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招标采购公告(2022)



内容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对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查干淖尔循环经济产业园物流服务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查干淖尔循环经济产业园物流服务区项目
2.建设地点:查干淖尔镇查干淖尔循环经济产业园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394平方米。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和综合服务楼、硬化地面、汽修间、地磅、仓储库房等设施。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5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
5.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6500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4500万元。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各地**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土地征用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前期的合法合规性、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噪声、振动、车辆拥堵影响、施工期流动人口影响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征地手续征用土地、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伍管理、施工组织;车辆应按照制定线路行驶,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标志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杨 锐 联系电话:0479—8110044
邮 箱:1927720293@qq.com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