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四座拍卖招标采购公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22)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前进三街11号泷景花园四座3603房的拍卖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6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5,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前进三街11号泷景花园四座3603房。权利证号:粤(2018)佛禅不动产权第0139785号;房屋建筑面积:110.67㎡;登记日期:2018-12-18;土地/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期限:2015-04-29起,2085-04-28止。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成交标的,负责交付。
起拍价人民币1671627元,保证金人民币167163元,加价幅度人民币8000元及其倍数。
二、税费负担
1.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垫付的税费票据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的税费。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如有疑问请拨打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363020。
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标的仅接受短信方式预约,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11时,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8122038975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价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及优先购买权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2年11月23日前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自然人办理委托须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司办理委托须准备营业执照、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公章),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保证金及款项缴纳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在2022年12月0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达支行;账号:6228400097124959761,需备注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604执5949号,执行员黄小茁],并将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汇款凭单传真、邮箱或提交至法院(传真号码:0757-83808782;邮箱地址:2918538723@qq.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买受人联系方式、拍卖标的物名称、案号及执行员名字。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约三十个工作日),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7日内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次拍卖本院未指定任何金融机构提供借款服务,如需通过网拍平台一键贷款/线上贷款渠道申请贷款的,竞买人均须在2022年12月07日前支付拍卖余款。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受佛山市限购区域政策约束的房地产,需通过手机移动端登录“佛山通”APP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或者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并按照指引上传购房资格核验有关申请材料,查看系统反馈的核验结果确认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2022年12月07日前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并在“购房类型”中选择“司法拍卖(变卖)”,按照指引录入执行案号及联系方式并上传从房产拍卖(变卖)平台下载的成交确认书。
根据佛建〔2021〕48号文,参与竞拍前的购房资格线上核验电子编码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有效期内不能重复申请,故买受人再次申请线上核验需在参与竞拍前的线上核验电子编码生成10个自然日后。如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视为不能证明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按撤销本次拍卖处理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的法律责任或后果。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约三十个工作日)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未办理及存在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或拨打12366查询税费相关问题。
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八、特别事项提醒
(一)执行依据法律文书为(2021)粤0604民初4895号、(2022)粤06民终1440号。如有需要,请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
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送达网络拍卖事项通知。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监督电话:0757-83128159
传真电话(自动接收):0757-83808782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

附件

禅城区司法拍卖房屋税(费)种计算表

制表日期:2020年5月14日

原权属人身份
房产性质
税(费)种
税率及征免税情形

自然人
住宅
增值税(购买)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2年
免征

增值税(自建)

免征

城建税
增值税实缴税额×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2%

个人所得税
≥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买卖
转让收入全额×2%

拍卖
转让收入全额×3%

≥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免征

土地增值税
免征

印花税
免征

契税
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非住宅
增值税
能提供购买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差额注2×5%

不能提供购买发票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城建税
增值税实缴税额×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2%

个人所得税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买卖
转让收入全额×2%

拍卖
转让收入全额×3%

土地增值税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房5%,其他6%。

印花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0.05%

契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3%

非自然人
住宅/非住宅
增值税
项目类型
计算方法
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窗口预缴
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非自建
小规模纳税人
能提供购买发票:差额注2×5%
差额注2×5%-已预缴税款

不能提供购买发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差额注2×5%
差额注2×5%-已预缴税款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自建
小规模纳税人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城建税
增值税实缴税额×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实缴税额×2%

企业所得税
仍正常申报的查账征收企业
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

仍正常申报的核定征收企业

原企业属非正常户/注销户/下落不明户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25%

土地增值税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印花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0.05%

契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3%

注:1.表格中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全部不含增值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含增值税的价款和价外费用÷(1+9%或者5%)。
2.差额=(全部含增值税的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者契税计税依据加增值税)÷(1+9%或者5%),其中,2016年4月30前购入的按发票价格直接减除;2016年5月1日后购入的按含增值税的发票价格减除。
3.在计算印花税时,若合同中已列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则按不含税价加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如果合同中未列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则以合同列明金额加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
4.本资料征免税(费)规定以现行政策为依据,如有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5.若纳税人符合各税(费)种税收优惠条件,可按各税(费)种最新政策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四座拍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