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5-05-16

项目名称
色达县觉洛、勒柯、支巴、修灯笼四个村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霍西乡勒柯村、杨各乡觉洛村、支巴村、旭日乡修灯笼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

建设单位
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刚

联系人
*康良
联系电话
135****2620

项目投资(万元)
69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对霍西乡勒柯村、杨各乡觉洛村、支巴村、旭日乡修灯笼村4个村的村道、给排水、电力、公厕改造、牛棚草棚、牲畜隔离等进行改造。具体为村道及入户道路路面改造32300.60平方米、公厕改造208.16平方米、垃圾收集站70平方米、牛棚草棚4600平方米、牲畜隔离栏6920.80米、生产便道9800平方米、给水改造820米、污水改造11722.00米、雨水改造980.00米、电力改造8150 米。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废水 生活污水废水 生产废水固废噪声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施工扬尘采取打围作业,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除尘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加盖,采取封闭和遮盖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生活污水其它措施:利用居民已建环保设施(旱厕)处理后用于灌溉生产污水其它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隔油沉淀池措施后回用环保措施: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于不可回收的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弃方待道路建设完成后临时绿化及周围地块绿化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涂料桶、油漆桶单独容器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有环保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在夜晚22时至次日6时应禁止施工②靠近居民路段施工时,应设置围挡避免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影响,围挡主要设置在各临时施工场地四周;③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运输车辆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对于道路沿线的两侧现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应设置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的措施,车速限制在20km/h之内;④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高噪声施工机械的某些声源部位尽可能进行隔声屏蔽处理;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有环保措施:采取固废堆放点遮盖,设置排水导流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复耕区内;结合进场道路及既有农村道路,在复耕区范围内结合排灌渠道布设道路系统,土地复耕后必须进行抚育管理,通过采取松土、灌溉、施肥、除蘖、修枝等措施进行管护,对自然灾害和人为损坏采取一定的补植措施

承诺: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刚 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刚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513333000000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