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招标采购公告(2022)



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87地块

地块编号
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87地块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9-07T01:00:00.0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9-21T09:00:00.000+00:00

挂牌开始时间
2022-09-07T01:00:00.000+0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2-09-23T02:00:00.000+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09-21T09:00:00.000+00:00
地块所在区域

出让年限
其他工业用地50年
竞买保证金(RMB)
487.0万元

起始价
2434.0万元
增价幅度
5.0万元

地块名称
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87地块

土地位置
鹿城区藤桥镇下岸村、戴宅村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出让面积
28308.36平方米(42.463亩)

土地用途
其他工业用地
容积率
1.0≤容积率≤2.4

所在地(平台归属)

是否标准地
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87地块是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500万元/亩

起始亩均年税收
≥50 万元/亩

单位能耗控制标准

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单位

单位能耗控制指标
≥7.2
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物控制标准

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单位

单位排放物控制指标
≥10058.6
万元/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指标
--

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具体要求如下:(一)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注册地在区外的企业在符合竞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摘牌,向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资格审查之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土地摘牌后10个工作日内在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或将注册地变更到鹿城区,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或注册地变更到鹿城区的企业作为受让方与鹿城经开区(筹)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 5 年的年亩均税收按新公司达产后年税收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不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 5 年亩均税收按该企业所属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年税收减去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如果企业在本地块之外的生产用地(用房)有变化的,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调整。用地(用房)变化情况具体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由项目监管人负责调查核实。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
0577-88926859

联系人地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5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8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宗地名称
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87地块
宗地坐落
鹿城区藤桥镇下岸村、戴宅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产业条件
汽车制造业

出让面积(㎡)
28308.36
容积率
≥1.0且≤2.4

挂牌起始价(万元)
2434
竞买保证金(万元)
487

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5
亩均税收(万元/亩)
≥50

出让年限(年)
50
其他要求(绿地率%)
≥15%且≤20%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本地块达产验收时亩均税收要求为50万元/亩,达产验收后连续五年亩均税收考核标准保持逐年10%的增速。

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21230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00万元/亩;
(三)达产后亩均增加值≥154.5万元 /亩;
(四)单位能耗增加值≥7.2万元/吨标煤;
(五)单位排放增加值≥10058.6万元/吨;
(六)R&D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3%。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
三、竞买对象: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2022年8月22日前向鹿城区人民政府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具体见《鹿城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联系人诸葛非凡,联系电话:88030371),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2022年9月16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经鹿城区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网上交易管理员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注册地在区外的企业在符合竞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摘牌,向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资格审查之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土地摘牌后10个工作日内在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或将注册地变更到鹿城区,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或注册地变更到鹿城区的企业作为受让方与鹿城经开区(筹)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区经开区(筹)管委会签订《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87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凭《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87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3日10时00分。
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2022年9月16日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1日17时00分。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2022年9月13日前。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17时00分前。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8631108 华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