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招标采购公告(昆山市人民法院2022)
(2022)苏0583破9号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583破9号
2022年2月9日,本院裁定受理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2年4月9日前向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邮寄及现场申报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699号港华大厦1001-1004江苏迈图律师事务所,郭律师18100685376、张律师18944276680。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鸿智享智能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开会方式等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