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物业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银华大厦二十三层自编2301-03房物业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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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银华大厦二十三层自编2301-03房物业
【企业自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银华大厦
挂牌价格: 17550.00 元/月/总面积
面积: 300.0㎡

发布时间:2022-09-20
租期到期时间:2025-12-31

出租用途:办公

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7550元,并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2-09-20至2022-10-08)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所在区域:海珠区
特  色: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电梯房,产业园/创意园,停车场/位
免租期限:免租期总共不超过45天(含新冠疫情政策性免租期且原承租人不享有免租期)
联 系 人:原生
联系方式:13538913160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4、交易保证金共36518元,在缴纳予出租方确认后,方算报名成功(报名方最终未能确认为承租方的,该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出租条件

1、意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书》的合同版本签署。 2、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最后一年租赁期的两个月租赁总收入作为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经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或已抵扣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后,在收回房屋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最后一年租赁期的半个月租赁总收入作为消防安全保证金。出租方(产权方)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经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或已抵扣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后,在收回房屋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消防事故1次将全部扣除消防安全保证金;若发现安全消防隐患不按时整改,出租方将对其进行整改,所发生费用由消防安全保证金扣除。 3、出租人按现状交付房屋,承租人不得转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州市化工原料公司,权属人已将出租标的划转给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权属变更。出租方广州市广百展贸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了本标的,并有权分租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原承租方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4.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承租方依法经营,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6.承租方需自行向第三方物业管理处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 7.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物业缺失消防设施,需自行申报搭建,并与大厦消防系统接驳连通。 9.合同期限自原承租人合法合规结束租赁合同后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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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3、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投诉电话020-89160855,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物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