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



招标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排名

1
四川楠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名

2
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名

3
成都百小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名

招标资料下载

标段名称:中国川菜产业城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定稿)中国川菜产业城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2).pdf

中国川菜产业城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ZHT-2025-120)招标文件招标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正恒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国川菜产业城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四川中正恒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中国川菜产业城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2.2建设规模及内容: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位于郫都区安德街道永和路751号。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建设厂房1栋,功能配套用房1栋,具体参数如下:(1)功能配套用房功能用途为办公、宿舍、食堂及设施用房,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3400㎡,总层高为19米,总层数为6层,地下一层,地上5层,最多可容纳48间宿舍或办公。(2)厂房为标准框架结构式厂房,厂房总层高为23.55米,总层数为4层,一楼层高为9米,2-4层层高为4.8米,厂房基本采用8mx8m柱距,单层建筑面积约7600㎡,1至4层载重分别为3吨/㎡、1.5吨/㎡、0.8吨/㎡、0.8吨/㎡。总建筑面积30971㎡。完成标准厂房三期(120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22.15亩,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物业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筑范围内1栋厂房、1栋功能配套用房及后勤附属用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道路和所有电梯、变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园区路灯及光彩照明设备、安防设备设施等的日常卫生、安保及维护。项目物业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客服主管1人、工程人员1人、秩序维护、监控人员5人、保洁、绿化维护员2人。2.3服务要求:按照《成都市产业园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188-2015产业园区一级标准执行。2.4服务期限:3年。在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期。2.5本项目招1家物业服务公司。3.投标人资格要求-2-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3财务要求:无;3.1.4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3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综合楼1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cd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新城红旗大道北段221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87921188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正恒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五号人南大厦B座11楼18号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28-8778803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新城红旗大道北段221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879211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正恒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五号人南大厦B座11楼18号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28-877880361.1.4★项目名称中国川菜产业城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1.5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信誉要求:同招标公告;财务要求:同招标公告;类似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其他要求:同招标公告。1.4.1(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3)所提供类似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业绩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7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8)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19)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本条(13)、(16)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答疑纪要和补遗文件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之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提问(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进行答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以郫都区交易中心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2.2.2投标截止时间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上传经备案后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请及时在该区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该区查询本标段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及补遗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上传经修改并备案后的招标文件(若有时),投标人请及时在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自行下载本标段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招标相关文件下载区查询本标段是否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2.1投标报价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1.64元/㎡/月,(未入驻空置物业服务费用为0.68元/㎡/月)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注: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注解除外)(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服务期限、关键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标书。3.7.3(签字、盖章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统一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盘,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PDF版、投标文件正本不盖章word版)。(2)投标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3.7.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综合楼1楼)注:具体开标室详见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各投标人不再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2.开标顺序:(1)公示投标人投标情况,招标人确定是否接收标书。(2)宣布并记录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信息。(3)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4)招标人唱标或进行电声唱标完成后,确认开标记录表信息。(5)招标人打印开标记录表,组织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未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则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为:四川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1履约担保不提交。7.4.3签订合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遣项目班子。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若有变更,应与招标人协商议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不作统一要求,投标人自定。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2)投标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一致(即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作实质性要求。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服务期限配合服务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0%且低于有效投标人(即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不含“成本”)评审)报价算术平均值95%。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5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10.7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8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10.9(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10.10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10.10知识产权第三人。10.11特别注意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一致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视为重大偏差(报价详细评审的重大偏差另行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10.12根据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14-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服务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16-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2招标文件的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正在实施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提供。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19-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0-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要求、服务中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发现有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即机器码相同);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招投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有无评标专家签字:说明:本认定书为评标报告组成部分,请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如实在“无”或“有”处打“√”,并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如“有”请填写附表二说明具体情况并附在评标报告中,如“无”则无需填写附表二。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附表二: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对串通投标行为的具体描述评标专家签字:附表三:否决投标通知书否决投标通知书项目名称:投标人:否决原因评标专家签字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服务期限:,。服务要求:,。项目负责人:,。履行地点:,。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项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形式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类似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联合体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投标要求不存在第三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招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服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权利和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项规定成本低于成本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款规定进行认定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响应性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服务方案:50分企业综合实力:20分投标报价: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1+a2+…+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2.4(1)服务方案评分标准物业服务的整体方案(15分)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策划及组织落实方案合理、内容详实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5分;良得10.5-12分;一般得7.5-9分;差得4.5-7分;无得0分。完成各项指标的方案(10分)完成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规划合理、内容详实、操作性强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0分;良得7-8分;一般得5-6分;差得3-4分;无得0分。项目管理团队方案(10分)项目管理机构:方案能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规划合理、内容详实、操作性强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0分;良得7-8分;一般得5-6分;差得3-4分;无得0分。维护方案(15房屋维护及设备运行管理方案、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分)理服务方案、环境卫生维护方案、应急处理方案、规章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规划合理、内容详实、操作性强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5分;良得10.5-12分;一般得7.5-9分;差得4.5-7分;无得0分。2.2.4(2)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业绩20分)满足资格要求得10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0分。本项满分20分。类似业绩指: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3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2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5分。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3推荐中标候选人1、只有通过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审,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方可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为中标人。2、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3、采用综合评分法,若投标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其次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次以项目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注: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和评标办法“须知”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优先,其次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以业绩配置得分高的优先;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人员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本项目不涉及)(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企业综合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人员配置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本项目不涉及)(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人员配置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B;(不涉及)(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1:质疑用表1.1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投标人名称:编号:项目名称质疑问题(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分(北京时间)澄清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时间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分(北京时间)1.2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招标人名称:编号:项目名称质疑问题(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分(北京时间)澄清内容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时间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招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分(北京时间)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人(甲方):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川菜产业城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中国川菜产业城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物业地址: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位于郫都区安德街道永和路751号。(三)物业类型:装配式全框架结构标准厂房(四)物业概况: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20地块建设厂房1栋,功能配套用房1栋,具体参数如下:(1)功能配套用房功能用途为办公、宿舍、食堂及设施用房,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3400㎡,总层高为19米,总层数为6层,地下一层,地上5层,最多可容纳48间宿舍或办公。(2)厂房为标准框架结构式厂房,厂房总层高为23.55米,总层数为4层,一楼层高为9米,2-4层层高为4.8米,厂房基本采用8mx8m柱距,单层建筑面积约7600㎡,1至4层载重分别为3吨/㎡、1.5吨/㎡、0.8吨/㎡、0.8吨/㎡。总建筑面积30971㎡。第二条物业服务范围完成标准厂房三期(120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22.15亩,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物业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筑范围内1栋厂房、1栋功能配套用房及后勤附属用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道路和所有电梯、变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园区路灯及光彩照明设备、安防设备设施等的日常卫生、安保及维护。项目物业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客服主管1人、工程人员1人、秩序维护、监控人员5人、保洁、绿化维护员2人。第三条物业服务标准根据《成都市产业园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188-2015产业园区一级标准执行。第四条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内容包含秩序维护服务、环境管理服务、绿化维护服务、工程维护服务、客服服务五个部分。(一)秩序维护服务1.安保服务:门卫值守、安全巡逻、物品出入管理、监控值班、交通疏导管理(包括消防值班)、快递、外送等服务的规范及管理;2.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3.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防范事项;4.园区消防及安全管理,物业使用人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消防演习和防火知识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5.地面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二)环境管理服务1.保洁服务:主要包括园区及电梯、公共照明、楼内楼道、走廊、门厅、屋顶等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内墙壁的除尘、公共门窗的清洁、公共卫生间耗品(擦手纸、大卷纸、洗手液)供应、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四害消杀等;(四害消杀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相关协议报委托方备案)2.废水、废气、废弃物管理;(三)绿化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大厅绿化租摆。主要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灭鼠、洒药等;(四)工程维护服务1.园区及房屋建筑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2.共用设备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导视系统、公区门禁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3.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4.设备专项维保管理(含电梯、消防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安防系统维保、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维保及变配电设备年检预试等。);5.给排水系统的维护管理;6.供配电系统及公共照明系统维护管理;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8.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的管理;9.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方案的拟定、上报及对实施过程的管理;(五)客户服务1.房屋及物业设施设备的资产管理;2.客户服务:咨询、接待、来访人员的引导、房屋交接、报修、预约服务等,定期拜访客户,受理投诉及处理;3.客户服务和物业档案管理;4.根据业主、用户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5.在委托方要求下,代收代缴物业服务区域内水、电、气及其他合理分摊费用并向缴费人提供相应票据(收据);6.协调和管理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专业单位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的维护养护;7.协调、配合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政府职能机构。8.配合委托方在园区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9.贯彻落实绿色建筑(LEED认证)标准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相关标准,实施园区的节能、节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等绿色环保管理,不断提高园区绿色环保品质;10.其他物业公共服务事项:未列入上述服务范围但有义务协助委托方办理的其他物业类工作。第五条物业费用(一)厂房区域红线内已租赁物业服务费用单价为元/平方米/月(此费用由乙方按照甲方同租赁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第五条第4点进行收取,即由乙方向租赁业主收取);厂房区域红线内未入驻空置物业服务费用单价为0.68元/平方米/月(此费用由乙方向甲方进行收取),该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公共区域能耗费用(变压器自身损耗除外)、化粪池清掏、电梯年检、电梯维护保养、消防维护保养、绿化补栽、梳枝、维护、病虫害防治、公共区域已使用消防耗材更换(灭火器)等。(二)厂房区域红线内物业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根据物业考核办法结果在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三)以上物业费用包含物业使用人所缴纳物业费用和园区剩余厂房须甲方所缴纳的物业费用,物业使用人的所缴纳的物业费用由乙方催收。(四)项目物业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客服主管1人、工程人员1人、秩序维护、监控人员5人、保洁、绿化维护员2人。第六条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拥有监管权。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物业服务费用(所扣费用从当月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中进行扣款),并有权在终止双方合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3.向乙方提供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需的相关图纸、档案、资料;4.向乙方无偿提供用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必要的服务用房;5.通过宣传使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爱护和珍惜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成果,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6.协助乙方督促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规章》《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对使用人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7.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置: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补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有关费用或拒不矫正违法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纳催改等措施;8.及时将入驻企业租房信息通报乙方;在出租物业时向承租方告知所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情况,并协助乙方与物业使用人按本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条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9.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物业管理规章》,要求乙方对《物业管理规章》内容进行修改;10.甲方用房及甲方打造的公益性配套用房涉及的物业费、能耗费、设施设备维修、维保及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承担;甲方特约服务费由甲方承担。11.乙方负责园区设施的日常巡视及维护工作,确保园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公共部分、公用设施单次单项维修金额在2000元以下(含本数)由乙方负责;公共部分、公用设施在自然损耗下,单次单项维修金额在2000元以上(不含本数)由乙方以书面方式提供费用清单,并由甲方对此清单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后,由甲方承担此费用,由于乙方或第三方故意、过失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公共部分、公用设施损坏需要维修,维修费用由造成相应损坏的责任方承担。单次单项维修、更新、改造是指某一事项的单项工作,如某一空调发生故障,由多个零部件损坏引起,属单次单项维修;如某几处幕墙玻璃爆裂,则属于单次多项。12.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方案、物业管理规章、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2.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服务范围内的物业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3.依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4.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对物业管理规章进行修改。5.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和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设施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按规定时限和途径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物业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必要的服务用房。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改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更不能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服务用房内所产生的能耗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乙方须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以降低物业管理风险。8.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如遇火灾、水患等危及甲方、入驻企业及其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补救或处置,乙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补救和处置,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甲方、入驻企业及其他人员的经济损失,秉承责任划分原则,由责任方承担或依法处理。9.乙方可以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特约服务。10.乙方在进行服务活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因乙方责任事故造成甲方经济、形象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因物业服务工作所知晓的关于甲方及入驻单位的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须严格约束服务人员,不主动打听,不故意窃取,不得以任何方式(无论故意或过失)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2.若甲方认为因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甲方认为的对客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或三次以上被客户投诉、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纪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享受的其他权利。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郫都区中国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物业考核办法:制定月度履约考评通报制度,每月对物业服务单位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履约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细目详见附件3。物业费的支付与考核结果挂钩,基础服务合格考核分为90分。考核得分≥90分,足额拨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用;85≤考核得分扣罚金额=(90-当月考核得分)×500元;80≤考核得分扣罚金额=(85-当月考核得分)×1000+85分扣款金额元;所扣费用为当月合同服务费用总额进行扣款。考核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扣除月合同服务费用金额1.2万元,并提出书面整改(整改通知单附见1),明确整改的质量、时间要求等。若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甲方可进行扣分,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对于重复发生的工作不合格事项,甲方可直接下达处罚通知单(附件2),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且对乙方2倍进行扣分,同时要求整改。连续两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全年累计四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九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一)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使乙方无法或难以行使物业管理权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应收取甲方的一个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承担为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三)由于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服务内容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按照当年物业费用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四)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构成重大隐患,乙方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发现后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未及时整改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应当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向甲方报告的,或者乙方虽然履行了报告义务,但因乙方未履行双方商定的整改方案及时整改以致发生事故,乙方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条其他约定(一)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财产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物业使用人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乙方购买所管区域的物业责任险。(三)甲方自用房及配套公益用房产生的水电气费的缴纳,在甲方收到乙方的水电气缴费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支付。(四)若物业服务范围有所增加,物业管理费按已定的报价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因合同解除、合同届满终止的,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合同解除后或合同届满终止到期前两个月内应做好撤场准备和工作及资料交接,在合同解除或合同届满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撤场,所有管理服务人员应退出本物业项目。若乙方未按约定清退撤场的,未撤离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整改通知单2.处罚通知单3.物业服务考核表4.红线范围以外示意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1: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填写时间:发现人:批准:整改签收:签收时间:整改内容影响程度□重大问题或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问题或失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整改要求、质量整改时间:整改验收时间:完成整改质量评价:□非常好□好□一般□差验收:审核:附件:2:处罚通知单填写时间:发现人:审核:批准:处罚签收:签收时间:处罚事项及意见影响程度□重大问题或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问题或失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处罚扣分:□1□2□3□4□5□6□7□8□9□10附件3:服务考核表:服务考核表(月)序号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细则考评分值一总体要求40综合管理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有具体的考核办法及落实措施。员工行为规范,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脱岗、缺岗、缺编现象。2符合要求不扣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2、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工作规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有从业资格证书。熟悉应知应会知识,及时准确的回复访客、租户咨询,物管外委方(若有)掌握基本引导技巧,无推诿现象。2符合要求不扣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3、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岗位作业规范要求及考核办法。3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考核办法及岗位规范要求及时到位,每缺1项扣1分。4、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避免员工劳资纠纷的发生或因管理、处置不当造成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发生纠纷,影响正常的物业服务工作。3根据影响程度每次扣1-3分。5、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强化服务理念和本领,态度诚恳、文明用语、文明服务。发生争吵,每人扣1-2分,发生打架,每人次扣2-5分。6、认真对待并积极处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投诉,处理及时率达100%,并每月收集服务对象满意回执单。1次有效投诉,扣2分,满意度回执单综合评分90-94分,扣1分,85-89分,扣2分,85分以下,扣5分。8、服务响应:针对甲方及客户提出的服务需求,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作出相应动作。对安排的有关事务,要及时跟踪,落实和反馈。响应不及时扣0.5分,未跟踪落实扣1分9、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10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1-5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扣5-10分;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终止合同。10、备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后,能及时启动紧急预案并有效实施,能在要求时间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发包方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汇报,无隐瞒现象5符合3分,基本符合1.5,不符合不得分。二专项管理60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1、确保房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无擅自加建、改变房屋结构现象10符合要求不扣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2、现场所有装修行为、活动符合国家、地方装修规定及公司相关装修管理规定3、及时完成各项零修、急修,零修合格率100%,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不超过24小时,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4、楼层电梯厅、停车场、消防通道设有路标及安全指示牌;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及维护措施,所有标志、指示牌清晰完整5、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和使用状况。外观完好、整洁;楼内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门窗玻璃无破碎、配件完好、开闭正常。6、各房屋渗漏水现象能及时发现,且及时上报业主,室内漏水由租户处理7、保持道路、广场、地下车库路面平整、无开裂和松动、无积水,积水不漫溢,积水井井盖无缺损。8、质保期内配合发包方物业整改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20设施设备1、设施设备台账完整、详实,更新及时。2符合要求不扣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2、设施设备大、中修计划、保养计划科学完善.3、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准确无误,更新及时4、相关设施设备(照明、空调、电梯、出入口大门等)能按项目要求时间准时启用、关闭、撤用,误差时间±2分钟内5、所有设备房(间)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不能影响物业形象,能有效的锁闭、开启6、、各项维修处理及特约服务:及时率、合格率达100%,商户报修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与商户了解具体情况,4小时内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需经营运确认后可延长)。急修(停水、停电、停气)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记录齐全、真实且有回访记录。进铺规范,自备鞋套,维修完毕清扫。发电机组7、在故障停电的状态下,保证5分钟内提供消防紧急供电。1符合要求不扣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供配电系统8、变压器及高、低压开关柜供电正常,无故障停用现象2符合要求不扣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9、系统供配电、防雷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无缺陷及安全隐患,能满足物业正常供电要求10、各类给排水设备设施完好,整洁,功能良好,运行正常,无缺陷及安全隐患,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11、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新风机、吊柜等运转无杂音、异常振动及漏水现象电梯系统12、系统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符合行业技术标准。电梯能按时启用、停用,电梯运行正常,无因故障等原因造成停机现象5符合要求不扣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13、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现象14、电梯发生困人事件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15、电梯保养、检修时,工作现场及相关楼层有警戒、提示标识,维修时,现场地面有相关防护油污措施空调设备16、按照甲方签订的中央空调主机维保合同做好中央空调主机监管工作。定期对中央空调除主机外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保养,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空调机组、水泵、控制装置等相关空调设备。5符合要求不扣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17、设备必须清洁,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保持机房的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必须带证上岗。18、每年夏季使用空调前需对办公区内各区域空调新风机过滤网、风机盘管过滤网进行清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