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招标采购公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22)
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11.973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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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92196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飞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兴邦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炳晨
成立日期
2010-05-24
注册资本
62572.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62572.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554318168M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储能设施所需锂离子电池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9.8584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1.973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
深圳市方杰实业有限公司
3.168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392.97
-18494.77
-18516.7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9050.84
173920.63
45130.21
审计机构
上海灏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05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5.75
-2546.73
-2635.7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2274.88
173313.50
38961.38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信息披露之日,标的企业尚有涉诉事项未结案,具体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安铁成
成立日期
2000-07-13
注册资本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40136004XA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1.9734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9734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40136004XA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会
批准日期
2021-12-2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中汽技研董字【2021】1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11.9734%股权
转让底价
3,369.645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截至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