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权 房屋招标采购公告(武汉科技大学2022)



洪山区石牌岭路311号900㎡房屋一年承租权

标的名称
洪山区石牌岭路311号900㎡房屋一年承租权

项目编号
202220628

挂牌价格(万元)
23

挂牌公告期
2022-10-11 至 2022-10-24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如原租户为最终承租方,起租日自原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计算。 2、出租方提出,承租用途须符合学校商业网点规划。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华中文交所 程羽舟

联系电话
027-88712338,13638606632

项目基本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武汉科技大学

住所(地址)
武汉市和平大道947号

法定代表人
倪红卫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12420000441439529L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面积
900㎡
坐落位置
洪山区石牌岭路311号武汉科技大学洪山校区原后勤办公室、仓库平房及院落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租赁期限
一年

年租金及调整方式
年租金230000元。

资产使用用途要求
执法机关办公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承租方承担

出租行为批准(备案)及资产评估情况

批准(备案)单位
武汉科技大学
批准(备案)文号
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第五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评估机构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值
208656元/年

挂牌公告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顺延 30 个周期。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房屋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押金和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标的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15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1000元。

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0元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账户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如成为最终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如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保证金 约定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

相关下载

《资产租赁合同》《资产租赁合同》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材料》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

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公告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3、《承租申请书》;2、如授权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人签字按手印)和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1、意向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人签字按手印);一、意向承租方若为自然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需核验):资产租赁类项目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5、公告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4、《承租申请书》(携带公章到华中文交所填写);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为意向承租方聘用员工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意向承租方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需核验):委托人(签字/手印):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三个月,特此声明。本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授权(身份证号码:)参与在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承租申请及《资产租赁合同》的谈判、签署与执行,全权代表本委托人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自然人版本)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三个月,特此声明。本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身份证号码:)参与在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承租申请及《资产租赁合同》的谈判、签署与执行,全权代表本委托人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企业法人版本)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手印):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手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手印):委托方(盖章/签字):21-GZ-23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武汉科技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房屋租赁事宜,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诚信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房屋情况: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门面,仅限于乙方经营:,;面积为平方米;2、租赁房屋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二条合同期限: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如甲方继续对外租赁或招商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如甲方收回自行经营的,乙方撤场。第三条年租金、房屋质量保证金标准:1、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质保金为(人民币):整。2、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第四条租金、房屋质量保证金、水电费的交付期限及方式:1、租金: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需一次性缴纳租金,并将交款收据交甲方查验;2、房屋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清房屋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后20天内,甲方确定乙方未发生违反合同行为,则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房屋质量保证金;3、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表据实缴纳,其收费标准按物业21-GZ-23服务中心商业用水电费价格收取,物业管理费、垃圾服务费按武汉市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甲方责任⑴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提供租赁地点;⑵甲方对租赁房屋有检查监督权;⑶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应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但因维修、装修或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担;⑷甲方对乙方经营期间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经营使用的器具、经甲方同意自采的原材料等方面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餐饮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或校内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知乙方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引起师生投诉行为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第六条乙方责任⑴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各种违法活动;⑵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是时间和方式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支付租赁费用的,除补交所欠费用外,并按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未交租赁费用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⑶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及相关证件,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⑷乙方在租赁期间,所聘用的各类人员需持有相关资质,方可上岗,其工资、福利、劳保、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⑸乙方在不损坏原建筑物现状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其他物,需将方案报给甲方,经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为正常出行打开通道或为经营需要改变房屋外观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21-GZ-23将租赁房屋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赁费、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所属物品搬迁,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15天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⑺乙方有义务与其他商家友好使用租赁房屋的公共部分;⑻乙方应按期缴纳租赁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它相关费用;⑼乙方承诺具有与经营相关的有关资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并按行业规定、标准经营,切实注意人员卫生、财产、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在联营期间发生人员卫生、消防安全事故,应承担法院裁定的完全民事责任及公安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所有赔偿费用,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⑽乙方人员因违法、违纪、违规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如有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的,乙方须妥善处理并承担后续责任。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⑴乙方半年拖欠费用达租金的20%;⑵利用租赁场地、公共部分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租赁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一经查实,除不予认可第三方外,承租方除负责赔偿损失外且无条件退出并解除合同;⑷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⑴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迟交付租赁房屋的;⑵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甲方责任,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第八条违约责任⑴乙方凡违反本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视情节每项从租赁房屋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10000元,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其违约行为由甲21-GZ-23方认定和执行;⑵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致使对方发生损失、索赔、诉讼或其他责任的,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并有权终止合同。第九条免责条款1、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中断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市政、建设、学校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租赁管理费,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协商增加的内容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各自备案。第十三条后勤集团代表学校行使监督和管理职权。甲方:武汉科技大学,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承租权 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