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配套新能源项目专业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东至县一体化项目 22.66MW 配套新能源项目专业分包采购候选人公示
东至县一体化项目 22.66MW 配套新能源项目专业分包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东至县一体化项目 22.66MW 配套新能源项目专业分包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采购文件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东至县一体化项目 22.66MW 配套新能源项目专业分包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鸿天鑫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成交候选人:山东正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仕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审小组评审,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鸿天鑫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拟定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0层1005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2265212
公示期: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1005室,联系电话:15256018879。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务部投诉,投诉电话:1368565882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控建工集团履约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新能源项目专业分包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