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改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2)
20220015421东莞市烷威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20220015421
项目名称
东莞市烷威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七龙路176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烷威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中熙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烷威实业有限公司迁建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七龙路176号,新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47′34.445″,东经113°43′20.609″。 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7399m2,建筑面积13850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电子烟外壳)、塑胶制品(手机外壳)、硅胶制品(手机外壳)、塑胶瓶、纸箱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五金配件(电子烟外壳)499.95t/a、塑胶制品(手机外壳)288万件/年、硅胶制品(手机外壳)96万件/年、塑胶瓶76万个/年、纸箱25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长安与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项目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583.5t/a)经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66.56%达到《城市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洗涤用水的较严值后回用于研磨、超声波清洗工序,33.44%浓水作回流水回流至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为防止回用水盐分累积,超声波除油槽的槽液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槽液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属于废气治理设施零散废水,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零散废水公司回收处理。 废气:项目迁改扩建后将注塑生产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利用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漆、烤漆、移印、丝印、烤墨生产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利用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过“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压片、油压成型、烘烤生产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利用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吹塑、印刷、粘合生产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利用集气罩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焊接工序、破碎、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2-08-18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23391131、22835880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迁改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