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流转招标采购公告(宝应县曹甸镇曹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
曹甸镇曹甸村农田流转交易公告(王合组122亩)
项目编号:321023109A22090002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曹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曹甸村王合组122亩农田流转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项目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曹甸村王合组122亩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王合组,面积122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四至:东至沿河大沟水泥路;南至王合组村庄;西至墓北组农田;北至墓北组农田。承包期限为5年,从2022年11月30日—2027年11月29日。承包用途:种植稻麦。该项目采取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底价为1050元/亩/年,按10元或者10元的整数倍数竞价。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交清第五年的承包金,其余年度的承包金于每年度的6月30日前交清,如到期不交,按违约论处。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了解项目概况,并自行对勘查结果负责,该项目仅限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或上任承包人报名。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其他事项: 1、该承包田如有惠农补助,地力保护费归出让方所有,其他惠农补助归承包方所有。2、承包期间承包方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3、承包期间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4、在承包期间如种植稻麦,严禁焚烧、乱抛秸秆;承包人田间生产而发生的费用自行负担。5、承包期间承包人种植水稻期间必须服从上级要求实施机插秧,种植小麦期间实施机械条播种,否则按违约论处。6、发包方的电力实施和机泵等设施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相关费用自行承担。7、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负,合同到期及时让田,自行处理动产与不动产,否则作自动放弃,无偿归出让方所有,损失自负。8、承包方承包期间,如果国家征用或开发项目,需无条件服从,其损失由征地单位按照规定赔偿。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8日上午9:00—2022年9月15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在曹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报名(镇农经中心)。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10万元。(凡参加交易者到报名处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16日下午3:30 在曹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指定场所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需自行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APP操作。
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请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
注册会员网址,选择点击在线交易。手机下载app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登录、报名。(由于疫情影响报名者报名时须佩戴口罩,报名前请事先与镇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分时段报名,不得聚集和滞留)。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履约失信人员,一并向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其今后在全县范围内竞标资格:(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经举报或查实有串标、诈标、飞标等违反规范招标等行为的。
5、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各报名人需正向递增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⑴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⑵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⑶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⑷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3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⑸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⑹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高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如最终有两家及以上出价相同,则系统自动转入抽签环节,系统将从所有最高报价者中随机抽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人,默认第一成交人成交。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报名费、保证金通过转账或到镇交易中心POS机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与报名费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与报名费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因产权交易平台特殊原因竞价系统絮乱未能正常交易,产权交易中心视情况可作出终止或中止该项目交易决定,重新组织交易。
3、报名人按公告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如因个人原因错过交易时间,后果自负
4、项目成交确认方所交保证金冲抵部分合同款,未确认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5、项目成交确认方必须于2022年9月18日下午5:00前将合同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项目重新组织交易。
6、鉴证费由成交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
7、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曹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10、合同尾款、鉴证费缴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3210230021010000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1016760104000585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钟楼支行;账号:932009010022298890。
联系人:谢荣雷13952543633县交易中心 051488980881
曹甸镇曹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09月08日
项目编号:321023109A22090002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曹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曹甸村王合组122亩农田流转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项目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曹甸村王合组122亩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王合组,面积122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四至:东至沿河大沟水泥路;南至王合组村庄;西至墓北组农田;北至墓北组农田。承包期限为5年,从2022年11月30日—2027年11月29日。承包用途:种植稻麦。该项目采取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底价为1050元/亩/年,按10元或者10元的整数倍数竞价。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交清第五年的承包金,其余年度的承包金于每年度的6月30日前交清,如到期不交,按违约论处。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了解项目概况,并自行对勘查结果负责,该项目仅限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或上任承包人报名。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其他事项: 1、该承包田如有惠农补助,地力保护费归出让方所有,其他惠农补助归承包方所有。2、承包期间承包方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3、承包期间合同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4、在承包期间如种植稻麦,严禁焚烧、乱抛秸秆;承包人田间生产而发生的费用自行负担。5、承包期间承包人种植水稻期间必须服从上级要求实施机插秧,种植小麦期间实施机械条播种,否则按违约论处。6、发包方的电力实施和机泵等设施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相关费用自行承担。7、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负,合同到期及时让田,自行处理动产与不动产,否则作自动放弃,无偿归出让方所有,损失自负。8、承包方承包期间,如果国家征用或开发项目,需无条件服从,其损失由征地单位按照规定赔偿。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8日上午9:00—2022年9月15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在曹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报名(镇农经中心)。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10万元。(凡参加交易者到报名处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16日下午3:30 在曹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指定场所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需自行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APP操作。
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必须在网上先注册成会员(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请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和开户行预留手机号到镇交易中心实名认证后,在网上报名。
注册会员网址,选择点击在线交易。手机下载app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登录、报名。(由于疫情影响报名者报名时须佩戴口罩,报名前请事先与镇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分时段报名,不得聚集和滞留)。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履约失信人员,一并向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其今后在全县范围内竞标资格:(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经举报或查实有串标、诈标、飞标等违反规范招标等行为的。
5、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各报名人需正向递增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⑴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⑵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⑶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⑷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3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⑸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⑹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高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如最终有两家及以上出价相同,则系统自动转入抽签环节,系统将从所有最高报价者中随机抽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人,默认第一成交人成交。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报名费、保证金通过转账或到镇交易中心POS机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与报名费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与报名费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因产权交易平台特殊原因竞价系统絮乱未能正常交易,产权交易中心视情况可作出终止或中止该项目交易决定,重新组织交易。
3、报名人按公告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如因个人原因错过交易时间,后果自负
4、项目成交确认方所交保证金冲抵部分合同款,未确认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5、项目成交确认方必须于2022年9月18日下午5:00前将合同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项目重新组织交易。
6、鉴证费由成交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总额的0.5%。
7、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曹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10、合同尾款、鉴证费缴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3210230021010000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1016760104000585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钟楼支行;账号:932009010022298890。
联系人:谢荣雷13952543633县交易中心 051488980881
曹甸镇曹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09月0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田流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