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河自然网采 水泥招标采购公告(河池市自然资源局2022)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加后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河自然网采告〔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及《河池市国土资源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受出让人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加后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
(一)出让人: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平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场所:广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加后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二)地理位置:矿区位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城的南东105°方向直距约10.6km的加后屯一带,行政区划隶属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高怀村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8°14'06",北纬23°54'26",面积1.0922km2。工作区内有简易公路与村村通的水泥路相连,道路弯曲,村村通水泥路与都安—忻城的905县道相连。
(三)出让开采的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四)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五)开采标高:+762.61米至+570米。
(六)资源量:累计查明可利用水泥用石灰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19762.75万t,其中查明可利用控制资源量12806.23万t,查明可利用推断资源量6956.52万t。生产规模650万吨/年。
(七)出让期限:自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起30年。
(八)矿区总面积:1.0922km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2000大地坐标
X Y
1、2645732.00 36522933.02 9、2644256.43 36523363.33
2、2645773.03 36523477.37 10、2644217.86 36523212.33
3、2645385.40 36523511.25 11、2644268.90 36523175.45
4、2645333.02 36523759.70 12、2644296.01 36523137.47
5、2645003.45 36523863.23 13、2644287.0536523121.95
6、2644907.58 36523711.63 14、2644250.84 36523116.76
7、2644863.57 36523465.45 15、2644197.2836523123.00
8、2644526.68 36523471.45 16、2644113.0036522781.01
三、出让条件
(一)出让方式:该采矿权为净采矿权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本次挂牌不设底价,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二)采矿权出让挂牌起始价为21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契税、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另行计缴。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涉及该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三)相关费用(不参与挂牌竞价):
1.土(林)地征(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费用共计1795.9568万元。
矿区范围内涉及到的土地、山林、坟墓、通讯线路、输电线路及房屋拆迁(含爆破警戒线300米范围内房屋)赔(补)偿费按《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加后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及矿山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标准进行计算。该费用不包含竞得人办理临时用地、林地占用手续等发生的费用。如竞得人需要扩建或使用约定之外其他场地、道路的,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解决。
2. 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共计265万元,其中地质勘查192.5万元其他各类技术方案编制费用72.5万元。
土(林)地征(租)用、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1795.9568万元和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265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竞买人如对上述费用有异议及疑问的,可在参加竞买报名前向出让人提出;竞买人签订相关报名文件后,视为对上述费用无异议。
四、竞买申请人申请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失信名单、行贿人及受贿人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
(三)凡是在我市有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或者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采矿权人或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
(四)银行担保:竞买申请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担保信息,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加后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保函金额为230609568元(含起始价210000000元;土(林)地征(租)用、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17959568元;前期工作费用2650000元),保函受益人为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有效期为4个月(银行担保函生效时间为挂牌起始日)。竞买人在采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则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的违约经济责任,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提交虚假材料的;
2.在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竞买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3.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该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的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及方式缴纳出让收益等各项费用的;
5.在采矿权竞买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竞买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应当详细阅读采矿权网上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如需要实地踏勘该采矿权的,可随时与河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或自行踏勘。网上报名须如实填写竞买申请书和上传以下报名相关材料:
1.采矿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填写报名资料信息);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信用信息:竞买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
6.《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7.银行担保函。
《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模板在“交易系统”出让采矿权项目栏的下载出让文件中自行下载。竞买人必须保证所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经查实上传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为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其公司(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被列入《河池市自然资源领域社会诚信信用“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应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可有资格参与网上限时竞价;
2.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有两位或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
3.同一竞买人可连续、多次报价。
七、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
自2022年10月18日8:00起至2022年11月14日17:00止。
(二)报名时间
自2022年10月24日8:00起至2022年11月24日17:00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
自2022年11月15日8:00起至2022年11月28日17:00止。
(四)限时竞价时间
如报价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将在挂牌截止2022年11月28日17:00进入4分钟的限时竞价询问期。
八、其他事项
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上传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详见《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到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限足额交纳上述前期费用及采矿权出让收益金,逾期不足额交纳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入河池市自然资源领域社会诚信信用“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出让的竞买活动,自动放弃的采矿权由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另行组织出让。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4.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矿业权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竞买人、竞得人,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河池市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活动。
九、对出让采矿权异议的处理
竞买申请人对本公告、竞买须知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有异议,应在公告期(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点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交易中心或和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风险提示
鉴于矿区现状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挂牌须知中必须明确:
(一)截至2020年11月30日,挂牌出让的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区累计查明水泥用石灰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20060.47万t。其中控制资源量12948.98万t,占累计查明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量的64.55%,推断资源量7111.49万t;开采安全边坡压占水泥用石灰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297.72万t,其中压占控制资源量142.75万t,压占推断资源量154.97万t。累计查明可利用水泥用石灰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19762.75万t,其中查明可利用控制资源量12806.23万t,查明可利用推断资源量6956.52万t,达到大型矿床规模。
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详查报告中的矿产资源储量、矿石质量、开采条件及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及变更矿种等要求。
如需要对拟出让采矿权进行现场踏勘的,请在挂牌公告期内与河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二)拟出让采矿权实行“净采矿权”出让,对资源开发所需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方面资料已由出让人委托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成果在确定受让人后按规定移交,但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尚未完成,仍需竞得人按照国家有关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相关审批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用地、用林指标承诺:
1.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加后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位于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高怀村、映山村、尚三村,矿区面积1.0922平方公里(约1717亩)已全部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完成土地征租和赔(补)偿工作,相关协议(材料)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转交受让人,出现的相关土地山林纠纷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2.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不含林地使用权,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矿山开采用地需要完成林地指标调整,逐年根据矿山采矿生产需要解决用林指标,并协助竞得人优先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在未办理用林审批手续之前,竞得人不能违法违规用林。
竞得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续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四)竞得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矿山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有关税费,若不按照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要求开展治理恢复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竞得人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5/T 1956-2019)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
(六)项目建设要求:本次出让的矿区范围内的水泥用石灰岩,只能作水泥生产原料,竞得人需在都安县内同步建设水泥厂。
(七)竞得人在获得采矿权并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后,相关矿区道路的修建,生产生活用电、用水、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八)助推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竞得人投入生产后,每生产一吨水泥熟料计提2元作为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缴至矿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具体征缴方式由竞得人与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商定。竞得人保证安排至少200个脱贫劳动力进入企业就业。
其他相关内容详见《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16号
电话: 0778-2116258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gxgtjy.com/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zrzyj.hechi.gov.cn/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附件: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docx附件: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docx

主办单位: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五、委托人认为需要对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作出修改、补充时,提交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河池市自然资源门户网站、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指定媒体和场所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挂牌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网上挂牌时间相应顺延。四、提交竞买申请之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自行现场踏勘,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78-2116258)或前往交易中心现场咨询。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所在区域现状及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等无异议。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人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方式如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二、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一、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是指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接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让人)委托,在互联网和指定媒体场所发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接受竞买申请,组织竞买人参与采矿权出让网上竞买,确认竞买资格,最终确定竞得人的活动。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1.竞买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存在《河池市自然资源领域社会诚信信用“黑名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三)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能参加网上采矿权交易:(二)竞买人填报和上传申请资料后,进入资格审查阶段,审查通过的,竞买人方可进入后续报价、竞价环节。审查不通过的,如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等原因,系统将驳回竞买人的报名申请,需自行重新组织材料再次申请。因未按公告要求导致上传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的,将无法取得竞买或竞得资格。(一)办理数字证书审核需要3至5个工作日,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提前办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填报和上传相关申请资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七、网上挂牌出让申请程序六、竞买人进入交易系统,浏览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广西自然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广西CA证书使用手册”等资料。并按要求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前往公告指定的场所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只有办理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才能登录“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8.0、IE9.0、IE10,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对参与网上交易有影响。数字证书驱动请到广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系统模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四)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三)同一竞买人可连续、多次报价;(二)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应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可有资格参与网上限时竞价;(一)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八、网上交易的报价规则2.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出具的竞买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买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买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买人资格。(二)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如设有底价的,且该报价等于或不低于底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一)挂牌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不成交,交易系统自动终止该宗采矿权的网上交易活动,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流拍交易结果;九、网上报价截止时,根据下列条件判断是否成交,或者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七)交易系统自动提醒竞买人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六)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五)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规定增价幅度;十二、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由交易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竞买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二)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一)网上限时竞价中,有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以当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者为竞得人;十一、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则确定是否成交,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十、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报价之时起再倒计时4分钟,竞买人可参与新一轮的报价。任何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则在该次4分钟倒计时结束,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自动确认成交结果。(三)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询问期,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可以进入限时竞价阶段。(二)因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一)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应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十四、竞买人在参与网上公开交易活动前,应当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若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漏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十三、竞买人如果在一天内连续三次输错密码,交易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竞买人的相关权限,权限锁定后竞买人如果需要解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同意后方能解除锁定。出现本须知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六)项规定情形的,交易中心上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让人)。在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让人)调查核实,做出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决定后,由交易中心通过原公告渠道发布暂停、中止或终止公告,并关闭交易系统竞价通道。十六、出现本须知第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交易中心暂停网上交易活动后,将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让人),并会同网上交易系统开发维护单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待问题排查、清除后恢复交易;(六)涉及网上交易标的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五)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让人)、交易中心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四)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三)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采矿权成交通知书(存原件,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存原件,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采矿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存原件,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十七、竞得人应于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持以下相关材料与交易中心共同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支付采矿权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成交后转为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金。2.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款的;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十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项目履约金,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公司(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入《河池市自然资源领域社会诚信信用“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河池市采矿权交易平台组织的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活动。注:《采矿权出让竞买申请书》《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采矿权成交通知书》须由竞得人自行从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打印(打印须连同表格边框、图标一同打印,建议彩色打印)。7.公告中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十、交易中心对本交易须知保留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办理。十九、采矿权网上交易过程中,发生竞得人被取消竞得资格情形的,委托人可重新委托交易中心另行组织交易活动。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4.在采矿权挂牌活动中存在行贿、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3.因竞得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及隐瞒事实等原因造成采矿权出让成交的;2022年10月18日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河自然网采 水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