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2)



(2021)苏0113破23号南京致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申报

致:南京致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于 2021年 12月 8 日作出(2021)苏0113破2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致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担任南京致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作为南京致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 2022 年 2 月 3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表》;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表》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三、债权申报联系人:
张韧 联系电话:14751060744
债权申报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18号德基广场写字楼12楼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南京致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