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标采购公告(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2022)

挂牌公告

项目名称:
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台固定式起重机①号)

项目编号:
GR2022SH1000516-2
转让价格(万元):
68.04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设备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9-0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2-09-14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nbsp受托机构联系人:任经理&nbsp联系电话: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无&nbsp联系电话:无&nbsp负责人:徐佳奕&nbsp联系电话:021-62657272 - 14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重要信息披露 1、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的含增值税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 2、本次经济行为为设备的异地使用销售,产权持有单位不负责运送、安装、基础等费用;且本次委估设备为固定在码头上的固定式起重机,经现场查勘,截止评估基准日,设备为未拆除状态,经与产权持有单位沟通确定,将对设备拆除后再处置,故本次评估未扣除拆除费用。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2、其它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江阴市萧山路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2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并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过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产权标的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总交易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15个工作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按转让方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任经理,13911373301)踏勘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是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的签字),《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如下书面承诺: (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同意自行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资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现场协调、住宿、水电、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以及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 (3)同意标的资产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受让方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运输设备的各项要求(如环保、安全施工等),按照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内,按照运输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清运,并以书面形式报请转让方验收合格; (4)同意受让方在清运资产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公示期内 展示地点 江阴市萧山路5号 联系人 任经理 联系电话 13911373301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①号.pdf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①号.pdf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为保障各意向受让方顺利有序到现场踏勘,同时维护转让方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特制订本办法,各意向受让方须经过相关许可,并服从转让方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遵守以下现场踏勘纪律:1、所有意向受让方均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踏勘联系人(联系人:任经理,电话:13911373301)进行踏勘申请。申请经许可后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2、意向受让方提出申请及现场踏勘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申请表》(加盖公章/签字)、如为企业: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一并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3、踏勘时须遵守现场要求,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4、踏勘时须服从转让方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现场指导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5、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与周边居民或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6、踏勘现场严禁抽烟,也不得酒后进入现场踏勘。需要戴安全帽或其它防护措施才能进入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7、意向受让方踏勘现场时,若有拍摄需求,必须经转让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拍摄的,转让方有权删除拍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由于疫情防护需要,所有现场踏勘人员需佩戴防护口罩,并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且颜色应为绿色、未有中、高风险旅行史。根据转让方防疫管控要求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具体防疫要求,请在踏勘前与转让方联系人沟通确认。9、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分配的踏勘时间,并在安排的时间内,前往踏勘,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下相互邀约其他意向受让方一同前往现场踏勘。同一个意向受让方申请现场踏勘每批次不超过3人。10、意向受让方对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11、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现场踏勘确认函》(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的签字)作为报名必备要件。12、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前,转让方不再接受受让方提出的踏勘申请。13、因现场踏勘产生的费用由各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14、意向受让方在踏勘过程中须遵守转让方的疫情防控要求,具体以转让方踏勘时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办法为准。现场踏勘申请表项目名称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台固定式起重机①号)项目地点江阴市萧山路5号转让方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意向受让方踏勘人员名单1、姓名:性别:手机号:身份证号:2、姓名:性别:手机号:身份证号:3、姓名:性别:手机号:身份证号:意向受让方盖章/签字:年月日注:人员名单须注明姓名、性别、手机号(该手机号须经本人实名认证且须携带至现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是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台固定式起重机①号)项目的踏勘活动,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授权代表签署的《现场踏勘确认函》,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现场踏勘确认函本公司/本人于年月日,对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台固定式起重机①号)进行了实地踏勘。本公司对转让方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现场实物情况已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在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方面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盖章/签字):转让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1)《现场踏勘确认函》一式两份,意向受让方携带盖章原件赴现场踏勘,踏勘后转让方盖章确认;(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交易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函》作为报名必备要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