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盂县农商银行五套抵债房产处置(太原市华天置地2#楼1单元601号)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20
转让底价
¥114.00万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不含税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构)物
坐落位置
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与长治路交汇处东北角
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142.69
用途
公寓
性质
-
附属设备
租赁情况
无
抵押权
无
优先购买权
无
所有权人
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山西省盂县站前街
法人代表
白宇飞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40322595333823X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5)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6)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4、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5、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披露内容
该标的为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债资产,依据商品房认购合同(合同编号:2-1-601)显示标的现持有人为山西省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标的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全面了解相关风险瑕疵,并联系转让方进行尽调,报名受让即表明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不提供任何保证及担保,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无关。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瑕疵风险承诺函.pdf瑕疵风险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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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扫描全能王Q瑕疵与风险提示承诺函项目“孟县农商银行五套抵债房产处置(太原市华天置地2#楼1单元601号)”中所涉及的房产,根据商品房认购合同(编号2-1-601)显示,该标的归山西孟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或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等风险,买受人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最终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无关;1、项目挂牌成交后,转让方负责提供商品房认购合同(编号2-1-601),最终受让方应当自行办理的产权过户手续,承担可能无法过户的风险: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2、根据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时“房地合一”的要求,最终受让方应当独立自行承担由于没有土地证或土地证权利人为第三人而形成的房产不能过户风险;3、最终受让方应当自行解决房产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水、电、汽、暖的使用、接通、欠缴的物业费、欠缴的土地税费、腾空房屋及房产不能现实利用等风险: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针对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转让方在确定挂牌价时已进行了充分考虑,意向受让方对此表示接受,并认同该标的现状的基础上,缴纳了保证金参加竞买,成交后,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充分了解CS扫描全能王Q为由放弃后续受让,如放弃后续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由转让方扣除,如因该房产/土地出租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与转让方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无关;5、该房产未出租,不存在抵押情况。6、转让方应沟通开发商配合最终受让方进行房屋过户等手续,但不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本项目严格按照现状交易,标的瑕疵转让方已尽充分披露职责其他无法列明的潜在瑕疵与风险,意向受让方需现场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则视为对标的瑕疵与现状充分了解及认可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盖章/签字)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