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招标采购公告(2022)
(2021)浙0205破16号关于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2021)浙0205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有在册职工0名,截至2021年11月23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4,800.00 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年1月16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月6日
附:1.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附件1
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应付工资、经济补偿金
欠缴社保费用
职工债权合计
1
陈晓琼
600
0
600
2
钟冬民
1000
0
1000
3
张莹芝
1000
0
1000
4
许金芬
1100
0
1100
5
张晶
1100
0
1100
合计
4800
0
4800
附件
关于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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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2021)浙0205破16号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2021)浙0205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担任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有在册职工0名,截至2021年11月23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4,800.00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年1月16日止。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特此公示。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1月6日附:1.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2.管理人联系方式:舒国平13736073277。附件1宁波永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序号姓名应付工资、经济补偿金欠缴社保费用单位:元职工债权合计1陈晓琼60006002钟冬民1000010003张莹芝1000010004许金芬1100011005张晶110001100合计合计4800048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