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改造工程 改造工程 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招标采购公告(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2012)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市市政招201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六一南路沥青路面大修工程、达道路道路改造工程、玉泉路道路改造工程及树汤路改造工程二期(湖东路-华林路)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福州市六一南路沥青路面大修工程、达道路道路改造工程、玉泉路道路改造工程及树汤路改造工程二期(湖东路-华林路),车行道路路面结构加铺(含水泥路面及沥青路面)、人行道路面改造、路面加铺后沿线雨水井相应抬高及路面加铺后恢复交通标线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数量规模:福州市六一南路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朝阳路-三高路)长1590米,宽37米,投资1180万;达道路道路改造工程(八一七中路-五一南路)长745米,宽24米,投资410万;玉泉路道路改造工程长580米,宽12米,投资250万;树汤路改造工程二期(湖东路-华林路)长1002米,宽16米,投资1420万;
结构类型:/;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并已落实到位;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六一南路、达道路、玉泉路及树汤路(湖东路-华林路);
2.3监理服务期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专业为路桥专业),且在本项目投标及监理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监理任务的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7近三年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承担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
3.1.8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售标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5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区。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派专人送达。递交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区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87号,邮编:350005;
电话:0591-83339035;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温泉商场(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58926,传真:0591-87678285;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11604010140000289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有关办理退保证金事宜者,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结束后请持:汇款进账单(回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办理退保手续。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区;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工程 改造工程 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