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子午路卫生小区停车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3 17:10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电子交易系统 省份:陕西省
项目名称
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子午路卫生小区停车场、朱家嘴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E6109003546pqgvzl8u3001
招标人名称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名称
张望、邓伟、魏小旖
联系电话
029-85227597
开标时间
2026年7月31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万元)
获奖情况
第1名
宁陕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邱治培陕261101119458
131.025701
第2名
陕西中宏盛昌建设有限公司
毋丹阳陕261141559604
129.347846
第3名
陕西中辰实业有限公司
程泰珊20200903461000000314
129.860315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8月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8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监管部门
宁陕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电话
0915-68230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场工程施工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