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充电桩招标采购公告(2022)
屺亭街道五星社区五星二期电瓶车充电桩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屺亭街道五星社区五星二期电瓶车充电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屺亭街道五星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屺亭街道五星社区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工作日)。
(2)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资料费3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投标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5)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企业营业执照,(7)企业资质证书,(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投标保证金。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并退施工保证金,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70%,第二年年底结清余款。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2由于疫情,对其行程码14天以内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单位按市防疫指挥部要求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供应商须凭以上证明材料进入开标室,并充分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825008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861010
联系地址:宜兴市屺亭街道五星社区居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214213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920700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87660879 联系地址:宜兴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11室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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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瓶车充电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