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标段编号:
CCS20251222FJSZ03001001

标段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青年路街道、铁西街道)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青年路街道、铁西街道)初步设计

发布日期:
2025-12-29

招标人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海创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附件:青年路街道、铁西街道-评标办法.pdf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青年路街道、铁西街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df

其他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优先;资信业绩得分也相等的,以其他因素得分高的优先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内(1)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至(4)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内附相应证书及社保(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投标文件内附人员相应证书及社保(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2)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投标文件内附有效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符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20分设计方案部分:50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信誉(3分)根据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一年度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类似项目业绩(4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在一项的基础上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5分)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文件规定,下列获奖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在企业投标时予以加分:(一)获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二)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加1分,有效期2年。除上述规定的奖项外,投标人所获得的其他各类工程奖项不得加分注:(1)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得分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2)获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获奖工程业绩加分。(3)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后,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4)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奖项目业绩加分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①工程项目获奖证书。②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③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④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注:以上奖项中能够加分的获奖人员,仅限于该奖项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人员名单)中体现姓名的人员,未体现人员姓名的参建单位及人员,一律不加分。(5)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业绩加分时,应出具未曾使用获奖项目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承诺书,并提供项目经理获奖以来中标项目清单,否则不予加分。(6)投标人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有效期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公告的,在公告期内参与投标,其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业绩不得加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8分)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设计人员具有与其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对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投标文件内附人员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拟投入设计人员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对设计人员业绩情况进行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2.4(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暗标)(50分)设计范围、设计内容(6分)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6分)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6分)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8分)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8-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无不得分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2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3分,良得2-1分,无不得分进度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3分,良得2-1分,无不得分保密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3分,良得2-1分,无不得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设计安全保证措施(3分)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合理化建议(3分)合理化建议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2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其中A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3分)、B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1分)2.2.4(4)其他因素(10)优惠条件(5分)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服务承诺(5分)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优先;资信业绩得分也相等的,以其他因素得分高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5在设计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A1.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185号联系人:王卓玥联系电话:0431-8797295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海创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以南,亚泰大街以西五环国际大厦第A幢1单元1014号房联系人:李红丽联系电话:0431-806036681.1.4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青年路街道、铁西街道)初步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和铁西街道的45个小区1.1.6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涉及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和铁西街道的45个小区,410栋楼,24108户,总建筑面积182.9万平方米。项目拟对屋面综合整治中的屋面防水工程、基础设施整治中的道路铺装工程、管道工程、检查井与雨水口,环境综合整治中的景观更新、海绵城市、物理环境提升等进行改造。1.1.7项目投资估算30759.12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府专项债券资金、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70%、地**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区财政资金3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等设计工作。1.3.2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内出具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具体时间根据业主要求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注: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所更换人员必须是中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条件不低于被更换人员。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注: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4)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投标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投标疑问的提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网上提交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提交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日前形式:网上发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发包人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形式:网上提交,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网上发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形式:网上发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评标办法中要求的资料注:本项目所有电子证件资料以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加盖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核验,如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材料,投标文件以无效投标处理。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3.2.2发票类型及税率发票类型为增值税发票;税率按照设计行业标准执行。3.2.3报价方式以折扣系数填报。3.2.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50注:(1)投标人以折扣系数形式自主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折扣系数)将被否决。(2)本项目结算时,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费为基准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设计费,复杂度调整系数按I级0.85计算,设计费*0.45为初步设计费,再结合投标单位所报折扣系数进行结算。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资估算金额(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的相关费用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工程费:26336.73万元初步设计费:275.8455万元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2〕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现金转账、或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支票(具体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方式为准)。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以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从的基本账户转出,存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系统确认到账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未确认到账的,其投标无效。账户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开户行:**********电话:0431-88779142(财务部)(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单位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提交的,投标无效。3.4.1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单位:由招标代理公司办理后系统自动退还;(2)未中标单位:系统自动退还。5.投标保证金须知:(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电子保函复印件装订(上传)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电子保函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以上述形式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即可。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电子签章除外),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鲜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电子签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章除外)、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所有要求法人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法人章(鲜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电子签章除外)。(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5)本规定如与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要求不一致以平台要求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要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章,其他需要盖章的位置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确认即可。)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单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2、普通电子版: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提供二份(U盘),所有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务必拷在U盘内,使用PDF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全部一致。3、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无须提交纸质版文件,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与电子版(U盘)一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后于2025年**月**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要求与上传到评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一致)电子版(PDF格式)、手机号码及评标结果公示摘录表(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一同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ckj1117@163.com)内,逾期发送的后果自负。3.7.5装订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采用书册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5.2(4)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默认的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吉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是□否注: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担保无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本须知附件七“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企业类似业绩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按招标代理合同规定。注: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中初步设计费投资估算金额乘以中标人的折扣系数为中标价按上述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招标人协商支付。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一次性支付。10.3付款方式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项目报建审批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7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其他要求1、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的标准执行。2、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非开标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10.10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设计方案(技术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文件。10.11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勘察设计。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0431-88779873注:招标文件中“标书”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需一致,包括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附件A设计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人员数量最低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须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内附相应证书及社保(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或暖通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所更换人员必须是中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条件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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