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招标采购公告(2022)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8
整改目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规范达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
整改情况:2021年9月22日,县上“环保问题整改推进会议”通报了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违规处理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第一时间通知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停止处置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并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要求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 229—2021 代替HJ/T 229—2006 ),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立即停止违规处理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
二是2021年9月24日,我局分别向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各医疗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不得向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对产生的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冷冻暂存,联系有处置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三是对古浪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违规处理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该公司2021年9月24日以后再未收集处置病理性医疗废物。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古浪分局
联系电话:0935-5121192 0935—5120687
联系地址:古浪县世纪路 古浪县昌灵路

古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胎盘和器官等病理性医疗废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