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招标采购公告(2022)
(2021)苏0707破10号江苏金五综合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通知
江苏金五综合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苏港金五管(2021)第13号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
通知
江苏金五综合食品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对金五公司补充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已于3月14日通过电子、微信形式向全体债权人送达《关于提请全体债权人核查补充申报债权的报告》,在报告中通报了补充申报的债权的有关情况,并更新《债权表》供全体债权人核查,异议期为7日。异议期内债权人、债务人可对债权表中所载两笔补充申报债权提出异议。现异议期已满,截至目前,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金五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规则》,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管理人审查意见。
受连云港市突发新冠疫情影响,管理人将于2022年3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请赣榆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金五公司无异议债权,对本通知内容有异议的债权人,请于2022年3月28日前将异议内容告知管理人。
特此通知。
江苏金五综合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25日
附件:江苏金五综合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表
附件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通知-发文.pdf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通知-发文.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