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采购公告(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1)
海宁市2021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投标资格预审入围海宁市2021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投标资格预审入围
发布时间:2021-01-29 04:15招标项目编号:A3304810620000498001
资格预审公告海宁市2021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投标资格预审入围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海宁市2021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投标资格经批准,拟进行年度入围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市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由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向社会进行公开入围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规模在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投标资格入围。2.2适用范围:海宁市各镇、街道、国有投资平台(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可采用本入围库,亦可公开招标。2.3入围数量:企业注册地海宁市外施工企业10家,海宁市内施工企业自动入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4适用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资格审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5本次入围招标不接受海公管办[2020]1号关于印发《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载明的“消极参与投标,一个季度参与相应专业投标数量不到可投数量60%的施工企业(有相互参控股关系的单位除外)”,具体以主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本招标文件所载明的消极参与投标的主体是指在2020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所对应名录中的企业;一个季度是指2020年第四季度。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企业注册地为海宁市外)多于1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0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0名,且不超过有效投标人的80%(四舍五入)。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2021年 01 月 29 日至2021年 02 月 27 日 09时0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建设工程类)】。资格预审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前附表。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573- 87289203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1年01月 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