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试鸣招标采购公告(2022)



关于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
公 告
第4号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防办〔2009〕105号)、《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浙人防传〔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将于9月18日(星期日)上午组织全县防空警报试鸣。具体为:
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请广大市民了解防空警报信号鸣响规定,注意听辨,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空警报试鸣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