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白鸟郡爱情公寓4套房产(资产包二十九)
项目名称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白鸟郡爱情公寓4套房产(资产包二十九)
项目编号
N0125FC220216
转让方名称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339.526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10-08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2022-10-19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否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白鸟郡爱情公寓4套房产(资产包二十九)
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标的所在地区
头屯河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
是否捆绑转让
否
转让说明事项
1.此次转让的房产,根据新驰天中房估字(2021)咨询第047号、新驰天中房估字(2022)咨询第044号,估价对象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次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产面积测量技术报告书》为依据。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产面积测量技术报告书》中的数据与办理产权登记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中数据信息不一致,房产价格不做任何调整。2.此次转让的房产已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编号详见附件)。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协助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需要以转让方进度为准,不能保证过户及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间。3根据新驰天中房估字(2021)咨询第047号、新驰天中房估字(2022)咨询第044号,本次评估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4.此次转让的房产,意向受让方须充分作好尽职调查,自行了解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产权性质、房产权属瑕疵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变更登记等相关情况及房产税费等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标的产权瑕疵可能产生的权属证书无法办理等相关风险。因标的产权瑕疵产生的相关纠纷和任何责任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5.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5433号新景中心A座、B座,所在建筑物为两栋地上34层、地下3层综合楼;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外立面采用LOW-E玻璃石材一体式框架幕墙,综合楼主入口为四扇双开合金边框玻璃门,内部设有十部通力牌垂直电梯,两处安全通道,楼层布局均为回廊式布局,室内装修状况:毛坯房,该大厦水、电、暖、通讯、消防等设施齐全。6.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班公湖路482号德泽园商住小区二区1号商业楼、万盛大街白鸟郡爱情公寓、庐山街696号2#丝绸之路交易中心、祁连山街676号尚景苑小区,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建筑物外立面采用保温一体板,室内装修状况:简单装修。7.本次转让房产中坤和园2号楼商业101、2号楼商业201、11号楼商业4三间商铺为出租状态,出租期限至2025年2月14日,其余房产均为闲置状态。租赁的商铺转让方已收取首年租金。此次以《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未到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转让方已收取的,由转让方一次性支付给受让方。8.本次转让机械车位仅为使用权转让,使用年限与地上建筑的使用年限相同,使用年限到期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9.本次机械车位使用权不能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和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意向受让方须充分了解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并保证不因此向转让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车位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相关问题或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承担。10.受让方须遵守地下停车位使用要求:(1)地下停车位限高4米。(2)停放车辆宽度不得大于本停车位宽度减去50CM.(3)地下停车位不得停放用于运输装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4)地下停车位只能停放机动车辆,不得搭建或封闭,不得对外出租或挪作他用。(5)地下停车位属人防工程的,受让方要保证战时按照人防要求执行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11.受让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任意违法违规物品:(1)任何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2)国家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刀具、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3)受让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不得存放故意腐烂性物品、贵重物品、现金、重要文件等。12.机械车位由受让方使用不当或受让方其他原因,导致车位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并在转让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期限内修复并恢复原状。13.受让方须接受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及服务,并遵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车库/车位)约定内容。由上述因机械车位使用权原因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民事责任等一切责任,如发生火灾、漏油、漏水或其他事故等,造成转让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受让方必须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对受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4.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
资产概况
重大事项披露
-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监管机构(部门)
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维泰股份公司资产处置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2-02-28
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披露价格(万元)
339.526
加价幅度(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18578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2022-10-08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2022-10-19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限时报价期
秒
是否自动延期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按资产包单包转让;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