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招标采购公告(2022)
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 知
平民〔2022〕107号
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以及平阳县社会组织评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报评估
1. 在平阳县民政局登记成立满两个年度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 期满复评申报,已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的社会组织可参加复评,同时仍须符合初评条件;
3.等级晋级申报,须在上一次评估满2年后方可提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 未参加上年度年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 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 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 被列入社会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请于9月20日之前完成年检工作,如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估内容
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附加项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估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全县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估。
(二)组织培训。组织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培训。
(三)委托初评。根据工作安排,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初评。
(四)专家评审。按照要求对申报的机构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得分。根据参评社会组织分类,按照分数高低确定最终评估等级。
评估流程按照《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进行。
四、申报材料及准备
社会组织按照所属类别填写《平阳县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于9月30日前将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扫描,连同电子文档一起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进行参评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县民政局将公布参评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将提前15日向所有参评社会组织电话告知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估的时间。社会组织按照各类别评估指标和《评估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自评,并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供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
五、经费及其他说明
(一)经费。社会组织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所需经费由民政局负责,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其他。本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实行分类评估,共分3大类12小类。前2个年度年检出现基本合格的,不得评为5A等级。
六、工作要求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参评工作。申报所需资料请登录平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jpy.gov.cn/)自行下载。
联 系 人:蔡锵
电子邮箱:472450518@qq.com
联系电话:63711095
附件:1、平阳县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评估指标(见平阳县人民政府官网)
3、参评电子台账分类模板
平阳县民政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印发
107附件.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