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022)



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勘察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勘察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勘察
项目编号:
招标人单位: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单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06536869
一、招标项目内容
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所需的所有地质勘察工作,包括编制地质勘察事先指导书、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地下管线精准探测、出具勘察报告和参加勘察验收等工作。
二、招标控制价
0.00

相关附件:

【预公示招标文件.doc】【预公示招标文件.doc】

招标代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勘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二、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情况和电子招标的规定: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正文。一、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勘察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浙江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说明二○二二年八月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招标条件1第一章招标公告5目录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7、联系方式26.发布公告的媒介2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24、招标文件的获取21.3招标范围和编制周期15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1.1项目概况151.总则15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131.9踏勘现场161.8计量单位161.7语言文字161.6保密161.5费用承担16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2.2招标文件的澄清172.1招标文件的构成172.招标文件171.12偏差171.11分包161.10投标预备会163.4投标保证金193.3投标有效期193.2投标报价193.1投标文件的构成183.投标文件182.3招标文件的修改184.2投标文件的递交2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214.投标213.7投标文件的编制20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203.5资格审查表205.2开标程序235.2开标程序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5.开标2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7.合同授予246.4评标结果公示246.3评标246.2评标原则246.1评标委员会246.评标248.1重新招标2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7.4签订合同257.3履约担保257.2中标通知247.1定标2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6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6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6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69.纪律和监督268.2不再招标26附表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记录表30附表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29附件2原始资料28附件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2710.其他规定269.5投诉2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7附表七:确认通知35附表六:中标结果通知书34附表五:中标通知书33附表四:问题的澄清32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31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44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442.1评标程序44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441.总则44评标办法前附表372.9第二信封澄清46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45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452.6第二信封开标45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452.4第一信封澄清451.定义和解释49第一节合同条款4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472.12评标结果462.11评标排序46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467.费用与支付636.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625.违约与赔偿594.勘察周期及提交成果593.勘察人的责任与义务51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50一、勘察技术标准与规范72第五章技术要求71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70附件二:廉政合同68附件一:合同协议书668.其他65(二)授权委托书7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77一、投标函76第一卷商务文件7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3(三)正在进行的勘察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4(二)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83(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2五、资格审查表82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0三、投标保证金79(九)履约行为表90(八)诚信系统信息表89(七)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88(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87(五)主要人员资历表86(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85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报价函97第三卷报价清单95七、技术建议书94第二卷技术文件92六、其他材料9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04批次临平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的通知》临发改【2022】34号文,建设单位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s://www.hzctc.cn/)。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勘察第一章招标公告2.3编制周期:主要工作内容为: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所需的所有地质勘察工作,包括编制地质勘察事先指导书、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地下管线精准探测、出具勘察报告和参加勘察验收等工作。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KC-01标段:2.2招标范围项目主线起于崇贤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跳水平台,终点位于运河(二)通道东侧海宁界内。全线共设置1座642m主线高架桥和1条约330m往海宁方向上匝道桥,主线高架桥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标准,标准断面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断面宽度25.5m。往海宁方向匝道桥为单车道设计,设计速度40km/h,断面宽度8.5m。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7543.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20624.2万元。2.1项目概况(6)设计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设计工作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5)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地下构筑物及管线开展精探,并向招标人提交成果文件(份数,按需提供)(4)收到勘察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后的3天内,修改、补充、完善勘察验收成果。(3)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45天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2)勘察事先指导书经审核后30天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1)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编制勘察事先指导书并报发包人审核;4、招标文件的获取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及勘察能力。3.投标人资格要求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勘察工作。勘察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的勘察成果文件电子版一份。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号开标室。投标人须携带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用的CA锁进行签到、登记,未进行签到、登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4.2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可匿名)提交至邮箱470418416qq.com。招标人将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遗书)等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zctc.cn/)。地址:杭州临平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2号楼)招标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zctc.cn/)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4特别事项说明: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及递交标书时提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配好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进入开评标区域的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电话:13606536869联系人:富超群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时代广场1号楼A座19楼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6165975联系人:何晔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附件1:2022年月日招标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邮箱:470418416qq.com(二)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本人现郑重承诺:所属单位(公司):身份证号:我(姓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时间:承诺人:(三)杭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临平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2号楼)联系人:何晔巍 联系电话:0571-86165975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时代广场1号楼A座19楼联 系 人:富超群电 话:13606536869邮 箱:470418416qq.com1.1.2项目名称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勘察1.1.2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1.2资金来源财政出资1.2出资比例/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编制周期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人员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不分包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470418416qq.com。2.2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2.2款细化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发布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3.1款细化为: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发布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投标文件形式双信封3.2.2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是,最高投标限价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指导收费标准的45%。地下管线精准探测:3.5万元/点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5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1、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 形式交纳投标担保。 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 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 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7.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件 1 份(U 盘)。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按正本的复制件再递交 5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4.1.2纸质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投标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投标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寄)投标文件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地址: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投标文件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 号开标室(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4.2.3是否退换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 号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地点:同第一信封5.2.1开标程序(第一个信封)(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5.2.4开标程序(第二个信封)(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专家4人;评标专家从杭州市交通建设项目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 %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工程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3投标人资格要求1.4.3(10)目细化为:(10)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2.4招标文件的异议补充2.4款 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就当在招标截止时间17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4 投标保证金3.4.2项细化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4项细化为: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5项细化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3.6款细化为: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扣除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6.4评标结果公示6.4款细化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天。7.1定标7.1款细化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 名。7.2中标通知7.2款细化为: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2项细化为: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及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7.4签订合同7.4.1项细化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7.4.2项细化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同时,向中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招标人不得以压低编制费、增加工作量、缩短编制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4.5项细化为:如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和本章第3.6款、第7.3.2项或第7.4.1 项等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1重新招标第 8.1 款细化为: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第 7.4.5 项情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5投诉(监督部门)第 9.5 款细化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 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 动。 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 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 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 2004 年第 11 号)、 国家九部委 2013 第 23 号令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法规 〔2015〕131 号)办理。 行业监督部门: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1-86165029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11楼10.2否决投标的情形补充10.2款 否决投标的情形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6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应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经过询标并经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其投标文件方可作否决投标处理, 除此之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10.3行贿查询补充 10.2款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页显示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第KC-01标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标段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第KC-0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技术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现场勘察人员2(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1人为工程地质勘察相关专业(包括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毕业;(3)1人为物探、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勘查地球物理等)毕业。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1由负责本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5、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最近6个月(指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最近6个月(指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6个月)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提供担任的相关业绩(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和工程规模。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姓名、任职和工程规模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资料,最终结果以招标人在办理中标结果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的结果为准。注:1、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五、资格审查表“(五)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且执业资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证书上无法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投标人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人员注册情况截图以证明该人员注册单位),否则不予认可。标段信誉要求第KC-01标段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总则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资料,最终结果以招标人在办理中标结果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的结果为准。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及编制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和编制周期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5费用承担(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被责令停业的;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偏差(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将拟定的分包计划,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有分包),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3.6款的相关要求。(2)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满分分值的40%。(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8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构成2.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投标文件格式;(5)技术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3.1.2若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构成如下:3.1.1.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构成3.投标文件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第二信封(报价清单)(8)技术建议书。第二卷技术文件(7)其他材料。(6)资格审查表;第一卷商务文件3.1.3若采用单信封形式,投标文件构成如下:(4)报价清单汇总表;(3)公路工程勘察工作报价清单表;(2)报价清单说明;(1)报价函;(6)资格审查资料;(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3.2.1投标人应根据浙价服〔2013〕252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的通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编制费用。3.2投标报价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2(3)目或3.1.3(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8)技术建议书。第二卷技术文件(7)其他材料。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3若采用综合评估法II,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公布本项目的固定编制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公布的固定编制费在投标函中填报;投标人未按固定编制费填报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2.2若采用综合评估法I,则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和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帐户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4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3.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5资格审查表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7.3项采用以下条款: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正本中的所有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7.3项采用以下条款: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编制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3.7.4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统一包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将第一、第二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4.1.1项和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投标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统一包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4.1.1项和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分别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8)开标会议结束。(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5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8)开标会议结束。(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8)开标会议结束。(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定标7.合同授予评标结果应在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6.4评标结果公示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招标人不得以压低编制费、增加工作量、缩短编制服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6款、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先复印后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附件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其他规定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主要工作内容为硖许连接线工程(临平段)项目所需的所有地质勘察工作,包括编制地质勘察事先指导书、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地下管线精准探测、出具勘察报告和参加勘察验收等工作。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KC-01标段:二、招标范围项目主线起于崇贤至东湖连接线二期工程跳水平台,终点位于运河(二)通道东侧海宁界内。全线共设置1座642m主线高架桥和1条约330m往海宁方向上匝道桥,主线高架桥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标准,标准断面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断面宽度25.5m。往海宁方向匝道桥为单车道设计,设计速度40km/h,断面宽度8.5m。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7543.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20624.2万元。一、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5)设计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设计工作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4)收到勘察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后的3天内,修改、补充、完善勘察验收成果。(3)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45天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2)勘察事先指导书经审核后30天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1)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编制勘察事先指导书并报发包人审核;三、编制周期: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勘察: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搜集或购买全部地形图、地质图、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勘察、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包括签订协议)、调查和资料搜集等工作。一、下述资料由投标人依据招标工作内容需要自行搜集原始资料附件2原始资料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勘察工作。勘察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的勘察成果文件电子版一份。相关路网服务设施设置情况的资料。相关路网的管理运营体制资料。沿线气象、环境、人文景观的有关资料。沿线管线的资料。沿线供电的资料。相关路网交通工程设施的配置资料。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附表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与交通工程相关的规划资料。序号投标人送达情况密封情况项目负责人是否参加第二信封开标备注(电话)签名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附表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记录表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电话)签名1.(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评标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__(签字)(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编号:问题的澄清附表四:问题的澄清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项目负责人:(姓名)。编制周期:。中标价:元。(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中标结果通知书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关于___________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表七:确认通知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已取消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地区也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续上表续上表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6)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中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10)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分值(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55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0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3分c.投标人信誉2分(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35分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思路7 分e.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7分f.工作量及计划安排6分g.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6分h.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6分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分评审要求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打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累加后的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计算。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评分值(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55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0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3分c.投标人信誉2分(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35分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思路7 分e.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7分f.工作量及计划安排6分g.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6分h.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6分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分评审因素评分值(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55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0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3分c.投标人信誉2分(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35分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思路7 分e.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7分f.工作量及计划安排6分g.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6分h.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6分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分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1)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人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5)工程勘察、地下管线精探的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9第二信封澄清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作否决投标处理:(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 评分值(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j.投标价 10分2.12评标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30分类似勘察项目业绩28~30分自2017年7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按一个标段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勘察业绩的得基本分28分,增加一个同类业绩,加2分。注: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得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4~6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4分;除满足资格审查人员最低要求的外,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勘察业绩的加2分,需附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得分,最多加2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8~1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 8 分;每有一人提高职称等级的,加1.0 分,最多加 2.0 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后续服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3~4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 3 分;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的,加 1.0分。c.投标人的信誉5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0或2分投标人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否则得0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c.投标人的信誉5分信息公开0~3分投标人在浙江交通网诚信信息系统中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职称等相关证书信息在浙江交通网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的,得1分;其他所有分项负责人的职称等相关证书信息在浙江交通网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的得1分;投标人或上述人员未填写或未附查询结果打印件视为未公开,未公开的,不得分。c.投标人的信誉5分不良信誉扣分-2~0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 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 分;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1.总则续上表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7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5.6-7分对本项目理解基本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基本清晰的,得基本分5.6分;理解深刻、有独到见解,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的,酌情加分,最多加1.4分。e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7分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5.6-7分对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把握基本准确,所提出的措施基本有效可行的,得基本分5.6分;对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所提出的措施有效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可加1.4分。f工作量及计划安排6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8-6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基本分 4.8 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酌情加分,最多可加 1.2 分。 g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6分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4.8-6分满足工作进度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基本分 4.8 分; 满足工作进度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加 1.2 分。h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6分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4.8-6分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基本可行的,得基本分 4.8 分; 措施详细、有效、建议合理,且具有明显降低工程造价的,酌情加分,最多加 1.2 分。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2.4-3分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提出了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6分。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ij.投标价10分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ij.投标价10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含)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ij.投标价10分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为:(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 10 ;E1= 0.2 ;E2= 0.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最低为0分。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评标办法第2.5款细化为: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独立评分(保留一位小数)并署名,并且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办法第2.11款细化为:2.11评标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如最终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如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如投标价也相同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经评审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家,以致于明显缺乏竞争的,经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决定本次招标无效。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评标办法第2.12款细化为2.12 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评标工作回顾;(2)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3)否决投标情况说明;(4)澄清、说明事项纪要;(5)综合评价后的投标人排序;(6)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7)附表。第一信封初步评审;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2.1评标程序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信封详细评审。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2.1.4编写评标报告。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第一信封澄清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2.6第二信封开标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2.9第二信封澄清(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2.12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2.11评标排序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定义和解释合同条款第一节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4分包人:指从勘察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咨询机构。1.3勘察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乙方”,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勘察的咨询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杭州临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指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次进行勘察招标的项目为。工程:指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勘察招标的工程。1.10勘察:指勘察人按合同的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等全部或单项工作。1.9勘察技术要求:是勘察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交通运输部(包括原交通部,下同)颁布的关于公路工程勘察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以及发包人有关勘察的其他书面要求。1.8勘察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合同条款、勘察技术要求、勘察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7分项负责人:指由勘察人批准的、并经过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勘察负责人。1.6项目负责人:指由勘察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工程勘察的组织管理者。1.5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勘察报告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1.15暂列金额: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报价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用于进行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额外勘察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第7.5款的规定使用。1.14合同价格:指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工作,发包人应付给勘察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1.13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本合同包括的勘察报告:总体勘察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初测、初勘报告、定测、详勘报告。1.11勘察报告:指勘察人按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勘察成果,包括初勘报告、详勘报告。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内容:。1.18发包人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发包人单方承担责任而产生的风险。1.17不可抗力:指发包人与勘察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上述质量事故的界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责任过失造成工程系统瘫痪、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由于勘察原因造成工程系统运行不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1.16勘察质量事故:指由于勘察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而需要对工程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补强、返工修复的事故。2.3在勘察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勘察人与地**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勘察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2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提供开展勘察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全部勘察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1发包人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勘察工作量及合理的勘察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费。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1.20勘察核查单位: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中的勘察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签订后书面通知勘察人。1.19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3.勘察人的责任与义务2.8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2.7由于执行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勘察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免除勘察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6发包人不应对勘察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勘察周期。2.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文件、勘察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对勘察人交付的勘察成果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2.4发包人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勘察成果和为了满足勘察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对勘察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予以认真解答,但并不免除勘察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对于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3.1.4勘察人在进行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勘察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勘察人负责。3.1.3在勘察过程中,勘察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部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3.1.2勘察人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做好勘察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勘察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质量负责。3.1.1勘察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勘察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勘察工作。3.1勘察人的一般责任与义务3.1.10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该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现行国家、地**府、发包人等制定的相关规定及后续可能出台的规定、要求,因地制宜考虑完备的勘察方案和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制定完善可行的泥浆防护外运、废样处置、洒水防尘、车辆冲洗、道路清扫、防震、防噪措施,同时减少对施工周边地区的干扰。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工作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勘察周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1.9勘察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指示,积极配合咨询单位工作。3.1.8发包人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勘察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的审查并不免除勘察人的责任。3.1.7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勘察人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勘察人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者透露。3.1.6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勘察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勘察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3.1.5勘察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他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勘察人应将全部保险费(如工程勘察的人身安全险和设备险等)计入合同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3.2.3勘探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包人检查和分析。3.2.2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和位置可根据地质情况和现场条件依据规范进行调整,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勘察人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勘察人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公路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3.2.1勘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可靠,满足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3.2勘察的一般规定3.4.1设计期间配合工作3.4后续服务如造成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3.2.6勘察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构造物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3.2.5勘察人在钻探过程中应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勘察人在钻探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3.2.4在钻探进行中,如发包人根据规范需要更改取样间距与现场试验的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勘察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本项目对委派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资历条件要求:委派专业人员代表由本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勘察核心人员组成,专业覆盖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勘查地球物理等专业,做好施工现场服务,执行发包人制度,并负责解决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应问题,并应满足解决现场问题的需求,如不满足需求,应增加人员。现场设立服务组,常驻现场进行后续勘察的服务,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明确常驻勘察代表负责人。(2)勘察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勘察配合服务,进行勘察技术交底,委派专业人员配合施工承包人及时解决与勘察有关的问题,参与基坑基底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1)施工配合指勘察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对本工程进行的补充勘察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3.4.2施工期间配合工作(2)勘察人应当根据设计工作需要,对勘察报告和资料文件中的不完善或者错误之处,进行验证、补充或者修改;如遇不利的工程地质条件,勘察人应与设计人研讨并提出解决建议;(1)设计配合指勘察人配合设计人,在设计期间对本工程进行的补充勘察或其他配合工作;履约担保的形式:按招标文件执行。勘察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供金额为元整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3.5.1在签订合同前,勘察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如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并由满足合同条款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执行本款规定所需的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成果文件之前,勘察人应保证履约保函一直有效。3.5履约保函(4)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勘察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3)发包人组织勘察技术交底会,由勘察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勘察交底,对本工程的勘察意图、勘察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3.6.3分包人的资质和能力均应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分包人不得再将该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3.6.2勘察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将工程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工作进行分包。3.6.1勘察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勘察任务转包。3.6转包和分包3.5.3发包人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履约保函应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县(区、市)级及其以上级别银行开具。3.7.2如果勘察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勘察人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勘察人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勘察人有权拒绝。勘察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其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勘察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其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3.7.1勘察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勘察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勘察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不得更换。3.7人员保证与变更3.6.6发包人对勘察人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3.6.5任何分包合同须在签订之日7天内报发包人备案。3.6.4即使发包人同意分包,也不应解除勘察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勘察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3.9.2进一步加强地质勘察与外业调查工作,确保基础资料全面、实用、可信。3.9.1编制总体勘察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明确勘察理念、勘察原则等,并报发包人审查确认。勘察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9其他义务3.7.4由于发包人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3.7.3勘察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勘察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勘察人员,勘察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3.9.3发包人或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各阶段的勘察外业验收、审查,会务费用均由勘察人承担。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验收工作是开展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发包人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认真做好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验收,特别是地质勘察专项验收工作。凡是勘察工作量没有完成、深度不足的,发包人不得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展设计工作。凡是由于勘察人未完成地质勘察外业指导书所确定的工作量或因勘察人原因出现的外业资料不准确而引发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发包人将追究勘察人的责任。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报告通不过发包人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的,勘察人必须及时补勘外业工作,直至通过发包人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时视作勘察人违约。外业指导书未按合同规定时间通过审查批准(备案),勘察人应及时完善,并视作勘察人违约。勘察人应加强地质勘察和外业调查工作,确保基础资料全面、实用、可信。勘察人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针对项目区域地形地质特点及工程建设需要,提出外业勘察特别是地质勘察的工作量、勘察重点及勘察费用,编制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并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以便发包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确保外业勘察工作保质、保量、规范进行。外业勘测勘察资料尤其是地质勘察资料是设计的基础和依据,直接影响工程方案的确定。(1)外业勘测前,勘察人应按批准的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对参加本标段地勘工作的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统一培训,统一外业资料格式,实行标准化作业。3.9.7勘察人应严格按《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内、外业工作。3.9.6勘察人应在钻探工作开始10天前将钻探的布孔、孔位、数量,钻孔的深度、孔径等方案报发包人备案。发包人对勘察人的钻探布孔方案无异议后,勘察人按报备方案开展钻探工作,但并不免除勘察人勘察质量的责任。钻探后孔位、钻孔深度、孔径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同时还应提高岩芯采取率,尤其是对破碎岩层的软弱夹层、软岩、软土等地层,更要保证取样质量和岩芯采取率。勘察人的地质钻探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的相关规定。3.9.5勘察人应编制初步设计阶段所需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地质、河流水文、气象气候等有关勘察任务书,确定勘察手段、方法、数量,提出科研、试验、环境研究计划安排,由发包人审查后,开展初勘、初测工作;勘察人还应做好勘察过程中的安全维护和道路清扫等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相关费用含在相关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单独支付。3.9.4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所发生的临时便道、便桥、临时电力、临时用水、砍伐树木、果树、农作物损失等均由勘察人自行解决,应及时对被破坏的道路、绿化等设施进行恢复,相关费用含在相关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单独支付,在勘察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坏需予以补偿的,均由勘察人承担。(7)勘察人应加强工程地质调绘工作,工程地质调绘应与路线及沿线工程结构相结合,应充分收集、分析勘察区既有的各种地质资料,结合必要的遥感解译及勘探手段。调绘点应布置在地貌单元的边界、地层接触线、断层、地下水出露点、特殊性岩土及不良地质体的界线、具有代表性的节理和岩层露头及特大桥段等部位。调绘点在图上的密度每100mm×100mm不得少于4个。(6)在外业勘察过程中应对互通立交进行加密测量、桩志和勘探点数量,并应根据实测平、纵、横断面结合大比例尺地形图纸上移线、反复调坡,配合设计人对平、纵、横断面进行现场核实,实地放线,实测纵、横控制性断面,为进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设计提供保障。(5)在外业勘察过程中对大型工程项目(如大桥)和不良地质等钻探的岩芯须妥善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发包人。其勘察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应及时、全面、准确、可靠,对发包人或其委托单位提出因地质构造复杂或规范要求,需补充钻探点位或进行深孔钻探的点位,勘察人应及时进行补勘补钻工作,若勘察人未及时安排,发包人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钻探,费用由勘察人承担。(4)在外业勘察过程中软土地基等不良地质区段应严格按规程、规范采用工程地质测绘、物探、原位测试、取样试验等综合工程地质勘探手段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加密勘探点位,在获取准确、完整的岩土物理力学参数的基础上进行稳定性分析验算。加强外业水文、水力资料的搜集和调查工作,提供沿线设计洪水频率不同地点的路基水位和各桥涵的设计流量,并在纵横断面中示出。(3)在外业勘察过程中检查钻孔及土工试验取样应有的检查记录,由勘察人派出的内部质量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见证取样,并检查试验方法、试件数量和试验记录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对料场、地材、路面材料配合比的试验检查,确保料场材料技术指标和储量满足建设施工阶段的需要。(2)在外业勘察过程中加强现场检查。各项地勘工作都应有勘察人派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实行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监督,逐个钻孔应有日检记录,钻孔终孔应有勘察人派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和签署。并应提供钻孔有关的音像资料,特别是开孔、终孔的记录,记录的音像资料中应能清楚辨认钻孔作业实施的地点、钻孔编号、现场主要技术人员等。(2)勘察人钻探完成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单位将对孔位、数量、钻探的深度、孔径、岩芯取样等进行检查验收,但并不免除勘察人根据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其抽查孔数为钻探总孔数的2%~5%。检查结果与勘察人提交的成果相吻合,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暂列金额中计列;若检查结果与勘察人提交的成果偏差较大的,勘察人应进行补勘补钻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含发包人委托的相关费用),只有在钻探满足有关规定后,发包人才予全部支付勘察人的地质勘察费用。若需返工或重新钻探的,重新布孔方案仍需报备。(1)发包人或其委托单位将派出技术人员或专业监理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勘察外业、内业、音像资料记录及作业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勘察人应对检查工作认真对待,杜绝弄虚作假。勘察人应根据勘察进度及时提供勘察成果(含电子图)供发包人检查、使用,发包人将组织技术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进行检查。若发包人检查结果与勘察人提交的成果偏差较大或成果精度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勘察人应无条件重新勘察。3.9.8勘察人在勘察阶段应接受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对其勘察工作进行全面审查,但不能因此而免除勘察人根据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0)勘察人应加强对现状老路的调查工作,包括现状老路的地质资料、设计方案、运营养护状况、技术状况及服务水平等。(9)发包人在组织外业勘察工作的检查、抽检时,勘察人应认真对待,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技术人员、交通工具等方面的便利,并配合发包人的检查工作。(8)勘察人基本完成外业勘察、室内试验和资料整理,并经过勘察人内部审核后,编制勘察验收成果报告。先报勘察核查人核查,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将组织验收。(3)在发包人指定区域内需探测管线的精确位置和埋深,提交探测报告,并根据探测成果现场放样。(2)在探测作业过程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在作业过程中避免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相关管道、设施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均由勘察人承担。(1)勘察人必须采用高分辨率三维地震成像法、超声成像法及微型陀螺定位法等方法进行作业,精确探测成果必须能目测到桩位附近的地下管线,有视频成像。精准探测服务内容及要求:3.9.10勘察人应采用现场踏勘与精准探测手段相结合,探明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包括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燃气管、通信、光缆、电缆等)的分布情况,并在《公路用地图及拆迁资料》上标明,由于勘察人未能探明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而造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或费用增加的,视为勘察人违约。3.9.9在外业勘测过程中应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附着物的勘测工作,应在每一阶段提供的平面图上给出最新的地物、地貌现状,做到准确无误。《公路用地图及拆迁资料》上均应明确标示地物点、范围和实际形状。如:道路、房屋(含结构、层数和屋内外装饰)、光电缆、坟墓等,并提交影像资料备查,避免重大漏项;提供的用地图应满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报送要求。4.勘察周期及提交成果b.管线点测量精度:管线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得大于±5cm(相对于邻近解析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得大于±3cm(相对于邻近高程控制点)。平面位置限差δts=0.1h;埋深限差δth=0.15h。(式中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深度,当h(4)收到勘察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后的3天内,修改、补充、完善勘察验收成果。(3)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45天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2)勘察事先指导书经审核后30天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1)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编制勘察事先指导书并报发包人审核;勘察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勘察成果资料。本工程勘察周期安排及勘察人需提交的勘察成果在合同条款中约定。4.1勘察周期及提交成果勘察人应在每月月底向发包人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4.4勘察进度报告勘察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针对勘察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具有可实施性、分项目的勘察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含电子文件一份),经批准后作为勘察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发包人对勘察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之一。4.2勘察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勘察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指可编辑的word、excel、CAD文档)一份。(5)设计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设计工作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5.2勘察人的违约5.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勘察人原因造成),发包人除应按勘察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10%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5.1.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按本合同条款第7.2款的规定办理。5.1.1由于发包人变更勘察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勘察必需的资料,而造成勘察的返工、停工、窝工,发包人应按勘察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5.1发包人的违约5.违约与赔偿(5)因勘察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人实际勘察工作量应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及勘测勘察外业指导书的规定,并不应少于其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填报的地质勘察工作量,否则发包人将在合同中扣减相应的地质勘察费用,或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承担地质勘察工作。扣减费用按国家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和《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的规定、勘察人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填报的地质勘察工作量计算;(4)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勘察人未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勘察成果的修改;(3)勘察人未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2)勘察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1)勘察人将勘察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属勘察人违约:(11)当勘察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勘察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10)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9)因勘察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导致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8)因勘察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7)因勘察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6)勘察人未按照本合同第3.4项规定提供后续设计与施工配合服务;f.勘察人发生第5.2(6)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每发生一次,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e.勘察人发生第5.2(5)项约定的违约情况,除由设勘察人负责继续完善勘察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d.勘察人发生第5.2(4)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勘察成果的修改(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每延期1天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延期超过60天时,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c.勘察人发生第5.2(3)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未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每延期1天课以签约不超过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延期超过60天时,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b.勘察人发生第5.2(2)项约定的违约情况,应限期改正,并可处违约金: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的,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10%违约金。a.勘察人发生第5.2(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勘察人将勘察任务转包的,发包人将有权解除合同,并课以勘察人不超过勘察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责令改正,并视情况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2%的违约金。o.所有违约金在勘察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时,将在勘察人勘察费中扣除,赔偿金在勘察人勘察费中扣除。n.上述违约情况同时发生时,除5.2(1)项外,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0%。l.勘察人发生第5.2(10)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每更换1人课以五万元的违约金。j.勘察人发生第5.2(9)项约定的违约情况,发包人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要求勘察人负责继续完善勘察或终止勘察合同,取消勘察人履行下阶段工作的资格。无论发包人是否要求勘察人继续完善勘察或终止勘察合同,发包人均将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的违约金,还将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情况要求勘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最高上限不超过勘察签约合同价的10%。i.勘察人发生第5.2(8)项约定的违约情况,除执行本款h目的规定外,同时课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报请有关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h.勘察人发生第5.2(7)项约定的违约情况,勘察人除应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勘察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勘察,并承担相当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费的赔偿金。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勘察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6.1合同的生效6.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勘察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勘察人对本合同工程勘察质量的责任则是勘察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5.3责任的期限勘察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勘察人课以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4)合同条款;(3)投标函;(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勘察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6.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6.3延误(9)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8)联合体协议(如有);(7)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6)报价清单(如有);(5)勘察技术要求;6.4推迟与终止6.3.2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勘察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勘察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单价和勘察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发包人在与勘察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勘察人的工作期限或增付费用。(2)勘察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1)勘察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6.3.1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7.1勘察费用7.费用与支付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6.5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6.4.2发包人认为勘察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6.4.1发包人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暂停全部或部分勘察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一旦收到此类通知,勘察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7.2支付时间7.1.3发包人向勘察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勘察费的审批额,勘察费超出审批额部分发包人将予以扣除,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不足部分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地下管线精准探测:3.5万元/点。(暂定15个点,具体按实结算)精探点位数量的计量原则:每一道管线一段150米之内最多计量5个点,不到5个点的按实际数量计量。长度超过150米部分,按同样原则计量。勘察费以中标费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指导收费标准(按批复的初步设计实物工作量测算结果为准)计算。7.1.2本合同的勘察工作计价模式为:7.1.1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用,以及勘察人额外服务的费用。(3)本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28天内,支付勘察费用的27.5%,累计支付勘察费用的97.5%。(2)详测、详勘报告送审稿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后,支付勘察费用的35%,累计支付勘察费用的70%;(1)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后,支付勘察费用的35%,累计支付勘察费用(按7.1.2项第(1)目约定计算后,下同)的35%;本项目勘察费用支付阶段如下:7.2支付时间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支付勘察费用。勘察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天内提出付款申请函,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30天内支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勘察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勘察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有要求时允许发包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7.4审查如果发包人对勘察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发包人应在10天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勘察人澄清,勘察人应在15天内作出回复。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书面澄清(以发包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15天内(以勘察人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发包人不予支付,直到勘察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7.3有异议的支付(6)精确探测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精准探测工作量按3.5万元/点进行结算。(5)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退还质量保证金。(2)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相比,线位发生明显变化的;(1)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勘察成果相比,地质情况有明显变化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勘察人的勘察工作量增加,经发包人核定后,增加部分的勘察工作费用从暂列金额中列支,按勘察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投标报价中无相应项目的,则由发包人和勘察人按有关规定商定费用:如果使用暂列金额进行某项额外勘察工作、专题研究、审查和会务工作,其费用应按勘察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或者按实际发生的工作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支付。本合同的暂列金额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7.5暂列金额7.7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勘察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7.6勘察费用的调整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工程勘察费的5%。增加3.9.13(2)相关内容(3)勘察人钻探完成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单位将对孔位、数量、钻探的深度、孔径、岩芯取样等进行检查验收,但并不免除勘察人根据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其抽查孔数为钻探总孔数的2%~5%。检查结果与勘察人提交的成果相吻合,由此产生的费用。8.1法律和法规8.其他勘察人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勘察工作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8税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为勘察费用总额的2.5%。为保证勘察人的勘察质量和勘察服务,在勘察费中扣留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28天内返还给勘察人。8.4争议的解决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勘察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勘察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8.3利益的冲突发包人就本项目勘察工作而向勘察人提供的成果为发包人所拥有。勘察人因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本项目勘察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需经另一方同意,但若发包人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勘察人的同意。8.2版权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本合同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合同协议书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本款约定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仲裁机构名称:杭州仲裁委员会。(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勘察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三、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乙方承担的勘察任务包括: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大中桥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一、工程概况:甲方通过月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为(项目名称)第标段勘察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条款:(7)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6)报价清单;(5)勘察技术要求(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4)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3)投标函;(2)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勘察工作计价模式为:四、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包括暂列金额元人民币)。费用支付如下: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9)技术建议书;(8)联合体协议(如有);支付时间:算。(2)地下管线精准探测:3.5万元/点。精确探测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精准探测工作量进行结(1)勘察费以中标费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指导收费标准(按批复的初步设计实物工作量测算结果为准)。八、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全部勘察工作且勘察费用结清后失效。七、甲方和乙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勘察合同条款的规定。六、勘察周期:。五、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本项目勘察费用支付阶段如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两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字)(签字)(姓名)(姓名)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其委托代理人(职务)或或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勘察人(勘察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廉政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日期:日期:(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勘察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勘察合同有关的勘察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第三条乙方的义务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勘察合同的附件,与勘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签字)(签字)(姓名)(姓名)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其委托代理人(职务)或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履约保函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甲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日期:日期:电话:电话:地址:地址: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勘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2.本保函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鉴于(勘察人全称)(下称“勘察人”)与(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了(项目名称)勘察合同协议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勘察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致:(发包人全称)(签字)(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担保银行:(银行全称)(盖单位章)4.发包人和勘察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勘察人在勘察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代表人的同意。本工程的勘察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浙江省关于公路工程勘察方面的文件、规定。一、勘察技术标准与规范一、技术标准与规范第五章技术要求年月日4.(JTGC10-2007)《公路勘测规范》3.(JTJ003-86)《公路自然区划标准》2.(JTJ002-87)《公路工程名词术语》1.(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勘察人在勘察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房屋建筑、电力工程、信息工程部分)和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勘察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项目名称)勘察招标浙江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JTG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6.(JTGC30-2015)《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5.(JTGC20-201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目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第一卷商务文件投标文件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三、投标保证金(二)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五)主要人员资历表(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三)正在进行的勘察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二)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表一、投标函六、其他材料(九)履约行为表(八)诚信系统信息表(七)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5、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3、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现任职务:______职称:________。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合同协议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通知要求的勘察任务。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项目名称)勘察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___号至第___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勘察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其中投标价详见报价函。(招标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8、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的承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投标担保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特此证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勘察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相关凭证的复印件。三、投标保证金3.委托期限可写:至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2.如果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任务及其工作量分包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分包人完成类似任务的经历注: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编制任务,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造价、编制服务周期和其发包人的姓名和地址。拟配备主要人员的情况注:本栏应写明分包人拟配备的主要人员,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拟担任职务、工作经历等内容1、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条件内容投标人: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自查表2.如有分包人,在本表后应附分包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上述所有执照、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分包人单位章。注:1.若无分包人,则投标人应填写“无”。内 容资格要求投标人自查情况及相关说明所 在页 码企 业资格企 业资格企 业资格企 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其 他人 员要 求项目主要人员: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3。(二)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注: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工程(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已取消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地区也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投标人浙江交通网诚信信息系统公开信息打印件(如有)、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投标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截图或复印件。上述所有执照、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勘察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设计资质等级其中中级职称营业执照号其中各类注册人员注册资金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基本帐户帐号经营范围备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项目等级项目总投资合同价格承担的勘察工作周期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 注7、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6、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6款进行处理。5、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评标办法业绩要求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时间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施工图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勘察业绩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1.投标人应提供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注:1.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本表后无需附相关资料。(三)正在进行的勘察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起讫时间项目概况发包人名称计划完成日期备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工作经验年限4、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6款进行处理。3、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最近6个月(指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最近6个月(指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6个月)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提供担任的相关业绩(如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和工程规模。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姓名、任职和工程规模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四)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岩土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等)的复印件等。执业资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证书上无法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投标人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人员注册情况截图以证明该人员注册单位),否则不予认可(五)主要人员资历表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身份证号码职称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年)在本合同中拟任职学历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2.经历时间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3.获奖情况4.目前承担的任务(八)诚信系统信息表(七)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本框图须提供涉及投标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框图内明确显示投标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投标人全称投标人资质是否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承诺向社会公开信息(填是或否)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信息公开情况人员姓名是否在信息系统中公开(填是或否)备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信息)本表后附查询结果打印件其他所有分项负责人的职称等相关证书信息其他所有分项负责人的职称等相关证书信息其他所有分项负责人的职称等相关证书信息其他所有分项负责人的职称等相关证书信息2、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注: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资料,最终结果以招标人在办理中标结果时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的结果为准。(九)履约行为表注:1、上述人员未填写或未附查询结果打印件视为未公开。投 标 人 应 如 实 填 写 下 列 内 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1、投标人是否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3、投标人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勘察招标浙江省注:(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六、其他材料七、技术建议书七、技术建议书目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第二卷技术文件4、招标项目的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3、工作量及计划安排;2、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思路;第KC-01标段(不限字数)(项目名称)项目勘察招标浙江省(附必要的图纸)7、其他建议;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一、报价函目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第三卷报价清单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根据分析计算,我方愿以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指导收费标准的%,地下管线精准探测:3.5万元/点的报价完成本招标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接受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8款规定的对本投标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同时,我方承诺:本投标价最终受“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第7.1款和专用合同条款7.6款的约束和调整。经研究(项目名称)(标段)勘察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号至第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勘察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致:(招标人全称)报价函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