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出让 镇长普查招标采购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2022)


阿勒泰地区新疆布尔津县冲乎尔镇长石矿普查探矿权出让公告(公告文号:阿地自然资告〔2022〕14号)
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挂牌出让探矿权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阿勒泰市文化路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勒泰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1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61578522340="ko30">项目名称:新疆布尔津县冲乎尔镇长石矿普查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61578522340="ko33">勘查矿种:长石
地理位置: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面积:0.153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87.0223
48.0547

2
87.0232
48.0547

3
87.0233
48.0532

4
87.0239
48.0533

5
87.0246
48.0528

6
87.0229
48.0525

7
87.0225
48.0528

8
0
0

资源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序号
经度
纬度

1
87.0223
48.0547

2
87.0232
48.0547

3
87.0233
48.0532

4
87.0239
48.0533

5
87.0246
48.0528

6
87.0229
48.0525

7
87.0225
48.0528

8
0
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每年每平方公里不低于6万元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10.56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项目所在地县(市)依法注册并在监管部门备案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也应当同时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五年以来,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竞买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 (三)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四)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9月21日 挂牌时间:2022年09月21日—2022年10月08日
地点:阿勒泰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2年9月20日18时前按出让标的项目概况金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获得竞买资格;于摘牌或竞价之前向新疆兴诺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挂牌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2022年09月20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探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取得探矿权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市、县、自然资源、发改、工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文物等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相关权证不能如期办理的,竞得人自担全部风险。 (五)竞得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出让人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出让收益金和交易服务费后,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得人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按照相关规定,按探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其列入无诚信单位名单,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得参与阿勒泰地区境内所有矿业权公开出让活动。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勒泰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08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探矿权出让 镇长普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