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整体租赁招标采购公告(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


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吴川市梅菉街道中山路商铺整体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ZJCQ2022-362

项目名称
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吴川市梅菉街道中山路商铺整体租赁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吴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9.62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5

挂牌日期
2022-10-24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转让说明事项-1、本次招租商铺的使用对经营类目严格要求。所有商铺不得从事销售、储存危险化学品等经营;不得从事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经营;不得储存放射物品等;不得从事废品回收等经营;不得从事含有液氨等冷冻媒介的冷藏冷冻仓库经营;不得从事储存服装、纸质物品等易燃物的仓库;不得从事小五金加工、销售等行业;不得从事汽修、机械等相关行业,如洗车、汽车维修、电动车维修、机电维修等;不得从事石材加工、瓷砖、管材等纯建筑类行业;不得使用碳烤加工食品;不得经营餐饮业,化工业、音响业,不得从事餐饮、电竞、足疗按摩、酒吧等行业等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的污染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造成影响的行业;不得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经营如:汽车出租、易占道经营行业。不得“三合一”现象(即住宿、生产经营、仓库三个功能场所合一处)及从事法律法规所不得的违法经营;以及租赁期间应做到“门前三包”,不得对商铺周边造成滋扰;承租方租用商铺经营期间必须落实安全、消防措施、确保安全,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分三次付租金给委托方,每年付一次。承租方应自签订合同的当天,承租方必须付清首年租金给委托方,另外承租方需再付本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抵押金到委托方处,最后一期租期期满后待委托方确认承租方无违约条款后再退回,委托方核对首年租金和违约抵押金全部到账后合同方才生效。第二、第三年的租金应在当年合同租期到期的前5日一次性付清给委托方。如果承租方不按时付清租金,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另行招租(具体租金及违约抵押金金额以双方签订合同时实际约定的为准); 3、租赁期内,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委托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委托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 3.1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3.2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3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4拖欠房租累计5天以上的; 4、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委托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5、委托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商铺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6、第10号商铺为电机房,不可改造用于其他用途; 7、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拆除对原有墙体或损坏房屋,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商铺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8、成交后,成交方(中标方、最高报价方)须按照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前往组织方处办理《成交确认书》及前往委托方处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完毕后,提交《租赁合同》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委托方单位公章)到组织方(交易中心)处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否则将不予退还; 9、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租赁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报名者及参与竞价者、竞得人均视为接受本《公开竞价书》、《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人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意向竞买人如有疑问须在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竞拍前)向委托方书面实名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组织方将正常开展网络竞拍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整体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