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挂牌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土告字[2022]0069号)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土告字[2022]0069号)

中土告字[2022]0069号2022/10/14

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15-2022-0069
宗地总面积:
4769.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4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4769.69
五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4.175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21822BA0126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48.3509万元
加价幅度:
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03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7日10时00分

备注:
(1)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2)本宗用地现状为已平整。(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天内将成交总地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4)建设用地交付时间:付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7天内, 由申请单位按约定标准将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竞得人使用。(5)土地开发建设条件:①行业要求及代码:光电子器件制造,行业代码:3976[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②投资强度:≥15000元/平方米;③建设期限:动工时间设定为2023年6月8日前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设定为2024年6月7日前竣工。④本宗用地成交后,由竞得人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所在镇街监管。(6)竞得人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其涉及投资项目属于“中山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或“中山市重点增资扩产项目库”的确认函,及其与镇街政府签订的《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竞得用地的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7)达产要求: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825日内达产,2、达产当年达到预期产值(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8580万元,且后续四年中任意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8580万元/年、任意一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14300万元/年;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825日内达产,达到预期纳税额人民币573万元,且后续四年中任意一年的纳税额需达到573万元/年;任意一年纳税额需达到716万元/年。 (8)其他要求:本宗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如下:容积率2.5≤容积率≤4.0,投资强度≥1000(万元/亩),产出强度≥1200(万元/亩),税收强度≥80(万元/亩),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参考值:符合我市节能降耗有关指标。(9)本宗用地项目保证金标准拟按出让起始价的约50%设置,即224.1755万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10)经公开出让并已建成投产的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受让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在土地出让存续期内,出现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满一年的,由土地所在地镇(街)政府责令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的认定标准由所在地镇(街)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经责令和处理仍不恢复生产经营的,出让人可根据所在地镇(街)政府申请,与受让人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11)成交后,竞得人为非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并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出让合同,承继原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名下;竞得人为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名下。竞得人所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符合原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业要求,同时与镇街政府签订补充监管合同,承继原监管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该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对竞得人享有出让合同、项目履约监管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2)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逾期超过270日但未满一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13)根据《中山市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申请单位向属地镇街政府提出预受理申请,以加快项目落地投产。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投,不接受自然人竞投或联合竞投。 (2)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 到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s://www.zsjypt.cn/)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03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 到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1月16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sjypt.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15-2022-0069 号地块:2022年11月03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1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宗国有建设用地按上网竞价方式公开出让,上款所述“现场竞价”在互联网上进行;本公告中所述“挂牌”是指在互联网上实施的挂牌活动,即上网竞价。 1、竞买要求: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sjypt.cn/)进行;竞买人必须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2、资料下载、办理竞买申请及数字证书地址: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上网竞价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zsjypt.cn/)浏览或下载。有意竞买者可于规定的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前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及数字证书。 3、保证金账户及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先注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zsjypt.cn/)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在规定的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 4、成交标准: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即上述挂牌时间)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如本出让文件中约定设有保留价的,该报价须等于或高于保留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在上网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竞价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以上网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如本上网竞价文件设有保留价的,该报价须等于或高于保留价)为竞得人。 5、其它:上网竞价出让竞买规则及具体要求应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文件》规定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9817365 开户单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由竞买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申请获取 银行帐号:由竞买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申请获取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挂牌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