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治理招标采购公告(中国长沙市政府2022)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世界银行结果导向贷款湖南省湘赣边区乡村振兴地方农村交通治理能力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205300039-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博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世界银行结果导向贷款湖南省湘赣边区乡村振兴地方农村交通治理能力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0530003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世界银行结果导向贷款湖南省湘赣边区乡村振兴地方农村交通治理能力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19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96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世界银行结果导向贷款湖南省湘赣边区乡村振兴地方农村交通治理能力提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
/
公里
3922
19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96000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玖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基础数据采集及路段全景观采集
路产数据外业采集服务
公里
采用有效方式对公路资产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包括:基础属性信息、技术指标信息、现场景观照片、路段全景影像等。
350
3922
1372700

2
道路资产数据清单
信息化应用服务

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现场采集成果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并按照世行要求进行成果输出、并辅助道路资产的动态可持续化管理。
147300
1
147300

3
矢量化电子地图
信息化应用服务

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现场采集成果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并按照世行要求进行成果输出、并辅助道路资产的动态可持续化管理。
60000
1
60000

4
资产管理办法编制及咨询
配套技术咨询支持服务

基于数据调查以及信息化应用成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辅助编制适用于浏阳市农村公路资产管理的办法与制度。
60000
1
60000

5
农村公路气候适应性和安全性监测体系建设与咨询
配套技术咨询支持服务

基于数据调查以及信息化应用成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辅助浏阳市建立农村公路气候适应性和安全性监测体系。
80000
4
320000

合计

196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01 ——
2026-08-03
3.2 履行地点:湖南.浏阳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现场信息调查采集,进行路况采集、数据分析,提供数据调查报告;(2)内业整理及报告编写,提供路况数据的存储、备份、查询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72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04,说明:合同签订完成后,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完成外基础数据采集及路段全景观采集及资产数字化清单建立,形成调查报告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基础数据采集及路段全景观采集单项目费用的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52,说明: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现场采集数据录入信息化平台,完成后,在平台系统上查到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道路资产数据清单项目费用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6,说明: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现场采集成果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辅助道路资产的动态可持续化管理,在平台系统上查到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矢量化电子地图单项目费用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6,说明: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基于数据调查以及信息化应用成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辅助编制适用于浏阳市农村公路资产管理的办法与制度。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应向乙方支项目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32,说明:农村公路气候适应性和安全性监测体系建设与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技术支持服务工作费用共分4个年度进行支付。乙方甲方要求完成当年咨询技术服务内容后,甲方需在当年12月前向乙方支付技术支持服务费用80000.00元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长沙中大支行(湖南博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300154506105250303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外业现场采集:本次浏阳市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共1035条公路共计3922公里:县道58条合计486.595公里、乡道111条合计844.124公里、村道857条合计2218.878公里、农养省道9条合计372.387公里。按照《湖南省农村公路资产信息采集指南》的相关要求,调查内容包括路面、桥涵、隧道、安防设施、挡土墙、护栏、等路线路产信息。(2)为保证项目质量,核查单位需配备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进行项目实施。同时为保证项目工程进度,核查单位需合理安排人力物力,积极调度设备资源开展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复核、数据整理汇编及数据库建立等工作。浏阳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指导配合核查单位,提供必要的历史资料及文件信息数据。(3)技术规范要求:参照《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等规范要求,严格核查浏阳市路线路产基础数据信息,确保核查成果与现场实际信息的一致;依据《湖南省农村公路资产信息采集指南》与浏阳市交通运输局的管理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成果,包括文本报告、数据汇总分析报表台账以及照片资料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数据采集服务技术规范开展作业实施,提交相关成果需满足农村公路PforR项目的标准及要求且通过甲方验收;(2)乙方基于本项目服务工作内容,应积极为甲方在农村公路PforR项目申报、验收过程中,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支撑,确保项目内容审核通过。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本次技术服务工作所需的所有必要资料;(2)指派专人负责本次技术服务的协调工作;(3)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6.2乙方责任与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和甲方的要求开展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2)按照合同和甲方要求,按时提交所有技术服务的成果;(3)乙方在实施技术服务过程中,应严格对数据和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相关数据资料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因甲方原因导致技术服务工作内容无法正常履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系统使用费、技术支持服务费、安装调试、培训、咨询维护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费用视为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所购买的系统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拥有系统的使用权。3、乙方在响应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8号长沙含浦科教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6009室

法定代理人:
**
法定代理人:
李和英

委托代理人:
潘绮新
委托代理人:
罗解平

电话:
18507488583
电话:
15399915225

传真:
0731-83648203
传真:

附件列表:

浏阳世行.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