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 环境改善工程 施工招标采购公告(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2022)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2-1614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3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4
广东至优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不通过
未提供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657000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3-6660816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城南开发区顺和路

招标人名称: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2年10月22日
附件:资格审查公示.pdf资格审查公示.pdf2资格审查报告(去名)-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监理.pdf2资格审查报告(去名)-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监理.pdf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2-1614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资格审查结果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通过/不通过)通过1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提供梅州市住房和城乡不通过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4广东至优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3-6570001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3-6660816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城南开发区顺和路镇顺县埔寒镇人民招标人名称:日期2022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资格审查报告“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2-16143]于2022年10月2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封闭评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现将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经评审3个投标人通过资格评审。详细名单如下:特此报告。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1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2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3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4广东至优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不通过未提供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信息日期:2022年10月20日评委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理 环境改善工程 施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