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招标采购公告(2022)



20220015301东莞市立仁爱邦涂层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20015301

项目名称
东莞市立仁爱邦涂层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松柏路310号2栋602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立仁爱邦涂层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立仁爱邦涂层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松柏路310号2栋602室(北纬23度01分36.540秒,东经113度51分46.730秒),主要从事硬质合金刀片、刀具、模具零部件、滚齿刀/插齿刀的加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且项目废气经过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量不大,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清洗槽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静下水,收集后回用于园区绿化等。 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公示时间
2022-08-15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22890039

通讯地址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