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



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2022]020号)
冀任告[2022]020号2022/9/5
经任丘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2022133号宗地占用2018年第七批次3号地,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18】845号。
宗地编号:
2022133
宗地总面积:
1370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出岸四村村南、小白河西侧旱海支渠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文化设施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文化设施用地
13703
未评估地区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2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527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宗地规划主要指标:用地性质:文化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宜建内容:文化设施及配套;建筑退线或地界距离: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满足规范规定要求;规划控制指标: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停车率:满足《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等相关规范要求;主要出入口方位:通向现状道路。规划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后在任丘本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或将外地企业迁至本市。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6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 到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6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 到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8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9月29日10时00分 在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 2、申请人必须在工作日内咨询或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室 联 系 人:王友良 联系电话:0317-226980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拍卖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