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地块覆绿工程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采购及安装工程 闲置地块覆绿工程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



包河区闲置地块覆绿工程(第一批)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包河区闲置地块覆绿工程(第一批)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2026BHCYJTGC00004
包河区闲置地块覆绿工程(第一批)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采购及安装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三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费率):77.4% ;
项目经理:何义洋
公示期: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采购部)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大楼1815室,联系电话:0551-6519881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产发集团纪委办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示日期:2026年4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闲置地块覆绿工程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采购及安装工程 闲置地块覆绿工程配套停车场监控、照明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