨亚林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9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88(%)
贾浩然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10
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85(%)
吴进防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约 240 日历天)
11
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88(%)
申士杰
合格
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方志永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19175
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刘志强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12582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李光敏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12885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员
仝锐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18797
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黄春雷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10503
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乔岩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19492
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任文涛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22070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杨亚林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15522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贾浩然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17236
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吴进防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009076
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申士杰
项目总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1025065
3、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伊川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加乡村振兴项目(二期)-镇区提升项目建设监理
伊川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3.30
944835.63元
孟津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区)试点统一监理项目第2标段:孟津区朝阳镇、送庄镇、平乐镇、城关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理
洛阳市孟津区财政局
2023.7.24
364600.00元
洛浦县纳瓦乡阿恰墩村等3个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洛浦县纳瓦乡人民政府
2023.4.8
96080.00元
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旅游环线附属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2.9.7
1130000.00元
洛宁县河洛路(延寿路至复兴路)建设、中扩西路(永宁大道至福宁大道段)建设、民族路(兴宁西路至洛浦西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6
560463.75元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任丘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三标段)
任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3.2.15
267200.00 元
仁化县石塘上中坌公益林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
仁化县林业局
2023.4.7
25000.00元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渑池县城区排水管网综合提升项目新华路(黄河路-仰韶大街)监理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23
162000.00元
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商丘市示范区水务一体化项目给水管网工程
商丘新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4.10
施工工程中标价的 0.993%
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横栏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4 年第一批次)
中山市横栏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2024.10.19
485673.00元
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杞县祥宛路(经二路至政通路)及经一路南延(林庄路至祥宛路)项目
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2
628000.00 元
兰考县冷链物流园周边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兰考县城市管理局
2024.11.17
经第三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 0.96%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漯河市污水处理厂管道连接提质改造工程(二期)项目五标段监理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11
214500.00 元
2024 年孟州市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项目
孟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2.29
2024 年孟州市衔接资金工程决算总价的 1.16%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汝南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二期
汝南县天中投资有限公司
2023.8.8
施工总价款的 0.595%
石柱县枫木镇自生桥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2024.4.25
施工结算审定金额的 1.8%
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河流域贵南县茫拉河流域中游段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一
贵南县生态环境局
2022.9.2
187000.00 元
浚县泰安路(天宁路-老善堂路)道路工程(监理)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30
346000.00 元
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封市市政管理处 2022 年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开封市市政管理处
2022.4.15
1915000.00 元
4、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理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志永
无
无
无
无
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刘志强
无
无
无
无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李光敏
任丘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三标段)
任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3.2.15
267200 元
仁化县石塘上中坌公益林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
仁化县林业局
2023.4.7
25000元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仝锐
无
无
无
无
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黄春雷
商丘市示范区水务一体化项目给水管网工程
商丘新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4.10
施工工程中标价的 0.993%
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乔岩
中山市横栏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4 年第一批次)
中山市横栏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2024 年 10 月 19 日
485673.00元
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任文涛
兰考县冷链物流园周边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兰考县城市管理局
2024.11.17
经第三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 0.96%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杨亚林
2024 年孟州市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项目
孟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2.29
2024 年孟州市衔接资金工程决算总价的 1.16%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贾浩然
汝南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二期
汝南县天中投资有限公司
2023.8.8
施工总价款的 0.595%
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吴进防
浚县泰安路(天宁路-老善堂路)道路工程(监理)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30
346000.00 元
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申士杰
无
无
无
无
五、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企业情况
序号
投标企业名称
报价
1
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87(%)
2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87(%)
3
河南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86(%)
4
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89(%)
5
河南中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0.86(%)
六、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否决投标企业
否决环节
否决原因
1
/
/
七、入围投标企业专家打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标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综合标评审得分
得分合计
1
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4.6
30
9.6
84.2
2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5.8
29.44
8.8
84.04
3
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3.3
29.44
9.4
82.14
4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6
28.88
9.2
81.68
5
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4
30
6.8
80.2
6
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27.75
9.2
79.95
7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9.4
30
9.2
78.6
8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0.1
28.88
9.2
78.18
9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8.7
29.44
9
77.14
10
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8.2
29.44
9.2
76.84
11
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7.3
29.44
9.2
75.94
12
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5
28.88
9.6
74.98
13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6.5
28.88
9.4
74.78
14
河南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8
28.31
9.2
74.31
15
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7
30
6.8
73.8
16
河南中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4.4
28.31
5
67.71
八、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或其他情况
无
九、公示期
2025年11月11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十、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夏邑县境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148050166
代理机构: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商丘市睢阳区宇航路宇航小区A区3排5号
联 系 人:付经理
联系方式:13037578020
监督单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
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县府路东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6113113
发布人: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公告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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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何营第2标段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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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招标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83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5-623、项目代码:2303-411426-04-01-96069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总控制价约:17550930元第一标段:设计费率控制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价格*70%工程建设费率控制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价格*97%第二标段:审定工程总承包费结算价款的0.9%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15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三、评标信息1、评标日期:2025年11月6日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四、中标候选人情况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总监质量控制目标监理服务期限1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87(%)方志永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约240日历天)2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89(%)刘志强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3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0.88(%)李光敏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约240日历天)4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0.89(%)仝锐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5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89(%)黄春雷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6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88(%)乔岩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7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88(%)任文涛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8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87(%)杨亚林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9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88(%)贾浩然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10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85(%)吴进防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约240日历天)11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0.88(%)申士杰合格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2、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人员类别姓名职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方志永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19175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刘志强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12582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李光敏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12885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仝锐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18797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黄春雷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10503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乔岩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19492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任文涛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22070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杨亚林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15522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贾浩然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17236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吴进防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31009076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申士杰项目总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10250653、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中标候选人名称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伊川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加乡村振兴项目(二期)-镇区提升项目建设监理伊川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3.30944835.63元孟津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区)试点统一监理项目第2标段:孟津区朝阳镇、送庄镇、平乐镇、城关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理洛阳市孟津区财政局2023.7.24364600.00元洛浦县纳瓦乡阿恰墩村等3个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洛浦县纳瓦乡人民政府2023.4.896080.00元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旅游环线附属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监理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2022.9.71130000.00元洛宁县河洛路(延寿路至复兴路)建设、中扩西路(永宁大道至福宁大道段)建设、民族路(兴宁西路至洛浦西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11.6560463.75元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任丘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三标段)任丘市农业农村局2023.2.15267200.00元仁化县石塘上中坌公益林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仁化县林业局2023.4.725000.00元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渑池县城区排水管网综合提升项目新华路(黄河路-仰韶大街)监理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8.23162000.00元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市示范区水务一体化项目给水管网工程商丘新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4.4.10施工工程中标价的0.993%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横栏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4年第一批次)中山市横栏镇生态环境保护局2024.10.19485673.00元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杞县祥宛路(经二路至政通路)及经一路南延(林庄路至祥宛路)项目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7.12628000.00兰考县冷链物流园周边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兰考县城市管理局2024.11.17经第三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0.96%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漯河市污水处理厂管道连接提质改造工程(二期)项目五标段监理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4.11214500.002024年孟州市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项目孟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2.292024年孟州市衔接资金工程决算总价的1.16%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南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二期汝南县天中投资有限公司2023.8.8施工总价款的0.595%石柱县枫木镇自生桥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采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2024.4.25施工结算审定金额的1.8%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河流域贵南县茫拉河流域中游段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一贵南县生态环境局2022.9.2187000.00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浚县泰安路(天宁路-老善堂路)道路工程(监理)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10.30346000.00元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封市市政管理处2022年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开封市市政管理处2022.4.151915000.00元4、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元)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方志永无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刘志强无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李光敏任丘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三标段)任丘市农业农村局2023.2.15267200元仁化县石塘上中坌公益林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仁化县林业局2023.4.725000元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仝锐无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黄春雷商丘市示范区水务一体化项目给水管网工程商丘新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4.4.10施工工程中标价的0.993%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乔岩中山市横栏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4年第一批次)中山市横栏镇生态环境保护局2024年10月19日485673.00元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文涛兰考县冷链物流园周边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兰考县城市管理局2024.11.17经第三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0.96%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杨亚林2024年孟州市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项目孟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2.292024年孟州市衔接资金工程决算总价的1.16%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贾浩然汝南县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二期汝南县天中投资有限公司2023.8.8施工总价款的0.595%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进防浚县泰安路(天宁路-老善堂路)道路工程(监理)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10.30346000.00元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士杰无无无无五、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企业情况序号投标企业名称报价1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87(%)2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87(%)3河南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86(%)4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89(%)5河南中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0.86(%)六、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序号否决投标企业否决环节否决原因1//七、入围投标企业专家打分情况序号投标人名称技术标评审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得分综合标评审得分得分合计1河南一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4.6309.684.22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45.829.448.884.043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3.329.449.482.144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3.628.889.281.685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3.4306.880.26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327.759.279.957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9.4309.278.68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128.889.278.189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8.729.44977.1410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8.229.449.276.8411商丘市江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7.329.449.275.9412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6.528.889.674.9813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6.528.889.474.7814河南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6.828.319.274.3115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7306.873.816河南中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34.428.31567.71八、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或其他情况无九、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3日十、异议和投诉渠道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地址:夏邑县境内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148050166代理机构: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宇航路宇航小区A区3排5号联系人:付经理联系方式:13037578020监督单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县府路东段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70-6113113发布人: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0日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第2标段)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D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中卫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十月扫描全能王创建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第四章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委托人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83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5-622.3项目代码:2303-411426-04-01-9606932.4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何营乡何营村、王营村、宋营村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新增污水检查井、道路破除及修复、一体化提升泵站)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底泥清理、生态护坡、植物系统构建、修整道路雨污水沟,道路两侧污水沟修整并疏通,并结合实际抬高雨污水沟两侧道路完成面标高)。2.5建设地点:夏邑县境内。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7招标范围(内容):第1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相关费用;第2标段:本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监理;2.8工期:第1标段:2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2标段: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约240日历天);2.9质量要求:1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第2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2.11项目总控制价约:17550930元;2.12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设计费率控制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价格*70%工程建设费率控制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价格*97%第二标段:审定工程总承包费结算价款的0.9%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1标段: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拟派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可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2)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类或环保专业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1.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查询证明)。(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1)以上施工及设计资质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3.2第2标段: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3.2.2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3.2.3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3.2.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和拟派项目总监(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六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开始,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截止;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6.投标保证金交纳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1)开具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6日00时00分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1)缴纳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5日17时00分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发布。8.异议和投诉渠道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地址:夏邑县境内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148050166代理机构: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宇航路宇航小区A区3排5号联系人:付经理联系方式:13037578020监督单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县府路东段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70-6113113发布人: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地址:夏邑县境内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148050166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宇航路宇航小区A区3排5号联系人:付经理联系方式:130375780201.1.4项目名称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1.1.5建设地点夏邑县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期限同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1.3.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3.4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3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有利于投标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3.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1、投标人可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根据工程概算、监理责任范围、市场行情,并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合理报出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合理成本。2、投标人的监理酬金合同价=投标报价。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投标报价。4、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佰元整(¥300.00元);2、缴纳方式、注意事项:详见招标公告。3.5.2近年财务状况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地方统一描述为单位盖章、签字。2.所有要求单位盖章的位置,投标人应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3.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投标人应加盖手写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含电子签字和电子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壹份。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并查询投标保证金;(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5)生成开标记录;(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不少于1人);或全部由评标专家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共5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6.3.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6.4.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6.5.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或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6.5.2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核查内容不得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评审因素作为核查否决投标项。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6..6.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3.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履约保函或电子履约保函。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日历天。9合同融资严格按照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环保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似项目。10.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0.3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将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10.4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按规定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10.7异议投标人若有线上质疑(异议)、投诉可通过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10.8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首页-通知公告(一)登录开标大厅流程1、投标人登录自己账号进入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项目选择主体角色和要进入的项目,点击“操作”—“我要投标”—“操作”—“在线开标”进入开标大厅。2、投标人请在开标前一小时之后进入,比如9点开标,请在7.30点至9点之间进入,请不要提前进入,也不要太晚进入,以免签到时间不足,导致未能成功签到。(二)签到流程进入开标大厅后,投标人的界面为直播界面,当前页面随着代理公司的点击而变化,页面自动刷新(刷新间隔时间为20秒),右下方有四个按钮,分别为投标签到、在线澄清、解密。投标人点击投标签到,会弹出签到页面,投标人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以手动填写也可以读取CA,请CA中仍然是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在参与投标前更换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下面的签到人和联系电话手动输入,此号码为在该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的消息接收号码,应保持畅通,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即签到成功。信息提醒以交易平台站内消息为准,投标人应保持交易平台处于用户登录状态并实时关注。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是系统开发的附加功能,无论因为任何原因导致投标人没有接到手机短信提醒而导致不良后果,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三)投标文件解密流程1、CA证书解密投标人首先确保电脑已经正常安装投标人工具箱且互认证书助手处于打开状态,插入CA10.8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解密截止时间前点击右下角解密会跳转到解密页面,页面正常显示项目信息,点击解密,输入CA锁的密码即可解密。2、应急解密选择应急解密时,首先点击应急解密,然后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完整,然后输入加密时设置的应急解密密码完成解密。(四)评标澄清答疑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问题需要代理公司及投标人解答,可以在评标系统页面点击澄清答疑,选择代理公司或者投标人进行问题描述,然后设置回答时间后点击提交。提交之后代理公司或者投标人可以点击各自的交易平台右上角的澄清答疑按钮。进入项目选择页面。选择要进行回答的项目,里面会显示专家提问的问题,专家问题可以预览和下载。可以在答疑文件信息选项里提交回答文件(文件格式为PDF),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之后无法修改。(五)、中标通知书发放采用在线制作发放,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可以登陆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对应项目操作—我要投标—操作—下载中标通知书完成自行下载。(六)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七)、开标过程在线询问功能,在开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可通过开标大厅在线询问按钮与代理机构在线交流,代理机构应在交流结束后生成开标记录表,交流记录会汇总在开标记录表中,随档案保存。开标结束后,此功能关闭。(八)、开标大厅增加开标过程直播功能,投标人安装直播插件后,在代理机构开启直播后,投标人可以点击查看直播可实时查看代理机构开标过程。直播功能插件压缩包附件下载后直接解压,并将解压后的文件放入电脑C盘Windows文件夹中即可。(九)投标企业(供应商)上传公示的资料有效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之前,对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上传公示的资料应做无效处理,各投标企业(供应商)在维护市场主体库资料时,应尽量提前维护投标项目的市场主体库资料,避免发生资料公示时间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导致的废标情形。(十)、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年07月26日发布《关于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的通知》,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10.1对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同一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大数据分析系统会将监测信息在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预警提示:10.1.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10.1.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上传;10.1.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10.1.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工程预算由同一预算软件(同一把预算锁)编制。10.2存在上述预警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十一)、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关注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十二)、相关交易系统问题,可咨询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70-2853693)10.9付款方式:与施工付款进度一致。10.10免责条款: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0.11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信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4、中标候选人存在1、2、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4.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4.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10.12本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控制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服务内容(1)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府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2)按照“三控、两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监理大纲、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3)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4)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5)中标人的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6)监理部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保证书。1.4.5服务要求监理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等参与质保、安保备案人员不经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因不可抗力需更换监理人员的,更换人员执业资格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建设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予以更换,更换人员执业资格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投标相关材料归招标人所有,本次招标无补偿费用;1.5.3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1.5.4本次中标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定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委托人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3.2.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工期延误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风险并计入报价。3.2.3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的监理酬金合同价=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进入该项目合同上传栏,编辑并上传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上传时请上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实时自动退还。中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实时自动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见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质量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加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网上递交回执通知。网上递交时间以网上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1.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5.2开标程序5.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公共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4)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评标办法。6.4定标6.4.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中标候选人公示6.5.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2中标候选人异议:中标候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5.3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所有投标人情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异议方式、监督电话及投诉方式等内容。6.6中标结果公示6.6.1中标结果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2中标结果公示异议:中标候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6.3中标结果公示内容: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7.合同授予7.1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履约担保7.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投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本项目未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对履约期间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等内容作出响应承诺,否则按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处理。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在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不足3家、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质疑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同级有关监督部门投诉。9.5.2投标人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9.5.3投标人投诉时,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必备条件:1、投诉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②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④属于本级监督部门管辖;⑤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监督部门投诉处理。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应齐全;②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应清晰;③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应齐全;④投诉事项应与质疑事项一致,应标注提起投诉的日期;⑤投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⑥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投诉时,递交资料的监督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监督单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县府路东段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70-61131139.5.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5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和处理功能及项目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的通知”,在投标人的交易平台项目信息内增加了投诉管理栏,投标人可以在投诉管理栏点击跳转进监管平台提起投诉。投标人应根据相关法规、招标文件和行业监督部门要求的受理投诉各项条件,准备齐全后通过监管平台在线递交投诉资料。市场主体提交投诉后可在线查看监督部门“补正材料意见”或投诉处理意见并下载“投诉处理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和处理功能及项目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的通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提供承诺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安全控制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备注:根据交易中心2025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库使用的通知》和2025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库使用的通知》,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企业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社保、财务”资料(不包含各类承诺书)上传至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供评标委员会核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否则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2.2.1产生入围候选人一、评标基准价和偏差率计算方式(此处的基准价和偏差率,仅用于计算入围候选人数量X,和商务标流程中的投标报价得分无关)(一)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二)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结果保留三位小数)二、符合性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三、确定中标候选人(一)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废标;(二)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3-10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环节;(三)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大于10家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1、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Q,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Y。●当10<Q≤20时,Y取11家。●当20<Q≤50时,Y取20家。●当50<Q≤100时,Y取30家。●当100<Q≤200时,Y取40家。●当200<Q≤500时,Y取50家。●当500<Q时,Y取60家。2、入围候选人数量X=Y*1.5且只保留整数。2.1以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且在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差率大于或等于0区间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取1/3(取整数位)家,偏差率小于0区间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取2/3(取整数位)家。2.2若浮动区间内没有足够数量的可选企业,则按照先在小于0区间取1家、再在大于或等于0区间取1家的顺序,循环扩大选择投标企业范围直至X值】,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定位入围候选人。2.3如Q小于等于X,则入围候选人数量直接取Q值。2.2.1产生入围候选人3、对产生的入围候选人进行后续综合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业绩:2分监理大纲:59分投标报价:30分其他因素:9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的50%+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0%(含)-100%范围之间的评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当该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不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各评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总报价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0%(含)-100%范围之间的评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100%-90%范围内,则招标控制价的95%为评标基准价。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3.4(1)业绩(2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0-2分(上传至市场诚信库,不上传不得分)投标人每提供1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得2分,最多得2分;2.3.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9分)项目监理组织结构(9分)1.项目监理组织结构设置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2.项目监理组织结构职责明确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3.项目监理组织结构功能健全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质量目标控制和措施(9分)1.质量控制目标;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2.质量控制方法;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3.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进度目标控制和措施(9分)1.进度目标控制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2.进度控制方法;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3.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投资目标控制和措施(9分)1.投资控制目标;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2.投资控制方法;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3.投资控制措施是否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对安全生产、文明绿色施工目标的管理和措施(9分)1.对安全生产、文明绿色施工目标的管理目标;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2.对安全生产、文明绿色施工目标的管理方法;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3.对安全生产、文明绿色施工目标的管理措施是否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和措施(6分)1.合同管理目标;优得分,良得1.5分,一般得分,差得0.5分;2.合同管理方法;优得分,良得1.5分,一般得分,差得0.5分;3.合同管理措施;优得分,良得1.5分,一般得分,差得0.5分;对施工难点、重点和合理化建议(8分)针对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每个投标人自行选择2个施工难点或重点进行重点监控,并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可行,可按下列计分:1.每个难点或重点监控措施;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2.合理化建议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各分项内容如缺项,相应项目得分为0。2.3.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3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从基本分30分基础扣1分的比例扣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从基本分30分基础扣0.5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2.3.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9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作出的服务承诺(9分)1、参加项目组所有现场监理人员到位及不准兼职的承诺。(0-3分)2、监理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项目总监;项目总监要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5日的承诺。(0-3分)3、企业在人员、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实质性优惠及服务承诺。(0-3分)2.3.5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如进行综合评审的投标企业为3-10家,则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二、如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企业大于10家,则根据2.2.1产生入围候选人中确定的Y值,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以不排名次的方式推荐Y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2.3.5推荐中标候选人也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审。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推荐中标候选人2.3.1推荐中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5执行。3.3书面决议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二)集体讨论;(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评标结果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5.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所有投标人情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包括项目投标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异议方式、监督电话及投诉方式等内容。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第四章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1.定标依据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商丘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2.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如因特殊情况定标需要延期的,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且要将最终定标时间在延期公告中进行公布。3.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定标。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或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5.定标核查(一)核查随机法以下核查内容以定标委员会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定标相关资料。1、信用方面1.1定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提交的信用查询信息是否属实。1.2定标委员会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履约能力方面2.1定标委员会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查询项目总监证件是否存在造假情形;查询投标企业公司标注是否异常;查询投标企业公司资质证书真伪。2.2定标委员会查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业绩真假;2.3定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相互控股关系。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不得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评审因素作为核查否决投标项。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新增或变更定标条件和要求。定标委员会对不符合核查内容要求的投标人,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得进入定标程序。并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报告。6.定标环节:一、会议流程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定标办法应同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定标办法一致。定标会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定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照定标办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进行。(一)核查随机法会议流程定标会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同时通过腾讯会议提供定标会议网络直播。主持人提前20分钟开启网络直播会议,中标候选人可通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会前发送的腾讯会议会议室编号和密码进入网络定标会议。1、签到。到达定标会议现场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签到,限定1人参会。会前5分钟主持人开启网络会议签到,限定1人参会。中标候选人根据自身情况按需参会。2、介绍参会人员。主持人介绍定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人员、到现场和进入网络直播会议间的中标候选人、公证处人员。3、主持人介绍项目开评标过程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承诺书、核查报告。4、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第一步,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首先检查抽取箱,由定标委员会组长随机抽取使用白色或黄色号码球并进行展示。第二步,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检查选中的号码球,查看封签是否完整,开箱检查代码球有无异常,检查过程可选择到场的中标候选人代表共同检查,检查结果即时现场公布。第三步,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排号顺序依次为:现场中标候选人、网络会议中标候选人、未到现场和网络会议间的中标候选人。排号规则为由小到大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首先,由到达定标会议现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面对摄像头展示代码球并依次投入抽取箱,手抱抽取箱摇动代码球后放置好,并向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明面。中标候选人侧身扭头抽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宣读并展示抽中的代码球号。其次,按照进入网络直播会议间参与会议的中标候选人签到顺序排号。最后,对未到现场和网络直播会议间的中标候选人按开标记录表签到顺序排号。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时记录中标候选人代码球号并在大屏幕上展示。5、抽取中标人号码球。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面对摄像头展示代码球并依次投入抽取箱,手抱抽取箱摇动代码球后放置好,并向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明面。定标委员会组长侧身扭头抽取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宣读并展示抽中的代码球号。6、宣布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写中标人信息,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中标人,公证处人员宣读公证词,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定标报告》。7、签字确认。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定标报告》上签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人员在《定标现场签到表》上签字。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7.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总监。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等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8.定标后结果处置(1)确定的中标结果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重新选取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夏邑县何营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项目(第一批);2.工程地点:夏邑县;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