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出租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大厦有限公司2022)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201自编05、06商铺 【企业自挂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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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201自编05、06商铺
【企业自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201自编05、06商铺
挂牌价格: 面议
面积: 97.0㎡

发布时间:2022-09-08
租期到期时间:2023-12-31

出租用途:商业

价格说明:租金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2-09-08至2022-09-22)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广州大厦有限公司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所在区域:越秀区
特  色: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电梯房
免租期限:
联 系 人:刘小姐、王先生
联系方式:86 (020) 83189888 转 6836或6196
公告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3.意向承租方须没有犯罪记录。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出租条件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经营范围的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3.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4.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5.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电费。电费按照相关部门核定价格乘于实用度数计算收取。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出租项目权属人为广州大厦,承租方需与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2、出租方及出租方上级单位对承租方承租的经营场地有经营调整(包含但不仅限于存在企业改制、清算、破产重组、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管理公司主体变更、甲方主管公司管理模式调整,包括甲方写字楼、商铺出租等经营项目被管理公司撤销、调整以及其他因出租方无法控制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情况),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及任何补偿,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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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3、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投诉电话020-89160855,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出租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