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招标采购公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南县支行202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南县支行位于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花园小区旁边一处房产整体转让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22ZC00159
监测编号
GR2022JX1000590

标的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南县支行位于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花园小区旁边一处房产整体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88.870000

挂牌日期
2022-10-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1-022022-11-02

资产概述
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花园小区旁边,为四层混合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252.12㎡(不动产权证号:赣(2022)寻乌县不动产权第0002873号),所在楼层:1-4/4,宗地面积56㎡。

详细信息

资产地图位置

暂无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南县支行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历市镇广州大道北10号

法定代表人
彭志明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A05002
企业类型
A19001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607281606036281
经营规模
微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支委会会议纪要;支行行长办公会;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10-19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之日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转款申请和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中浩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36700-江中浩评字[2022]第420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被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受让方在被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价款付清后双方需签订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转让方需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106899000000182368 开户行: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滨支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胡女士、万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1-88526621、0791-8852108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转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